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冬天,东北广袤的山岭河川早已被大雪涂成了一望无际的白,而山东的大地上却连一星儿雪都没有。董晓明小时候跟父母闯了东北,十几年来他这是第一次回山东老家。
这是鲁南,被称为革命老区的一个村庄。他家里的老房子还在,他是七岁离开的,可是老家在他的记忆里只有零零星星的那么几点儿了。老房子一直闲着,房子就怕没人住,有人住着几十年都没问题,闲不上十年就破败不堪了。房脊已经塌腰了,苫着的草也都烂结成了一块一块黑乎乎的草坨子,土打墙被雨水冲刷的斑斑驳驳的凹凸不平。破破烂烂的透出一股荒凉的气息,天井里堆满了柴草,已经成了大爷家的柴禾园。他住在大爷家里,大爷说,如今的日子比我们闯关东那些年强得多了,虽然吃的大多还是地瓜干儿烙的大煎饼,但是温饱已经没有问题了。父亲当年就是饿跑了的,那时候不知有多少山东人因为饥饿而闯了关东。父亲去了长白山里的大森林里,那里人烟稀少,资源丰富。父亲去的第二年就被招进林业局做了伐木工人,工作虽然辛苦,可是生活有了保障,一家人吃穿不愁。
在四周被大树林子包围着的林场里住久了,董晓明觉得憋屈。他早就讨厌了这个闭塞的地方,这里看不到地平线,出门不到一里路就是山,山上是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林场坐落在河边一个大约有一平方公里的河川里,太阳出来的晚,落下去的早。村落与村落之间最近的也有将近十公里。林场往东就更不见人烟了,翻过长白山南岗五十多公里就是和朝鲜的界河鸭绿江了,他觉得自己就是生活在井底的蛤蟆。
乍一踏上老家的土地,董晓明的眼里和心里一下子亮堂了。大地是那么平坦,天是那么广阔,一眼望去可以看到好多个村子。老家有许多集市,如果喜欢,每天都有集赶。集市上人挨人人碰人,热闹的像沈阳火车站的候车室。
冬天正是农闲的季节,家家都不忙。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大多喜欢赶闲集。卖几只兔子,卖几只不下蛋了的老母鸡,买一块布料,买一杆锄,去理一个发,或者什么都不干就是去集上转转的,一派热闹繁荣的景象。
董晓明也喜欢赶集,喜欢那种气氛,更喜欢在集市上看仨一帮俩一伙的姑娘。他二十一岁了,发育的很成熟,也到了怀春的年龄了。
走的时候,父亲就说过,在东北找个媳妇一点儿问题都没有,还要挑挑拣拣,但是他还是觉得老家的姑娘好,本分、朴实、勤劳,没有太多的花花肠子弯弯绕,和这样的媳妇在一起过日子,踏实,如果可能的话领个媳妇回去也不错。
那时候老家对闯了东北的人都是满含尊敬的,闯了东北的人好像也提升了好几个档次,就好像是进了国家机关了似的。那时候好多在东北讨不到老婆的山东人都回老家讨老婆,而且几乎没有空手而归的。
大哥的婚期是冬月十六,那时候农村结婚大多选择这个季节,主要是因为农闲,地里没啥活了,可以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结婚这桩大事上来。老家这里,虽然十冬腊月,只要太阳好没有风就不是太冷。婚礼那天就是这样子,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大哥的新娘子是董晓明姥姥村的,和他们村相距五里路,中间隔着一个村子。
大嫂是被一个女孩子搀扶着下了拖拉机的,拖拉机就是婚车,车头正中拴着一朵大红花,两侧扯了两条大红布,喜庆得很。他只是略略的看了一眼大嫂,之后他的目光全让那个姑娘抢了过去。她比大嫂高出半个头,高挑,但是绝不是瘦的那种苗条,但也绝对不是胖,就是那种不胖不瘦又非常丰满的体型。脸偏圆,最好看的是那双水汪汪的眼睛,有几分腼腆,又有几分兴奋的目光特别招人爱恋,这女孩儿一下子就把董晓明迷倒了。女孩子是短发,那种刚刚能遮住脖子的短发,发梢往里面卷曲着。他之前一直是喜欢女孩儿留长发的,就从那时开始,他改变了,是她推翻了他一贯的欣赏标准。
整个婚礼,他的目光几乎就没有从她身上移开过,幸好他也一直离她很近。那时候还没有伴郎伴娘这一说,但他们基本也就算是充当了这样两个角色。她也时不时的拿目光扫他一下,四目相对,总是她先把脸转到一边。董晓明从她的目光里读到了令他欣喜若狂的信息。
婚宴结束了,送亲的都要回去了。虽然婚宴上他们围着的是同一张桌子,也眉来眼去的许多回,但是话并没说上几句。送亲的队伍走了。董晓明望着远去的人群,望着走在最后的她的背影,一种莫名的失落感从头顶一直透到了脚后跟。
他本来打算要好好的闹一闹大哥大嫂的洞房,他甚至把那些在东北常搞的恶作剧式的场面提前在心里复习了一遍,可是这个晚上,他却一点儿心情都没有了。
大哥婚礼后的第三天,董晓明再也按捺不住了。他跟大爷说要去姥姥家住些日子,当然去看望姥姥也是这次回老家的重要内容之一。临走时妈妈一再嘱咐晓明,她和父亲不能回来,因为冬天正是林场一年中最繁忙的采伐季节,请不了假。委托晓明,一个是参加大爷家大哥的婚礼,再一个把所有该去的亲戚家通通走一遍。出手要大方些,该买的买,该送的送,不能丢了关东客的面子,并且特别强调在姥姥家多住些日子。
姥姥姥爷都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姥爷是个大弓腰,背驼得没有九十度也差不了多少。这一代人根本就没有经历过好日子,年轻的时候是战争,炮火连天,后来战争结束了接下来又是一场场的斗争,到老了也是忍饥挨饿的,就是这几年才稍有好转。老人的脸上的沟沟坎坎上写满了沧桑和苦难。
吃过午饭,董晓明要出去转转。胡同里见不到一个人,出奇的静,连一声狗叫都没有。快到胡同口时他听到“刺啦,刺啦”的声音,断断续续的,有时候是接连着“刺啦刺啦”有时候又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当他走出胡同口,一片阳光直直的射过来,晃的他有点睁不开眼。他眯缝着眼看过去,在阳光里,在墙根处坐着四五个女人,每个人手里都在干着活儿——纳鞋垫儿。
老家的这种鞋垫儿做出来非常不容易,先要把布一层一层的用面浆子粘在一起放在平整的木板上晾干,然后根据脚的大小把晾干的布板裁出鞋垫儿的样子,再附上里衬和外衬拿面浆子粘好,做出鞋垫子的坯,再在两只鞋垫儿坯中间夹上若干层布,再然后就正式开始纳了。整个鞋垫儿全是一针一针铺满的,如果针脚大了割开后就会露出底坯,那就难看了。鞋垫儿的花样子以大朵的花为主,一般是红花绿叶两种颜色。也有纳的是字的,这个就不好设计了,字最好要有寓意,字形儿还必须要左右对称的,就像“富贵”“春天”这样的,否则割开后的鞋垫儿上的字就有一只是正的,有一只是反的。
锥子和顶针是必不可少的,那种穿针引线的厚度和硬度可想而知。锥子扎一下然后用顶针把针顶过去,翻到另一面拇指和食指使劲捏住针,“刺啦”把线拉过去,紧好,再拿锥子从另一面扎过来,“刺啦”。就这样翻过来覆过去“刺啦、刺啦、刺啦、刺啦”。需要多少针好像没人认真数过,反正纳出一双这样的鞋垫儿没有个月二十天的工夫是下不来的。
这种鞋垫儿材料成本不算,光是工夫也是很惊人的。所以鞋垫儿是不轻易送人的。一般就是特别亲近的人才有资格拿去垫在自己的鞋窝里。
董晓明随着“刺啦”声走近去,女人都朝他看过来。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问他,“你是谁家的客人?”,他指了指胡同里面,说,“我是走姥姥家的。”女人脸仰向太阳的方向想了想,然后直直的又瞅了他一阵,说“奥,你是地瓜!”。董晓明很窘迫的点了点头,地瓜是他的乳名,父母也好多年不这样叫他了。他感到有点儿陌生又有点亲切。他说“我叫董晓明,你们愿意叫地瓜就叫我地瓜吧。”三十多岁的女人说起了许多他小时候的糗事,引的女人们一阵阵哄笑。他们没有恶意的,这个董晓明清楚,他只得也一阵阵的附和着她们傻笑。她说他该叫她三姨,她的父亲是他姥爷没出五服的兄弟。
他们正在说笑着,三姨“刺啦”纳完一针,看着晓明的背后说“岚莺,你怎么才来,看看咱这里来了个东北客”这时他才听到了背后有脚步声,声音很轻。跟着他们的目光,董晓明转过了身子,在那片灿烂的阳光里,站着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她,原来她叫岚莺,原来她就住在姥姥家附近。
就在这样一个阳关灿烂的的午后,就在这样一个冬月故乡的红色老区的一个小村庄里,周围的一切寂静的好像都进入了梦乡,然而两颗年轻的心却激烈的燃烧着。
他们四目相对,呆呆地足有半分钟,没人说话,“刺啦”声齐刷刷停了下来,女人们的目光也齐刷刷地注视着两个年轻人。还是三姨打破了寂静,她说“你俩认识?”。董晓明把身子重新转过来背对着阳光,他说“我们见过一次,那天我是接媳妇的,她是送媳妇的。”。三姨“嘎嘎”的大笑起来,“缘分,缘分啊。”她说完,站起身来,弯腰拎起了她的马扎,一边走一边说,光人吃饱了,猪还忘了喂,她要回家喂猪。其他的几个女人也纷纷起身走了,只留下了董晓明和钱岚莺两个人。两个人站在暖暖的阳光里,董晓明望着脸羞的通红的岚莺,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他们默默地向村外走着,董晓明在前,钱岚莺在后,中间拉开三四个人的距离。
出村就是一座平整的场院,场院上是一堆堆的麦秸垛,再往外走就能看到一片片青青的麦苗和一条条的田埂,一条小河在阳光下闪烁着清亮亮的光,有个老人在河边牵着一头黄牛在饮水。
他们沿着河滩继续往下游走,河水流淌的很缓慢,慢的几乎看不出在动。
“岚莺,你相信缘分吗?”
钱岚莺右手搓磨着左手指,头微低着,侧转身撇了董晓明一眼,然后点了点头。
“我也信,而且非常信。从我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预感到,我的姻缘来了,一见钟情应该说的就是我们。”
“你们在外边当工人的,能看上我们这些种地的庄户人?”钱岚莺说完俏皮的看着董晓明。
“我现在没有工作,待业青年一个,以后怎么样我也不知道,现在就是游手好闲,白吃饭。你不会嫌弃我吧?”董晓明也俏皮的看着钱岚莺。
那个下午过得尤其快,太阳像踩足了油门儿一样很快就跑到西边的地平线上去了。晚霞红遍了天空,两个幸福的年轻人也被霞光染成了红色。明天肯定又是一个好天气。凉意上来了,隆冬的天就是这样。两个年轻人追逐者嬉闹着向村里跑去。
那些日子,董晓明沉浸在幸福的海洋里,那种滋味是他从未品尝过的,甜蜜的、晕晕乎乎的,充满激情,浑身好像有使不完的劲儿,虽然是寒冬腊月但他感觉到这就是春天,春暖花开生机勃勃。他想时时刻刻和岚莺在一起,虽然每一天里的大多时间他们几乎都是形影不离的,可他还是觉得聚少离多。晚上回到姥姥家,一个人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腊月初九,三十里外的一个镇子赶山,赶山其实也是赶集,不过规模比赶集要大得多,田间小路上,乡道上,公路上到处是络绎不绝的人群,从各自的村落涌出来,然后不停的交汇着,交汇着,赶山就像是大海,无数的小溪汇成了小河,无数的小河又汇成了大河,然后一起注入了大海里。路上自行车的铃声此起彼伏。
他们骑在一辆自行车上,他驮她一会儿,她驮他一段儿,一阵儿功夫两个人的身子就都暖起来了。
赶山在一条宽阔的河摊上,因为正是枯水期,河水很小,有几架小石桥把河滩连接在一起。两边的河滩上到处都是人,一眼望不到边儿。年货市、水果市、蔬菜市、粮食市、农具市、木材市、牲口市……,真是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董晓明紧紧的拉着岚莺的手,他生怕熙攘的人群把他们挤散了。他在一个卖泥狗哨子的摊子前停了下来,他就像个小孩子似的,对这些可爱的小东西喜欢的不得了。这是用泥巴捏出来的,都是小狗、小鸡等等小动物的样子,吹起来会发出“呜呜”或者“吱吱”的哨音。
董晓明嘴里含着小狗,钱岚莺选的是小鸡,然后他们手牵着手,“呜、呜、呜”“吱、吱、吱”的一边吹着一边漫无目的的继续游逛。
这里不光有卖东西的,还有许多打把势卖艺的,耍杂技的,唱戏的,耍猴儿的,有的是开放式的,一段表演下来有人端着铜锣转圈儿收钱。有给的,一般是一个钢镚儿,钢镚掉进铜锣里发出很好听的响声,也有不给的,还是不给的多,见收钱的来到自己附近就呼啦啦一下子退出好远去。端锣的走到他们跟前,钱岚莺把手里攥得已经热乎乎的五分钱的钢镚儿轻轻的放进了铜锣里。董晓明也顺手从兜里摸出一张一毛的纸币放了进去,他怕纸币被风刮跑了,就从铜锣里抓了几枚钢镚儿压在了纸币上。钱岚莺看了看他,他也看了看钱岚莺,两个人会心的笑了。
在一个小吃摊前,坐满了食客,半大孩子居多。这是一个凉粉摊儿,董晓明不知道这些吃的津津有味的人吃的到底是什么。其实他小的时候一定吃过这东西,因为他记事晚,所以没有印象了。这种凉粉只有在鲁南和苏北地区才有,而且鲁南的更地道些,主要有豌豆粉儿、绿豆粉儿和地瓜粉儿,其中豌豆粉儿和绿豆粉儿最好,细腻、筋道、口感好。吃凉粉蘸料相当重要,人都说三分粉七分料。蘸料是非常讲究的,主料是蒜泥,然后要加进麻姑盐,花生酱,酱油醋。
他们每人要了一盘,摊主把大盆里的凉粉拍了两下,那一大坨凉粉便在盆里悠悠地颤动起来,一刀下去一大片儿凉粉已经托在了摊主的另一只手上,横几刀竖几刀,成了豆腐块儿的凉粉儿便纷纷落在了盘子里。摊主又用蒜臼子“当、当、当”的捣起蒜来。
董晓明拿起竹叉子叉起一块儿然后在蘸料里打一个滚儿,凉粉儿的爽、滑、嫩,加上蘸料的辣、香,正和了他的口味,它连连叫绝,一口气吃下去三盘子,直吃得他放了汗。从此他喜欢上了家乡的凉粉,每次回老家,赶集吃凉粉这件事是首当其冲要解决的,再忙也不会丢下。
不知不觉间,赶山的人开始渐渐的变少了。晓明看一眼手腕上的大上海手表,已经过午两点多了。他们也决定要返程了,他俩的所谓赶山除了他给岚莺买了一束塑料花外真的没有任何能够带回去的东西。他带着岚莺,岚莺一手握着花,一手抓着车后座。车轮“沙沙”地碾压着沙土路,颠颠簸簸的。
一个上坡,车速开始还依然劲猛,等到了半坡便慢了下来。董晓明几乎把吃奶的劲儿都使了出来,车子总算一扭一扭的被他骑到了坡顶。接下来是一个下坡,车子便“沙沙”的快速行驶起来。
“地瓜!地瓜!”身后一连声的喊叫声。
董晓明觉得声音有点熟,而且断定是在喊自己,他便把脚蹬子往回踩,因为这是一辆大金鹿自行车,是脚闸的。
“地瓜啊,怎么连自己的媳妇都不要了。”
原来是三姨,岚莺此时正坐在三姨的车后坐上。
岚莺在上到半坡时看到董晓明的车子左右摇摆就轻轻跳下了车子,然后自己小跑了一段,等跑到坡顶,三姨正好赶了上来,而这些董晓明却根本不知道。
岚莺再次坐在了董晓明的车后坐上,三姨却一溜烟不见了。
晓明说:“你几时下车的?”
岚莺说:“看你蹬得费力,我就跳下去了。”
晓明说:“多亏三姨,要不我可能骑到家都不知道你下了车。”
岚莺说:“人家心疼你吗,不忍心看你呼哧呼哧那个费力的样子。”
董晓明的心瞬间热乎乎的,简直都要融化了。此时他真想抱着她疯狂地亲一顿,可是他强忍住了,这里众目睽睽毕竟不是能让他释放感情的地方。其实他早就想亲亲她了,可是每次他都努力的压抑住了自己的冲动。
腊月二十三辞灶之后,年味儿越来越浓了,不管是白天还是傍晚,不时的可以听到几声鞭炮的响声。这都是耐不住的男孩子先提前过一过放炮仗的瘾。
太阳一下去,凉意瞬间就上来了。吃过晚饭,董晓明撂下碗筷儿就出去了,刚开始他还要帮姥姥把碗筷儿洗了,可是近几天,吃完饭,他一边抹着嘴巴一边往外走,着急忙慌的样子好像是去赶火车。
其实这比赶火车要重要的多,这世上还有比情人约会更重要的事吗。董晓明的约会就是他此时的整个世界。
天刚刚黑下去,董晓明虽然穿着在东北过冬的寒衣,可以依然很冷。月牙儿挂在西方的天边上,好像也怕冷似的急急的去追赶着太阳。他在打麦场上,在那个停着几个碌碡的地方等着钱岚莺。他想在碌碡上坐一下,可是碌碡就像冰块一样透着刺骨的寒气。为了驱除寒意他只好袖着手围着打麦场转圈儿。
钱岚莺一出现,两个影子就像蛇一样的纠缠在了一起。
他们总算在打麦场上寻到了一处遮风的所在,在麦场的一角有三个麦垛呈三角形堆放,几乎挤到了一起,由于各自麦垛家主妇不断的撕扯麦秸炊饭,在麦垛间扯出了一个拱形的洞,地上则因为多次的散落而形成了半尺多厚的松软的“席梦思”床垫儿。
这让他们兴奋不已,这个麦秸窝棚成了他们的乐园,成了他们释放青春激情的伊甸园。
第二天,董晓明很晚才起来,姥姥姥爷直等他起床了才开始烧饭。董晓明帮姥姥烧火,左手“呼哒,呼哒”地拉风箱,右手不停的往灶坑里添麦秸,火苗便随着“呼哒”声时大时小不停地变换着。
姥姥说:“地瓜啊,你舅舅让你吃完饭去他家一趟,他有事跟你说。”
董晓明答应着,他问姥姥“舅舅喝酒吗?我去买几瓶酒带着吧。”
姥姥说:“买不买都行,他不缺酒喝。”
舅舅家住在乡里,十里路远,舅舅在供销社上班。那时候的供销社可是了不得的,在供销社工作的都很牛。
那天舅舅休息,一个人在家里。董晓明没有买酒买烟,什么都没买,他给舅舅带了两颗长白山人参。人参在老家是稀罕物,也能配得上舅舅的身份。
舅舅看了看放在桌子上的人参,吸了一口烟,然后又喝了一口茶。
他说:“听说你和村里的钱岚莺搞对象?”
晓明说:“是的舅舅,这次我想带她一起走,她也挺同意的。”
“不行!”舅舅的声音提高了七八度“她就是个庄户人家的女子,你们一家都是工人,根本不行,你可以在东北找个工人家的媳妇。”
董晓明一下子有点懵,舅舅是不是管的有点宽了,可是他又没法和舅舅说的太难听。他说:“舅舅啊,钱岚莺这女孩子,我爸爸妈妈也会喜欢的,不可能有问题。”他想转移话题,不想让舅舅在这件事上过多的纠缠。他说:“舅啊,表哥能回来过年吗?我们也多少年没见了。”表哥在外面当兵好几年了,已经转成志愿兵了,听说干的不错。
舅舅说:“不知道回来不回来,地瓜,你和钱岚莺的事还是断了吧,不会有结果的。”
此时,董晓明讨厌死了舅舅,真想上去给他两巴掌。妗子上街买菜回来了,中午非要留他吃饭,他谢绝了。他使劲的蹬着车子,回到姥姥村里,他就去找了岚莺。还是那条小河边,还是那个沙滩。
晓明问:“岚莺,你愿意跟我去东北吗?”他的眼神是那么焦渴的期待。
岚莺说:“当然愿意,人家都说我能找一个在外面的,吃公家饭的婆家。”
此时董晓明觉得自己突然配不上了岚莺。自己的将来他一点把握都没有,他算是吃公家饭的吗,肯定不是,他就是在吃自己的爸妈,他能给岚莺一个美好的生活吗?岚莺是一个多么纯朴善良的女子,她想早日脱离贫穷,走出庄稼地,她一点错儿都没有,但是他能给她吗。
岚莺依然是一副幸福的表情,她从兜里摸索出一副鞋垫儿双手递给董晓明。她说:“这就说明了一切。”董晓明接过鞋垫儿,岚莺却一转身跑远了。
董晓明目送着钱岚莺远去的背影,眼睛模糊了,瞬间眼泪便盈满了眼窝,滴滴答答的落下来,滴在衣襟上,又顺着衣襟滑落到鞋垫上。
董晓明展开鞋垫儿,毛茸茸的鞋垫儿上绣着四个字“前程似锦”。底儿是白色的,滚了一圈儿黄色的边儿,四个字分别是由红绿红绿颜色的线绣的,自然了,一只的字是正的,另一只是反的。
这双鞋垫儿的码是四十三号的,而董晓明的脚是四十二号的,显然不是量身定做的。其实都是这样的,女孩子在纳鞋垫儿时,谁也不知道自己的对象是谁,自然不知道对象的脚码。基本都是本着大差不差来做的。男人脚一般四十二四十三号的居多,一般差不了多少,即使有一两个号的差别问题也不大。
董晓明把鞋垫贴在胸口上,拿袖子把眼泪擦干。
晚上,钱岚莺没有出来,第二天是乡里赶大集,还是不见岚莺的影子。还是三姨给捎了话来,钱岚莺的家里人不同意他们的事,岚莺被软禁在家,出不来门了。
舅舅的反对,董晓明根本没当回事儿,岚莺家人的反对他也觉得问题不大。他想想岚莺的好,岚莺的善良,岚莺对自己未来男人的期望,董晓明打了个冷战,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他感觉一下子凉透了。如果不能给自己心爱的人想要的生活,那么这种勉强的结合是不是一种自私呢。让心爱的人跟着自己受苦这是不是一种罪恶呢。
一时间,董晓明的头都要炸了。他失去了判断能力,失去了方向,几乎失去了理智,一个人的疯掉也许都是在经历了这样类似的事的结果吧。
董晓明觉得自己还是走掉的好,本来他是打算过完年再走的,此时他却感觉越快离开越好。希望是个好东西,前提是希望能够得以实现,即使付出了努力付出了艰辛也不要紧;希望也是个坏东西,如果希望来了,到最后又像肥皂泡一样破灭的一无所有,那当初还不如根本就没有这份希望的产生。
腊月二十八,他强装欢笑,离开了老家。他站在公路边,凛冽的寒风呼啸着直往衣服里面钻。他不停的向来的方向眺望,他多么想此时岚莺会出现在自己的面前,直到车来了,直到车开走了,外面只有风不停地刮着,卷着落叶卷着尘土纷纷扬扬的,天地间是灰蒙蒙的一片。
这是董晓明在火车上过的第一个也是直到如今在火车上过的唯一的一个春节。整节车厢里只有两个乘客,那另一个是一头蓬蓬的乱乱的头发,身上裹着一件脏兮兮的黑色破大衣,他不在座位上却躺在过道上鼾声如雷,一看就不是一个正常人。
五一节前夕,老董收到了大舅哥的来信,信字数不多,开头是简单的问好,接下来就是告知说自己的儿子五一结婚,欢迎他们去喝喜酒云云。信中只字未提董晓明的事。
老董回不去,董晓明的妈妈也抽不出时间来,老董再次建议让董晓明回去一趟,这回董晓明把脑袋摇的像拨浪鼓。
董晓明非常的疑惑,按说舅舅根本不可能撒谎,但是这婚结的又显得很突然,他在老家时一点儿迹象都没有。老董寄给了大舅哥五十块钱的彩礼,那是老董一个月的工资。
一晃几年过去了,董晓明也结婚成了家。媳妇是他父亲同事的女儿,两家老人都是闯关东的山东人,关系一直都不错,又知根知底的。此时董晓明和媳妇都在知青厂里上班。日子过得还不错。
那时候山东的计划生育抓得紧,东北相对要松许多,特别是外来人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所以跑到东北去的超生游击队格外多。
老董的大侄子结婚这几年生了俩丫头,这让董大哥很郁闷,不生个小子他是绝不会死心的。所以打发小两口投奔了自己的亲弟弟,命令他们一定要在东北给他造个带把儿的小孙孙出来。这小两口的到来可乐坏了董晓明,老家的人他就是喜欢大哥大嫂。
他根本没打听岚莺的事,他早就把这件事给翻篇了。其实生活中的很多事都是需要及时翻篇的,只有及时的翻篇儿,才可以轻松地打开新的篇章。大嫂趁董晓明媳妇不在家,把憋在心里好几天的心事一股脑的来了个知无不言。
原来在董晓明还没回老家的时候舅舅妗子就选好了钱岚莺做自己的儿媳妇,只是还没有公开出来,也没找媒人去说。他们想等儿子春节回家探亲时再挑明,谁知道半路杀出个董晓明,这让舅舅妗子非常恼火。
表哥回家后,两个人很快相了亲,两家人都非常满意,一桩婚姻就这样成了。
大嫂忽然很神秘的压低了声音说:“钱岚莺出嫁的时候就不大对劲,结婚七个月孩子就生下来了。有说是早产的,也有说是他们相亲之后就有了事儿的,过了好久之后这事儿才消停下来。”
董晓明说:“都有可能吧,也许早产,也许早就种下啦。”
大嫂很诡异的看着董晓明说:“没有第三种可能吗?”
董晓明没能理解大嫂的意思,他也完全没往那方面想。他说:“还有第三种情况?不知道。”
话还没有说完,董晓明的媳妇回来了,这个话题就撂下了,从此再也没有人提起过。
又十几年过去了,活了九十六岁的姥爷去世了。董晓明也已经是年过四十的人了,他陪着妈妈回老家奔丧。
此时的东北已经不是当年的东北了,此时的山东更不是当年那个山东了。当年的闯关东已经不复存在了,大批大批的东北人开始走上了回乡之路。不光是当年闯了东北的山东人回来了,连土生土长的老东北人也开始闯了山东。
舅舅早已退休了,已经没有了当年咄咄逼人的霸气。孝子棍成了他的拐杖了,路走的有些蹒跚。
办完了姥爷的后事,妗子目光游离着弱弱的问他:“外甥,我问你个事儿,你要说实话,你和岚莺有事儿吗?”
董晓明没有想到妗子在时隔多年以后还会提起这个问题,当时问得他有些发愣,不知道该说还是不该说,不知道要撒谎还是实话实说。他“呜呜啊啊”了半天,没有一句完整的话出来。妗子低垂着头,满头的白发乱糟糟的。她说:“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了。”然后匆匆的走了。董晓明想说“我们只有那么一次”,看着妗子远去的背影,他张了张嘴又把话咽了回去。
表哥和表嫂他都见了,他和表哥接触一直不多也不熟,就是打个很普通的招呼而已。表哥转业后在外县的一个镇武装部工作,也是村子里在外面混的有模有样的人物。钱岚莺他一直回避着,尽量避免正面接触。实在躲不过的时候他就笑一笑,然而笑得很尴尬很别扭。
孩子没有来,听说在那个县的唯一一所私立学校里读高三,由于面临高考,学习特别紧。
看来这个孩子的来历还真的有第三种可能性,董晓明有一些兴奋,兴奋之后更多的是烦恼,看来这一篇儿是翻不过去了。
他一个人来到村外,打麦场已经不见了,那里盖起了一溜儿非常漂亮的大瓦房。小河还在,沙滩还在。
他走在沙滩上,一幅幅画面在他头脑里闪过,岚莺挺着个大肚子,岚莺在产床上生下了孩子,岚莺在给孩子换尿布,岚莺牵着孩子的手蹒跚着学步……董晓明哭了,起初是在啜泣,后来便是嚎啕了。
这个孩子的真相,看来知道的人不少,但是只有表哥一个人一直被蒙在鼓里。是我对不起表哥吗?好像不是,又好像是。董晓明有点理不清自己的思绪了。
钱岚莺很幸福,起码过的是当初她想要的生活。孩子的教育更差不了,一般的家庭是读不起私立学校的。董晓明又很欣慰,这应该是最好的结果吧。
大哥大嫂已经住上了二层小楼,他们的养猪场规模不小,日子红红火火,在东北生的儿子也上了初中。
那天大哥和董晓明的妈妈去了大爷家,家里就大嫂和董晓明两个人。董晓明就向大嫂主动问起了钱岚莺的事。
大嫂坏坏地笑着说:“多少年了,怎么想起来又要问这件事?”
董晓明说:“前几天,妗子突然问我了,我这才感觉事情并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他接着问“大嫂,你说就一次也会有孩子吗?”
大嫂说“生孩子只有一次是有用的,可能实在是巧了,你们就有一次,可那次正好是有用的。”
大嫂止住笑“当年岚莺也是非常的为难,他知道孩子是你的,可是那是一条人命啊,而且是他自己的骨肉,他家里有人劝她打掉了的,也有人反对的。岚莺从小就善良,她怎么会那样做呢,所以就急急忙忙的和你表哥成了亲。”
大嫂继续说“那是非常好的一个孩子,模样非常像岚莺,孩子学习可好了,家里条件又好,将来肯定有出息。听说快要放开二胎了,希望他两口子再生一个,那样就完美了。”
是啊,那样就完美了,我也希望是这样。
妈妈决定,来年他们把退休手续办了就搬回老家来住。我有点想回来,又有点不想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