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相关资料

新个人所得税法及操作指引

征管环节相关问题解答分为三个方面:

一.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改变:以前是扣缴义务人---过渡到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

1.哪些情形自行申报:

1.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四种情形详见-实施条例25条二处以上取得工资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余额超过6万元,劳务报酬+ 稿酬+特许权所得且超过6万,纳税年度内预缴额低于应纳纳税,纳税人申请退税.

1.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经营所得的个体户

1.3取得应税所得, 扣缴义务人未扣缴—应扣未扣

1.4取得境外所得---自行申报

1.5因移民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第三点详说

1.6非居民个人在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居民个人从两个取得及超过6万申报,非居民个人不存在抵扣全部申报.

1.7其他情形---兜底条款

2.多地取得收入在哪里申报

2.1经营所得---如何确定税务机关

综合所得---分三种情形:任职受雇单位 ,多处任职受雇-自行选择,,劳务报酬稿酬选择收入来源地或户籍所在地申报.

如不选择主动申报税务指定—发放催告通知书,税务以最近一次工资发放地或劳务报酬选择金额高的税务机关管理

新个税出台,6项附加,申报系统发生变化----附加扣除4项可以享受,对一定样本进行抽查.房产证信息社保信息,在大数据平台下对个人信息进行验证,对纳税人开放多个接口进行办理.

2.2取得应纳所得无扣缴义务人

个体工商户---两处以上所得,选择汇缴地进行汇算清缴,

2.3取得应税所得, 扣缴义务人未扣缴

居民个人有纳税申报义务,向综合所得所在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工资薪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税务机关,股息利息红利向项目所得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多处收入合并选择一个税务机关申报

2.4取得境外所得---自行申报

取得境外收入有纳税申报义务.有任职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如无任职单位选择户籍所在地税务机关

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2.5因移民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注销户籍时进行离境注销清算申报.,户籍所在地税务机关.

非居民取得两个以上所得需要自行申报.

详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2018年62号文件)

3. 6种情况报表时间

明确取得综合所得在次年3月1日到6月30日.

个体工商户:汇算清缴次年3月31日前,A表B表,对于两处以上所得还有C表.

非居民取得收入:,工资收入是次月15月前,A表, 汇算清缴次年6月30日.

境外所得:次年3月1日到6月30日

移居境外:移居前A表

准备资料:备查

4软件操作:

个税客户端开放后,个人收入来源地录入完整

专项附加选择;二种扣除方式----扣缴义务人每月扣除或平时不扣年末自行申报一次性扣除


二.经营所得申报(个税法第6条)

1.以经营所得申报为例讲解:

纳税时间一个月后15日内

与原来区别:

概念有变化,经营所得原来指生产经营,现在新法:增加经营所得承包经营,其他所得

应纳所得税变化:增加6万元抵扣

申报表变化:以软件为准

2.增外所得

境外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分另计算纳税

3.系统变化

采集6项信息,金税三期集成了大数据,可以自动验证.

对纳税人讲:三个平台办理

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功能最全的平台

手机APP

扣缴客户端


在申报事项时三种功能有区别,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所有报表都可申报, 手机APP只能报C 表和两处以上所得申报, 扣缴客户端只能AB表申报

A表日常申报,录入计税信息提交系统自动生成应纳税额---转到自动扣缴界面

B表年报—选择年度—录入识别号—代出纳税人信息---收入成本 信息---调整事项,税前减免事项---生成申报表

C表---选择汇缴地---年度—录入识别号—代出纳税人信息---收入成本 信息---调整事项,税前减免事项---生成申报表

手机APP\扣缴客户端方法一致.

4.申报表更正

注意:B表申报后不能更正A表

多处所得申报C表不能更正其他季表

关联:

经营所得没有A表季报无法申报年报B表申报

经营所得没有申报AB表,无法申报C表.

主表填列的附加数据,附表会与主表进行逻辑对比.

三.个人所得注销户籍纳税申报

个体户注销,注销户籍纳税申报

注销户籍前:对综合所得+经营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对其他所得进行完税,清理以前年度欠税

扣缴义务人的文件两个---税务局网站: 12月21日发放,以及对此文件的解读

个人收入:综合所得,经营所得

只针对工资薪金日常采取累计预扣预缴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采用现行规定做预扣预缴

年底汇算清缴时再考虑四项收入+工资进行纳税测算,进行补或退


所得税科的培训:

一,如何查找资料

国家税务局官网---个人所得税改革---按发布时间排列---

如最新的就是个人所税法修改后相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年终奖政策

如专项扣除操作指引--软件操作流程--信息填表

二.专项附加扣除

2.1.日常工资发放时代扣:按月享受,子女教育 ,赡养老人,贷款利息,住房租金,

2.2.自行申报时办理:

2.2.1不愿意将专项信息报送扣缴义务人

2.2.2无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等,扣缴义务人

2.2.3有大病医疗

2.3.平时未扣的处理

2.3.1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扣缴义务人,可以在当年剩余内期限内申请补充扣除

2.3.2在汇缴期限内申报扣除

三、专项扣除解释

3.1子女教育

学前教育.高中教育 .高等教育 ----全日制学历教育,境内,,寒暑假可以连接扣除,一个子女1000元/月,父母选择扣除,选定一个纳税年度不能变.

3.2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承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目录) ,400元/月,3000元/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承教育不得超过48个月. ,证书留在备查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至少是19年以前,以发证日期为准,证书留在备查

3.3住房贷款利息

查阅贷款合同注意首套,向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查询., 不超过240个月.

备查:合同,支出凭证

3.4住房租金

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实际发生租房支出,没有享受房贷,

直辖市:1000元/月.合同方扣除.如双方不在一个城市 ,两个人分别扣除.以租期为准时间扣除.

备查:租房合同协议.

3.5赡养老人

年满60周岁,都 可以扣除.可以父母,继父母,祖父母.每月2000元,可以分摊(1000元/月)人数分摊 ,约定分摊,老人指定,书面协议,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备查;终止时间是年末,书面分摊 协议

3.6大病医疗:

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报销扣个人负担部份.个人超过15000不超过80000(医保类用药)

备查:子女可扣除,医院收费票据,医药费用清单

四.操作办法

4.1.纸质模板:进官网下载----填写一个一个录入

4.2扣缴客户端:下载电子模板---填写(一个员工一张表,电子模板单元格模式不能更改,否则导入不成功)—单元格有填写的,也有下拉菜单的)—专项扣除信息文件夹----只有这个名字才能导入 ---批量导入

4.3远程办税端—最方便快速的方法—12.31日发布

手机app

电子税务局

进行app---我要申报----以提示为准.

如果纳税人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信息会自动同步到扣缴义务人系统中.这种方法扣缴义务人不需要留存纳税人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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