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喜欢被断然拒绝的感觉,我想这句话大概没有多少人会反驳。因为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有过被断然拒绝的经历,我们深知这样的痛苦。
可是,我们又有过多少次断然拒绝他人的经历呢?我想,绝大多数人都做过这样的经历,尤其对孩子。一方面,我们深受其痛,另一方面我们又做着让别人痛苦的类似事情,请问我们所受的痛苦是否是自己种下的因所产生的果呢?值得深思。
判断一件事情应不应该做,就看自己是否喜欢被他人同样看待。若自己是自己所做事情的对象而感到不舒服,就不要去做了。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是,如果自己是自己所做事情的对象没有感到不舒服是否意味着就是该做的呢?未必。如果一个人的认知本来就有问题,与普世大众标准截然相反,他喜欢的未必大众喜欢,就不能以自己喜好去评断他人。比如一个受虐狂喜欢被虐,并不意味着其他人喜欢也喜欢。
言而总之,自己反感别人同样对待自己的事情就不要做,而并不反感的事情未必就可以做。
但有一点是大家形成共识的,那就是没有人喜欢被断然拒绝。可是生活中有很多需要拒绝的事情,比如能力达不到,或者让自己为难的,或者和自己价值观不和的。这样的拒绝是难免的,可是当他人满怀期待充满信任的请求你做一件事情时,断然拒绝这时会显得无情,有点儿不近人情。就算要拒绝,也请不要在他兴趣盎然满怀期待之时,尤其面对你的好朋友,即使不熟悉的一面之交的朋友,也不必断然拒绝。
从自己内心来说,是要拒绝,但又不能断然拒绝,那要怎样操作呢?中国人讲求不言自明言外之意,也就可以委婉表达。先降低他人期待,而不是回绝,比如可以说对我来说难度很大可能做不了,我只能试试。你不愿意做自己不想做的事,即使你没有试,没有完成,他也没有受伤害的感觉,反而是尊重。降低他人期待,直到他渐渐接受,让他人的情绪不至于由天堂到地狱,也是一种修养。
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这一点并不适合于爱情。爱情的表达需要明白无误,自己不喜欢的明确告知,可以断然拒绝,不能让人有误解之嫌。
做人做事本无定法,选择在于个人,什么样的方式带来什么样的反馈与结果。所有的选择都只有一个目的,让自己活得更加自在,减少冲突,与他人的冲突以及与自己的冲突,如此而已。所以,此文观点,谨代表个人感悟及取舍,并无绑架他人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