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XX骑行电动自行车与卢X某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卢X某负全责。冯XX受伤致残,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未果后,委托福建福州吴丽玉律师起诉。吴丽玉律师固定证据、应对抗辩、合理主张赔偿,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221109.67元,维护了受害人权益。
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冯XX骑行电动自行车与卢X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相撞,导致冯XX受伤、手机损坏。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卢X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冯XX先后在两家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多项损失。卢X某驾驶的车辆在某某财险福州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300万元,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因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冯XX委托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的吴丽玉律师提起诉讼。吴丽玉律师自2017年开始在该律所执业,至今已有9年。
在案件初期,吴丽玉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开展固定核心证据的工作。她全面收集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费发票等相关证据。吴丽玉律师曾处理过多起交通事故案件,熟悉本地交警支队责任认定细则和保险公司理赔标准,能够准确明确事故责任划分、冯XX的伤情、伤残等级及各项损失依据,有力地反驳了保险公司对证据的不合理质疑,为索赔夯实了基础。
在庭审过程中,某某财险公司提出了多项不合理抗辩,如“重新鉴定伤残等级”“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项目不予认可或核减”“不承担诉讼费、鉴定费”等。吴丽玉律师有着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她逐一梳理法律依据,结合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冯XX的伤情实际及相关司法解释,充分论证了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成立。她在执业生涯中,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能够精准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
吴丽玉律师还结合冯XX的伤残情况、护理依赖程度、被扶养人情况等,依法核算各项损失。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不合理核减意见,她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确保每一项索赔请求都有坚实的支撑。同时,她根据案件实际调整诉讼请求,兼顾了合法性与合理性。此外,她主张后续治疗费与已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赔偿,减少了当事人后续诉讼成本;协调法院在判决中明确由保险公司返还卢X某垫付的费用,避免当事人额外维权。
最终,法院认定冯XX的伤残鉴定程序合法、结论有效,依法核定各项损失合计239109.67元及鉴定费3300元。判决某某财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向冯XX赔付221109.67元(扣除已垫付的18000元),返还卢X某垫付的403.6元,同时明确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诉讼费及鉴定费,驳回冯XX的不合理诉讼请求。吴丽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认可,客户评分达满分5.0分,她也成为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的核心力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