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爱一个人也是有罪的——王献之&郗道茂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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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

在当时,只要说出郗家,就能看见众人眼里流露出羡慕。这是从我一出生就知道的。

没错,我出身名门望族。在东晋时,曾经一度可以横着走的。我的祖父是郗鉴,我叫郗道茂。

我觉得我生来就是要享受荣华富贵,受万人追捧。但作为郗家女,我为人很低调的,不是很喜欢抛头露脸。

我从小就接受着良好的教育,女工绘画样样都会。才华与美貌集于一身,讲的就是我了。

我的名气虽不及谢道韫,但诗词歌赋也是信手捏来,随随便便一吟,也是受众名媛追捧的诗篇,我算是一枚妥妥的才女了。

但我志不在此,什么扬名万里,时代偶像,于我而言都是浮云,倒不如做个安安静静的美人。待在深闺,然后寻得一个好郎君,相互陪伴,家庭美满,静度此生,也不枉来这人世间一遭了。

说起郎君,像我这样的豪门子女,是从来不缺的。世上美男千千万,选择权在于我。这也是我引以为傲的出身优势。但我又不花心,早已心有所属。

说起我的夫君,想必大家都知道,他叫王献之。

他少负盛名,才华过人。我们两人青梅竹马,暗生情绪,门当户对。

在当时,被人称:才子佳人,天生一对。顺理成章,我们成亲了。

婚后生活如神仙眷侣,这就是我此生的追求。奈何命运作人,迫于权利,加上家族落道,我最终与王朗含泪和离,匆匆背着行囊投靠伯父郗歆篱下。

当时桃花渡口离别,我深知,此一别,是生离,也是死别。我最终郁郁而终了。

唉,人生短暂,事事不如意,但愿君一生平顺……                 

     

GEAROUS

                                      贰

此时,窗外的枝头枯叶簌簌而下,弥留之际的王献之,嘴里呢喃着:“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随着一声无奈的叹息,一代名人就此与世长瞌……

讲起王献之,那可就说来话长了,且听他娓娓道来……

我的父亲是大名鼎鼎的书圣——王羲之。生在这样的家族,我完美地继承了他的聪明才智。毫不夸张,我少负盛名,才气过人。我的草书飞舞风流,不亚于父亲。“小圣”之称是众人对我最好的评价。

在当时,我可谓是成功出圈于名流界了,坐拥众多粉丝了。美人千千万万,我还是最喜欢郗道茂。我与她成婚了,过上了名草有主的幸福生活了。

奈何人怕出名猪怕壮,我由于太过优秀,让我第一号疯狂女粉丝新安公主看中了,她执意要嫁给我。但我是有妻子的人,我很爱她,怎会娶公主?

但公主执拗得很,非我不嫁,我没有办法,只好灸足成跛子,这样就有借口说配不上公主了。

也不知道公主的脑回路是怎么构造的,竟扬言就算是我瘸了,也依旧初心不改。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如此执着。

但作为臣子,君命不可违。最终我低了头,选择葬送婚姻,保全家族。

唉,名气终究敌不过权利,害我失了家。以后的生活,我醉生梦死,反正爱人没了,也瘸了,曾经的意气风发也一去不复返了。

至于公主,别想让我献出一丝爱意,我的爱早在桃花渡口时已被埋葬了。

其实,我很恨公主的,害了我一生。所以至死都不愿见她,唯忆与郗家离。

魑羽

                                    叁

“啊啊啊,到死都只记得那个人,王献之,你置我于何地。”新安公主怒摔东西。

新安公主突然安静下来,望向窗外,眼泪横流,发丝凌乱。过了很久很久,她笑了,笑得妖娆,嘴里念着:山河依旧,故人已去,醉我寂寞流年。

她擦掉眼泪,拉拢衣领,挺直腰背,走出房间。

我乃高贵的公主,刁蛮任性是我的权利。爱与不爱又如何,我想要的,必须得是我的。

被人辱骂又如何,遭世人唾弃又如何。你们这些人也就只能私底下说说而已,不敢惹我。我就喜欢看着你们想咬我却又不敢的憋屈表情,真痛快。

你们说我疯了,确实。爱而得之,而心不在,有多痛,谁人解。与自己的偶像成婚,不知道我有多开心。难道爱一个人,有错吗?

确实,终究是我错了,错得很离谱。一人的欢乐,两人的痛苦,三人的悲剧。

终究还是陌路一场。

原来爱一个人也是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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