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生于公元前480年,卒于公元前400年。鲁国人,出生于小手工业者,自称贱人,精通手工技艺,与当时著名工匠公输般相媲美。他创立的墨家反映了当时小私有生产上层的政治要求和愿望。
墨家是一个有严明组织和严格纪律的团体,最高领袖称为巨子,成员称为墨者,服从于巨子的指挥,可使赴汤蹈刃,死不旋踵。流传下来的著有《墨子》53篇,它是一部陈述墨子思想为主的书,有些篇章可能出自秦汉时人手笔。
墨子的思想主要五方面:
一是兼相爱交相利的社会理想与法律观。墨家提出,以天为法,使兼相爱,交相利成为衡量一切的标准。
二是壹统天下之义的法律起源论。墨家主张选出贤者立为天子,并往下逐级设立各级正长,由天子一统天下之意。目的是使兼相爱交相利上升为国策和法律,便于国家强制力自上而下贯彻执行。
三是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与赏必当贤,罚必当暴。墨家要求各级正长必须由忠于兼相爱交相利这一原则的贤者来担任,提出了尚贤的主张,为法家要求变更世卿世禄制为非世袭的官僚制的前奏。
四是杀人者死,伤人者刑与杀盗人非杀人。主张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不反对杀盗。
五是立足于利民的经济立法原则。他主张强乎耕稼树艺,多聚菽粟和使各从事其所能,认为贫富治乱不取决于命,而取决于人们是否努力从事生产和听狱治政。他认为,生产生活资料只供给到够用为止,不应生产奢侈品和贪图享受,禁止浪费,主提出了节用、节葬、非乐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