1.
如果有一天,你突然得知自己得了癌症,生命随时会结束,你会怎么办?
有这么一个中年男人,平时总被老婆称为“窝囊废”,连儿子都看不起他;在丈母娘家里也是受尽白眼,忍气吐声;在朋友眼里,毫无男子汉气概;在单位,业绩落后,不受器重。
他叫余欢水。
余欢水得了癌症,胰腺癌,晚期。
不治之症的噩耗终于让这个男人挺直了腰杆,变得勇敢。
用他的话说:“我一个即将要死之人,还怕什么呢?”
于是,这个宁肯自己生活潦倒,也不敢开口找兄弟要债的男人,终于丢下所谓的面子把十四万欠款追回来了。
胆小怕事的性子也被死亡激怒的血性了一回。被噪音吵烦了,提着刀去二楼找装修工干架,那一脸豁出去的模样,吓的装修房主和保镖都俯首称臣。
死亡的逼近,让人变得勇敢,同时也乱了分寸,无所顾忌。
这个平时规规矩矩不敢逾越雷池半步男人得知生命将尽,也就不管不顾地出轨了,只是没想到反而被人当成药引子利用。
特意换上一万元的行头去酒吧泡妞猎艳,被误认为同性恋不说,还被当成鸭子暴揍一顿。
可笑又可悲。
2.
余欢水得知自己得了癌症,他的世界轰然倒塌,一片灰暗。
也曾有光照亮他的生活。
有着一对纯净“狗眼”,外貌清纯如兔的栾冰然就是那一点光亮,可惜转瞬即逝。
栾冰然是一家临终关怀公司的工作人员,陪余欢水完成他临死前所有心愿。
二人在执行项目过程中,遇到碰瓷事件,无意中帮警察抓获身背六条人命的逃犯。不料也因此引来歹徒跟踪报复,最终凭借自己的机智勇猛与歹徒周旋,大获全胜,成为这座城市的英雄!
原本是去和地下组织交易卖眼角膜,最后却阴差阳错成了宣传的楷模,城市的英雄。
可叹可笑。
3.
文末,余欢水已经完成所有心愿,准备离开这座城市。
去探望同事吴安又发现自己被误诊的事实。
又是大大的一笔讽刺。
安排好一切后事,突然发现是误诊。
想回到从前,发现前妻已经找了男朋友重新开始了新生活;
工作也辞了,就算回去,手中掌握着公司中层大部分领导的秘密,日子肯定也是水深火热。
造化弄人,此刻该哭还是该笑?
作者最后留了一个悬念式的结尾,并未交代清楚。
我想这大概是最好的结果。
4.
全文通过一种反衬的手法来表达对现实的嘲讽。
人总是要在无路可退时,才会变得无所畏惧。
人总要等到看不见明天时,今日才敢放手一博。
如果我们把每天都当成生命中最后一天,不敢做的鼓起勇气尝试,想做的努力达成梦想,不必在意的别放在心上,那我们这一生会不会活得尽情肆意洒脱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