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对社会组织坚持“放”“管”结合
本报讯 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召开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姚玉舟对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提出五点明确要求:
第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创新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以“建党”和“党建”两手抓的思路,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发挥出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实现党建与会建深度融合、互促互进的良好局面。
第二,始终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
第三,严防社会组织出现重大问题。要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社会组织工作的首要基本原则,督促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
第四,注重激发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尤其要发挥社会组织联系群众广、涉及行业多、动员能力强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医疗扶贫、智力扶贫、产业扶贫、结对帮扶等,持续开展好“走进大别山”“皖北行”等品牌活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五,坚持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