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凌晨三点入睡,但是我睡了良久以来时间最长的一觉,没有靠药物,将近八个小时,感受到了窗帘变成橙色的暖意。
Blue老师可能不想吵醒我,一直用qq给我发着消息,没用微信。昨晚聊到他买了两本书,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本《百年孤独》。他是个细心的人,看了我的tt签名就知道我的阅读喜好。我说你知道我胡八一那个qq的名字是什么吗?他说之前看我截图就去搜过,不能加好友,我把号码搜索打开,他加上好友,我告诉他其实我qq里没有一个人知道我这个名字的意思,那就是霍乱时期爱情里女主角的名字,菲儿明娜·达萨小姐。我想成为那个男孩的花冠女神,一生一世,无论身边有多少人曾流连。
我诧异的是,他居然一个一个地点开了我分享的那些钢琴曲。那个习惯我大概持续了两三年,我弹钢琴的,但因为多年的不稳定居所问题,我一直没有再买琴,只能靠听别人的琴声聊表遗憾。但是这次如果不离开家了,我是打算买一台电钢的,弹琴的时候支撑起来,不弹的时候就收在仓库里,就像Rino大王一样,没事背着电钢去海边凹造型。他找到了好多他也很爱的钢琴曲,一边放一边说着什么哄我睡觉。我说,我们的品味很像,喜欢类似的电影,电视剧,他总能帮我找到适合我的歌,然后等我学会,唱给他听。然后我又絮絮叨叨地说起老陈,纽约的家里有他买给我的standway三角水晶琴,讲起我们曾经弹琴唱歌的情景。我问他你会不会不开心?因为前任们并不喜欢我频繁的谈起这些,他说不会,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就好。
我知道他会,可我为什么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呢?因为,那是我生命中曾最美好的瞬间,我认为再也无法复刻也无法超越的瞬间。那时我们都年轻,有着为爱对抗全世界的勇气,那一腔孤勇也几乎毁了我们的未来。我们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才堪堪恢复生机。或许我想让他知道,我是年少时见过太过惊艳的人的,也受过最重的伤,所以我不会想要再轻易开始了。
昨天是第一次给Alman上课,我是有些慌张的,图书馆里很多人看我们。我上课没有什么系统性,总是想到什么就想都教给他,讲汉语文字里的小trick,如何在不太懂意思的前提下了解字和词的类别。见到了他们的两个小女儿,Salama和Matha,美得像一对洋娃娃,毛嘟嘟的大眼睛看得我心里涌出温暖的情绪。她们都好喜欢我,喜欢和我贴贴,耍赖让我买冰淇淋给她们。我看他和Maryam一起带孩子的场景,这么多年来也第一次动了一点点想要再生一个小孩的念头。
今天起晚了,中午去妈妈家吃饭,然后下午去健身。晚上教完Alman以后带正骨师父去他家给他治疗旧伤,希望能吃到一顿正宗的迪拜菜。值得庆祝的一天,帮助别人真的是能让自己快乐起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