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想起的一打友情
许丽虹曾说过,只要她到过的城市,认识的半打女孩中一打都会成为好友。这不仅仅是因为她的人缘好,更因为她的随和加上北方人那种坦荡的个性。之前在苏州如此,南京如此,青岛也是如此。许丽虹是我,几十年的坎坷使我停留过许多地方,沧海桑田,留下了许多痛苦以及快乐。虽然,快乐不多,但印象中,那个南京女孩的一打友情,却依然让我思念至今。
干女儿,名叫黄璜,是在南京读书的苏州将桥人。偶然的机会我们相识,那时候的我帮朋友经营一家酒吧,连体青年旅社的那种,她是酒吧的常客,一来二去,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了。黄璜还小,年龄上差不多可以做我的女儿,为此她便心甘情愿地认了我这个干妈,也只是干的那种,也没有跟多实在的意义。说句实话,当时的我同孩子的父亲刚刚,儿子判给他父亲,空虚寂寞的我只剩下孤孤单单的影子,索性就选择了净身出户。选择独身一人南下,或许是想找到华丽转身的界点。可是界点总会让人出乎意外,的艰难。
当时的工作环境很苦,新开的买卖,新人新管,一切都在初步的磨合中。一点经营常识都不懂的我,每天都忙碌在琐碎的事物和烦闷中。偶尔闲暇,也仅会舔噬伤口的我,被疼痛麻木了大多的神经。每天都无精打采的我,每天只会早早的把吧门打开,剩下的就只会忙碌,酒吧里的一应杂事,都交给了我一个人。服务员是我,收银员是我,领导人是我,采购也是我。那时候的我想来也是皇冕加身吧。自从有了名誉上的干女儿后,我的生活突然间有了那么一点点快乐,在这份快乐中,我体会到了人间的真诚,以及真诚过后的那些感动。
干女儿是那种乐天的开朗性格,像及了北方人,从身材到声音,是那种粗犷中带些野味,不算美丽,却很讨喜。
干女儿隔三差五来看我,同时还为我带来酒吧以外的美食和地方风味。那个时候干女儿上大二,可我敢保证,她绝对是大二那个阶段的姣姣者。或许是因为她在勤工俭学时的聪慧以及在酒吧消费时的出手阔绰,都是那些贫民子弟望尘莫及的。在我的记忆中,可贵的不是那些因物质带来的奢靡,而是她曾经带给我的快乐,就如同春季的丝雨般,温润了我干涸的心。
“哈喽,干女儿来了。”
“干妈,这几天好吗?看看我给您带来了什么礼物。”
她的礼物总是让我意外,有时候是鸭舌,有时候是鸭脑,鸭翅、鸭爪、鸭脖子,似乎想同鸭子拼得你死我活。虽然她的礼物我不是很喜欢,但却恨喜欢她的实在以及对我的尊重,就像人们看到自己内心的某种自信一样,渴望被回应。
“什么礼物?很特别的吗?该不会又是鸭舌,鸭脑什么的吧。”
“嘻嘻,您猜猜,鸭舌、鸭脑都是您吃过的,虽然您不爱吃,但女儿觉得那是最好的,所以才希望您老也要爱。”女儿趴在吧台上,两手撑在下颚可怜兮兮地看着我,那感觉,就像一个很想讨老妈欢喜,确又不知该怎么做的孩子。
“这是什么理论,怎么我觉着有点强人所难的意思。”
“嘻嘻,怎么会。不过干妈,今天我可真带来了最好礼物,这次女儿我相信,您老也一定喜欢。”
“是么,这么自信。不过我就不明白了,是什么让你能够这么自信呢。”我也学着她的样子,趴在她对面。酒吧里的人不多,每天都空空荡荡的,我习惯了在无人的吧台上想我的心事,就像我们此时的样子。
“是吃的吗?女儿。你要知道,干妈我在吃的方面可从没什么要求,只要能吃饱,不求欣赏,我看你就不要白费力气了。”
“嘻嘻!是呢,这一点女儿已经知道了。不过干妈,今天女儿给您带过来的这个礼物,不是吃的。如果非要吃的话,也得是女儿我自己享用,不敢劳烦干妈您,所以干妈您老只管笑纳就好。”黄璜神秘的笑容里带些狡黠,那表情似乎让人的心会在豁然间开始通透。不知道那种是被传染了的喜欢还是快乐,反正是拥堵的心,立马澄澈了许多。
“拿来,让我看看,是不是如你说得那样好。”我一只手伸向黄璜面前,黄璜故意躲开到另一边,继续保持着刚才的姿势。
我的索要落空,便将刚伸出去的手变成抓挠的姿势,再次伸向黄璜,大有在其身上跃跃欲试的样子。黄璜便微笑着起身,离开前顺势将我从吧台里拉了出来。
卡坐上,黄璜抱着我的胳膊,时不时地用下巴将化妆品蹭到我的衣服上。
“干妈,您是不是已经猜出了我给您带的礼物。可是,我就不明白了,您老别这么聪明行不行,留点悬念给女儿,也让女儿我也骄傲一回好不好,好不好吗?”
黄璜最大的优点就是会撒娇,不管对谁,只要彼此熟络了,她就会拿出可爱的法宝。就像她个性当中的自来熟一样,虽然让人无奈,却也不会很讨厌。黄璜的撒娇卖萌的本事那可是顺手拈来,不做作,也不装腔作势,顺其自然,只为一时高兴。
“好了,好了,怕了你啦。是什么东西,赶紧拿出来,不然,我忙去啦。”
“干妈,闲下来的时候,就不要总是写写写的啦,休息一下下,好不好。”黄璜自我的肩膀上透过来关切的目光,那种关切,已经让我很久都不曾体会了。在那之前,我就像一个异世孤立的标本,在离婚的风波中,上下浮动。当人心处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时,会在突然间看到绿洲,哪怕那绿洲仅是一点点,也是会让人怦然心动的,不是吗。
“干妈,让我告诉你,他好像不是东西呢?”黄璜可怜巴巴,神神秘秘地坏笑着。
“啊,不是东西吗?那会是?”我的话还没说完,自门外走进一个干瘦的大男孩,下身军绿色收脚裤,上身休闲灰夹克,比较打眼的是脖子间一条彩色的围巾,是那种一般人不敢赏识的时尚范。一看就是美院的那些流里流气,带点艺术气息的学子。
“我看我在外面是实在呆不住了,在等一会我都不知是什么东西了我。”说着男孩将手里拎着的食品袋往我们面前的桌子上一丢,便毫不客气地坐下来。
在酒吧里,见过各种场面的我也没觉得男孩的无理,倒还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的亲切。我讪笑地看着男孩,看他那一头俗气的长发,以及额前那屡飞扬的发丝。
“喂!黄璜,你厚道点好不好,还没轮到我出场呢,就给你们骂成不是东西。我怎么感觉那么冤呐我。”
“比窦娥冤吗?那我怎么没有看到六月雪,外面还是响晴的天呢。”黄璜强词夺理的气势是我早就司空见惯的,但凡她开心,她就会表露出咄咄逼人的霸气。
“你是那位,是从那突然冒出来的吗?女儿,你别告诉我他就是你说得礼物吧。”我有些诧异地看着小两口拌嘴般的两个人,云里雾里地。
“怎么?干妈,您不喜欢。我以为您早猜到了,看来我高估您老人家了,看把我紧张的,就差流一头汗了。”黄璜夸张地摸了下额头,做出摔汗的姿势。
“得,你给我少来,别总上你干妈这来逗哏,小心点,我会记仇的,耿耿于怀的仇恨。”我假装生气地瞪着黄璜刻意减肥后瘦削的脸颊,摆出气急败坏的架势。
“您老舍的吗?妈妈怎么舍得同女儿一边见识呢,干妈... ...”黄璜的撒娇的本事升级,开始又搂脖子又抱大腿的,让人很有点腻歪。
“快别在这装模作样了,还是先来介绍一下,这位是谁?”我推开黄璜的腻歪,将她扶正在椅背上。
“嘻嘻,干妈,这位是您的女婿啊,今天我带您的女婿来孝顺您,高兴吗?”
“女婿,嗯,高兴。不过更该高兴的是你吧。”我有些大失所望的看着黄璜的一脸兴奋,向要在多说一些填堵的幽默,最后还是没有舍得。
“干妈,女儿不是为了让您高兴,才迫不及待地找人来孝顺您吗。”
“噢,这么乖,看来我以后有福了。”我欢天喜地地望着面前两个还未脱尽稚气的孩子,竟从他们那一份心意中,感受到真诚。眼睛有点潮湿,为了掩饰内心当中落荒而逃的情感,只好叹息着将目光挪开。
“黄璜,你确定,要把这个礼物送给干妈吗?”
“是啊,不然呢,我带他来做什么?难不成是带来干妈面前炫耀吗?”黄璜坏笑着看像男孩,男孩也定定地看向她,两个人毫不掩饰的视线穿透中间的我,欻、欻地碰撞到一起。
“噢,”我假装被电流击中般往后一闪,随后站起身,退出交火区域。
“不是,干妈,您老听我说。我不是要把他送给您,而是带来孝顺您。孝顺您,明白吗?”
“不明白。”我故意提高嗓门,直截了当地将黄璜所的谄媚给堵了回去。
“您明白的。”黄璜又开始撒娇地跑过来抱紧我的胳膊,我一闪将胳膊抽了出来。每次黄璜的到来,我的胳膊都会被她千万次的抱,这种拥抱过后便是我的腰酸胳膊痛。说句不爱听的话,她越是撒娇我就越是身心疲惫的很。
“我就说嘛?吓我一跳。就算我的女儿你再孝顺,也不能把自己最喜欢的男人都一并送给干妈吧。哈哈哈哈。”
“干妈,您先别笑,我看是您老想多了,如果您想要男人,女儿帮您物色一个?”黄璜诡谲地将脸贴到我脸的附近,一股淡淡的花草香慢慢地沁入我的鼻孔。
“行了,我看你是越来越不像话了,还敢拿干妈打趣了是不是。”我假装生气地躲开黄璜因太近变得有些狰狞的面孔。
“怎么?我感觉自己不是很受欢迎呢。干妈好,您老这个女儿是不是很难弄,我也是时时领教的啦。”
“怎么样?你觉得还受用吗?女婿好!叫什么名字,总不能让我一口一个女婿地叫着吧,这样别人听着会不会觉得肉麻了些。”我将一盘水果和爆米花放在刚才坐过的桌子上,又拿过两厅啤酒,将盖子打开,示意并递到两个孩子面前。
“嘻嘻,是的,干妈。我叫李晓明,美院的,同黄璜是邻校的学弟。”
“邻校的学弟?那黄璜也敢明目张胆的领出来,也不怕被学校领导看见。看来我这个女儿的本事可不是一般的厉害啊。”
“那是,你女儿的名声,可是两校在外的,乌殃,乌殃的,那叫一个多。”
“乌殃,乌殃的。那你,该不会,也是那个乌殃吧。”
“啊?哈哈哈”,李晓明自治食言,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哈哈哈”,
“哈哈哈哈”,我和黄璜两个人同时也忍不住跟着大笑起来,那笑声是轻松快乐的,久久在酒吧的上空回荡。
接下来的日子里又有几次短暂的相聚,都是在畅怀的快乐中开始或者结束。
现在想来那是一段难忘的日子。在人生的努力过程中,让我这样快乐的岁月不多,但南京的那一段却让我时刻记得。琛元国际青年旅社酒吧,距南京美院和南京师范学院最近的那个地方,鬼脸城外却能够为我摘掉鬼脸的我的干女儿,黄璜,成了我南京印象里唯一让我留恋的。也许是因为南京给我的快乐不多。
在我的认识中,南京该是一个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城市,城市的常住人口,因了文化底蕴扎实以及人文景观,给他们赋予了一层光鲜对外的傲慢。就如同加持了金光的活佛,等待着外来人的顶礼膜拜。
也许,这是我在南京生活了一段时间的看法,这些看法很是与众不同,也很另类。但喜欢拼文化,拼内涵的南京本地人,也总是同我们这些外地人隔着层什么,从心里往外的看不起人,让人觉得不自在。也难怪,对于我这种外来务工的人员来说,骨子里生就低人一等的自卑。这种不自信的表现让人惶恐,如果不是因为南京还生活着我的干女儿黄璜,南京与我可能真的就消亡在时间的长河中了。
当时同朋友发生矛盾和摩擦的我,自觉已不在适合留在南京发展的我便匆匆地离开了南京。离开的那天,没有通知任何人,是因为不想自己的不快,勾起别人不必要的怜悯。南京一行,便在南京本地人自娘胎里带来的傲气给打败了。
黄璜是求学到南京生活的孩子,想必早已经成为了大半个南京人。就是不知道她那个不很适合南京人的火爆脾气,以及坦诚得有些傻气的性格是否已经被南京人所容纳。或许她比我聪明,也或许她的性格原本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那种优良品种吧,笃定和坚持也一定会为她敞开一扇求生之门。
如今,已经在家乡另辟蹊径的我,偶然间想起南京那段似是而非的日子。想起南京霓虹灯下的繁华,以及街市一隅的那个酒吧,想起她,我的干女儿黄璜,以及黄璜那张真诚,恳切地笑。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不知道,我的干女儿黄璜,生活得可还好?人生自觉有太多的不得已,而我便是总在这些不得已中,丢失自己。当然,我也丢失了一些不该丢失的友情,如你,我的干女儿,黄璜。你还一如昨天的快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