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艋舺》 中国台湾红豆制片有限公司 2010年出品 片长140分钟
艋舺原指是小船,后引申为小船聚集的地方。同时,艋舺也是一个古老的区域,位于台北市的西区,是台北市发展的起点。这里既有华人的传统的寺庙,又有旧治时代的遗风。从清朝以来,这里一直都是台北最热闹的,最繁荣的,也是最生猛的商业发达的地区。它所代表的大大小小的几十个利益集团,“庙口”就是其中的最大的一个利益集团。台湾的黑帮并不是我们所想象中那样,气派十足,光鲜亮丽,无恶不作,欺行霸市。民众对他们也不都是闻风丧胆,避而远之,熟视无睹,龙盘虎踞。由于帮派出面维系着当地的生活秩序,维护着利益的分配,即是历史传统的延续,也是时代背景下的社会需求。所以,艋舺的黑帮很是平民化的,很是接地气的,有着很深厚的伦理规范,自然也就形成了生长的土壤。当然在这一些黑帮组织中,鱼龙混杂,乱象纷层,本质上是为人所不齿,为人所厌恶。特别是在现代法制的社会里,人们所有的行为规范,都是受法律来保护和制约。所以那一些所谓的黑帮组织的存在的价值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打击和取缔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全世界的所有的法制国家都概莫如此。
我以为,作为一部商业的影片,注重票房的影片,重现上世纪80年代台湾黑道的帮派的争斗,通过描述那一段血与泪交织的青春岁月,阐述对权利与金钱之下的利益与友情,该如何去抉择的思考,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因为他们的人生路,有多少友情败给了利益,有多少义气输给了现实,又有多少美丽的梦想最终只化作了泡影,留给他们的只有那一段遍体鳞伤的,不堪回首的,刻骨铭心的,难以释怀的记忆。
我也以为,青春的电影一直是全世界的电影导演们都所关注的题材电影。所谓的青春电影,也就是表现年轻人的电影作品。作为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荷尔蒙的季节,值得去表现的内容有很多很多,产生的共鸣也有很多很多。谁没有年轻过,谁没有出去混过。只是我以前不懂,为什么每天他们要出去打打杀杀,为什么明明知道他是我最好的兄弟,却还要杀了他。今天,我知道了,因为他们混的是黑道,混的是江湖,出来混的总是要去还的。有人说;《艋舺》是一部残酷的年轻人的青春成长史,是台湾版的《阳光灿烂的日子》,因为是姜文导演的,我是喜欢的。同样是在讲一个关于怀念的故事,怀念一段青春,怀念一腔热血,怀念一批人,怀念一座城,怀念一个矛盾了的挣扎的时代,怀念一个失去了的动容的时代。有一个比喻很恰当,风往那边吹,草就往哪边倒。年轻的时候,我们也以自己是风,遍体鳞伤后,才知道自己不过就是草。恰恰如我们,恰恰如我们的青春。年少的时候,我们和他们一样,都一直以为自己是风,可以把控自己的摇摆,可以主宰人生的方向。但是直到最后的满目的沧桑,本末的倒置时,才知道,原来自己只是一颗草,一颗随风摇摆的草。
1986的那一年,十七岁的男孩周以文,绰号叫蚊子,跟着单身的母亲从树林搬到台北艋舺讨生活,并转入当地一所三流的高职读书。在他进入学校的第一天,就遭到了勒索,要他交出三千元的班费。中午吃饭时,他正专心吃着母亲给他准备的一只鸡腿的便当,一个狗仔孩却劈手把它夺取,并拿着鸡腿在讲台上得意洋洋地嘲笑着他,班上的同学跟着起哄。他为了抢回被人所夺走的鸡腿,和那个人从校门口到校外河堤的追逐战,他也没有想到他的人生就因这只一鸡腿从此而改变。
下课后,狗仔孩的几个人把蚊子堵在一个空旷的地方,围上去就打,蚊子如泥鳅般地躲闪,身手灵活,但最终还是寡不敌众,怒向胆边生,冒死地突围了出去。他的一举一动,让路边看热闹的太子帮们看到了,也对他产生了兴趣,决定收他入帮,从此蚊子因为一直鸡腿踏入了黑道。认识了和尚,李志龙,阿伯和白猴四个兄弟,五人结成了太子帮。太子帮秉持只识意气,不问意义的精神,凭借着李志龙父亲的黑道上的地位,在学校里呼风唤雨,前呼后拥,狗仗人势,作恶多端。然而,踏入黑道就意味着要经历腥风血雨,就要经历泄愤愤懣。和尚作为他们的守护神,总能帮助他们化解危机。艋舺传统的黑道秩序遭受到了现代文明的威胁,外省人的帮派要求和艋舺的老大们合作,利益重新分配,地盘重新洗牌,又遭到了拒绝。此时,和尚由于得知父辈们之间的事情,而对李志龙的父亲心怀不满,而卷入了一场阴谋,艋舺的局势暗潮汹涌,杀机四伏,五兄弟在黑道与友情的抉择中,上演了一段关于青春的悲情的故事。
影片结束了,奄奄一息的倒在血泊中的蚊子,看到的是满地像是樱花般殷红的血在地上流淌。无论是什么年代,青春都是残酷的,因为它必定要经过一番阵痛和洗礼,才能进入到成人的世界,也就是所谓的男人的世界。我喜欢这一部影片,喜欢的是这是一部怀旧的影片,透过镜头,通过音乐,让我了解到了曾经被日本占据五十余年的孤岛所独有的特殊和复杂的文化色彩,和浓郁的闽南地区的风情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