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路过市场,买了两支百合,粉色的。想让它调解一下糟糕的心情,因为吵架了,所以想不过了。不过了,是个什么状态呢?摔盆砸碗,上房揭瓦吗?似乎干不了这事。所以想想还是过吧,怎么过呢?又觉得步履维坚,心里像被掏空了似的,还绞着痛。
出去走走,一个刚刚蹒跚学步的小童在离我几米远的地方径直朝我走来,他笑着看着我的眼睛,即刻温暖了我的心,如我是他,如我有他这样单纯的心灵该有多好!旁边小超市里的小夫妻在打嘴仗,但他们一边吵,还各自忙活着手里的活,还对进来买东西的顾客迎来送往,然后再接着面红耳赤的吵。于他们而言,吵架跟过日子完全是两回事,而我却把这弄成了一回事。
为什么?他说我爱较真儿。的确是的,我是个非黑即白的人,总想着在是与非面前弄个一清二楚,而现实是不管是黑的还是白的,都不能着相,就是不能认真,认真了你就过不下去了。我是个懂道理但不会践行道理的人,我劝人一套一套的,但劝自己却没招儿。所以我们一直互相伤害,散不了也好不了。应了那句话:不是冤家不聚头。如果你讨厌一个人千万不要跟他做冤家,因为不是冤家不聚头。我想我跟他应该是上辈子的冤家吧,所以这辈子非要裹在一起过日子。
两支百合,三支雏菊,让我忘记了不悦与烦恼,日子还是要过的,架该吵还是要吵的,只是不能再做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