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作为“审美的主体”绝对有自己的认知
刘红林
李士金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早晨按语:偶然发现淮师2012级2013级2014级学生的课堂研讨资料,时间过去了将近10年,光阴似箭啊!分别发表之,供读者诸君参考。
KID_林 2013-11-23 21:05
李士金课堂
前言
这篇帖子的题目叫“李士金课堂”,但下面我整理的东西并不只是李先生的课堂言论,有另外整理的思想和立场。
我今日整理这些思想、立场,有两层难处,第一是实在问题,我思维零碎,未经系统化整理,所表达的东西往往有不符逻辑之处。第二是形式问题,自高考后已有近半年未动笔写作,文辞欠佳。
涉及文史哲类的言论往往会引起争议,每个人作为“审美的主体”绝对有自己的认知。作为一个独立的“审美主体”,我们不愿“求同”;作为整个社会思想线团里的一支,我们希望做到“存异”,子云:“和而不同”正是这个道理。思想能够自由竞争实为社会的幸事,正因为有“百家争鸣”的存在,才有发达的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史,但我想说的是“思想可以相互竞争,但持不同思想的人们不需要互相杀戮。”(Ronald Harry Coase),或者如莎士比亚所言:“接受每个人的责难,但是保留你的最后裁决”。
李士金先生在课堂上传授给我们许多观念,如审美:“我们个人就是审美主体”;如行为不朽说:神不灭论、三不朽说;如仁爱与敬畏:慎独;又如类似于杨朱的“为我主义”:“为己之学”,等等。如要逐一说来,恐篇幅有限,遂只取一说加以整理、思考和拓展,正文如下。
正文
“神——无所不在的规律性”
——天道说、自然法说
李先生给我们上大学语文课时,常会提到“神”,至少到现在我仍然认为李先生的“神、鬼”之说很玄乎,不过我从李先生的言语中提取出我认为最本质的思想:对自然规律、天理道德的敬畏。
“我是个无神论者”我“自豪”地说,我不信耶和华、释迦牟尼,但我信上帝、佛祖,我信仰的是他们所代表的意志、天理和“无所不在的规律性”,所以我又是个“泛神论者”。
人类之所以文明是因为有道,人类之所以野蛮是因为无道。
这里的“道”是宇宙运转秩序,是自然规律,以及基于自然规律在社会历史中形成的人类公认的普遍适用的伦理、原则。是老庄的“天道”,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自然法”,是康德的“道德的律令”,它有“绝对无限的尊严”。
在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史上对“道”的论述有很多,老子是最先发现“道”的人:“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这个道的作用是“大道汜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道的作用,并不是有意志的作用,只是一个“自然”,所以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老子哲学的根本观念是他的天道观念,他生在那种纷争大乱的时代,眼见杀人、破家、灭国等等惨祸。万物相争相杀,人类相争相杀,于是认为天道无知,故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此非无天道乎?人类无道的后果是生灵涂炭,民不聊生,这就是天基于道的对于人类的处罚,只是这种处罚是普适性的,是实行“连坐法”的,所以人类在一个历史时期里的无道、野蛮必定会受到相应的惩罚,两次大战有两次大战的惩罚,大跃进有大跃进的惩罚,这是自然的不可违逆的规律。
马克思在唯物主义中也有对“规律”的几条论述:“规律是客观的、普遍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方法论要求我们:“要按规律办事,否则会受到规律的惩罚。”我们可以说这与老子的“天道说”有异曲同工之妙,世界就是有这样一种秩序,它是“天道”也是“规则”,它是自然规律,也是人类伦理普适性的升华。敬畏它,我们如顺水之舟;无视它,则如崖边之石。所以李先生说:“朱子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是具有相当合理性的。”
对天道、规律的敬畏就是一种信仰,而且是一种朴素的、真正的信仰。
可问题来了,既有了“无为而无不为”的天道,又何必用人力去造作安排?何必要政府来干涉人民的举动?老子的“天道”,就是西洋哲学的“自然法”,凡深信自然法绝对有效的人,又往往容易走到极端的放任主义。如亚当斯密的经济学说,又如斯宾塞的政治学说。老子亦是如此,他说:“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说“自然法”的森严。又说“常有司杀者,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者矣。”这个“司杀者”,便是天道。违背了天道,扰乱自然秩序,自然有“天然法”来处置他。于是他们主张一切放任,一切无为。
但天道规律的处罚总是后期的、不定向、不定形式的,而且是近乎残暴的,如上世纪的世界经济大萧条以及连锁发生的二战。它是对行为结果的处置,而不加有预示性,或者有预示性,而人们往往无视。我们说历史像车轮一样往复循环,就是因为天道规律的客观存在,并且相对稳定。“如果世界只有我,法律固为虚文,而道德也便无意义。人类须有法律道德维持,固足证其顽劣;然而人类既顽劣,道德法律也就不能勾销。”(朱光潜《谈十字街头》)所以这时就需要人为地对抽象的天道具体化,对普适的习惯的法则成文化,这就是立法,也就是“替天行道”,便是“代司杀者杀”,这是人之于天之前给予人的警示和规范,是“防恶于未然的制裁力”,让人的行为有意识地遵循一定的规则来运行,从而避免违逆天道和规律性,也就是先期处罚。在正常情况下。先期处罚往往要比后期处罚来得要轻,这种对比往往是伤与亡的差别,或是一家企业破产还是全世界的企业倒闭的差别。
在替天行道这一点上,先儒做了中国古代历史上最正确的事:制定“礼法”,总结出“忠、孝、礼、义、廉、耻”,“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等的伦理规范,尽管这些规范的些许成分经过社会历史的沉淀在今天看来已落入旧俗,不过“礼”却永存:“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礼运》),礼是合于义理可以做行为模范的规矩,可以随时改良变换,不限于旧俗古礼,所以“礼”始终焕发无限的生命力,始终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人是顽劣的,阻止其胡来唯有套上一个枷锁,这枷锁虽让人很不舒服,而为了养成道德习惯、维持社会安定,亦不能废。
在李先生的第一节大学语文课上,我们讨论《边城》一文,并对翠翠母亲的命运作了反思。翠翠的母亲背着忠厚的老父亲跟着一个茶峒军人发生了暧昧关系然后私奔,结果闹出个惨剧收场。作为悲剧链的一环,自己的女儿与老父亲也受到了某种程度的牵连。我们发现,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是如火如荼的新文化运动,翠翠的母亲如此“大逆不道”的行为定是受到了新文化运动反儒反旧伦理道德思潮的影响。
这时,我们不得不对新文化运动的部分主张甚至是核心主张持谨慎怀疑态度。李先生在课堂上提出了一个假说:“设想你是老船夫,你会同意你的女儿在这样一个朝不保夕、动荡不安的年代和一个军人私奔吗?”所以李先生说:“新文化运动打倒'三纲五常'就是打倒人类自己。”儒家的传统伦理道德并不能简单定义为稳定封建等级制度的工具,而是自然积淀总结的本质的人性,是一定程度上天道规律的系统化形象化。
法则、伦理应该是对天道、对“自然法”的客观反映(朱熹:“礼者,天理之节文也”),可并不是所有法则、伦理都客观反映了天道规律,于是这里又涉及到了一个问题:“恶法非法否?”,即恶劣的、反人道的法律是否应该遵守。这是法学领域的问题,在这里也斗胆僭越讨论,本篇的主题是天道、自然法,自然我的立场是“恶法非法”。(至于学界有观点以法体现阶级意志,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为由回避讨论法的善恶性,我们这里不作讨论。)
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最早对法治作出明确的界定,提出法治有两项核心要素,其中之一就是良法。孟德斯鸠、卢梭等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思想家们也建立了完整、系统的自然法理论。良法理论的基本观点认为,法律的良善性,是法治的精神支柱,法律必须首先符合正义、理性等道德要求,人们才能认同它。不具备良善性的法律缺乏成为法律的资格。历史上著名的恶法如希特勒制定的纳粹宪法、含有奴隶制成分的美国1787年宪法,前者给人类带来了深重灾难,后者则在近百年的斗争中逐步废除。若恶法亦法,我们便完全沦为“体制的机器”,这是顺人治而逆人道。
“假如这里有坚固的高墙和撞墙破碎的鸡蛋,我总是站在鸡蛋一边。”(村上春树于耶路撒冷文学奖获奖演说)
村上春树口中的高墙与鸡蛋分别隐喻体制(System)与我们每一个弱小的人,“体制本应是保护我们的,而它有时候却自行其是地杀害我们和让我们杀人,冷酷地、高效地、而且系统性地(Systematically)”当体制在“杀害我们和让我们杀人”时,这种体制便是违逆天道的“恶法”,这时,如果每个人都站在体制一边,那是悲哀的,“社会是专制的,是压迫的,是不容自我伸张的。”(朱光潜《谈十字街头》)正所谓“多数人的暴政”。因此,“苏格拉底所以饮鸩,伽利略所以被教会加罪,罗曼罗兰、罗素所以在欧战期中被人谩骂。”
我们常把天道规律自然法同人类制定的规则或称“习俗”相混淆,于是认为遵守那些习俗就是循天道,认为“天不变,道亦不变”,这是把“天”狭隘化了,“天”是普遍规律自然法则不是人为体制,“天不变”是自然法则不变,如“具有道德性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由于时代的局限性,人类制定的规则也是局限的,如前文提到的儒家伦理,它是自然沉淀的,同时不可避免也是有时代印记的,所以只能说“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天道。
“习俗是守旧的,而社会则须时时翻新,才能增长滋大,所以习俗有时时打破的必要。”按规律办事还有一个概念: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因此打破旧习俗使其适应时代也是天道规律的要求。“习俗的背叛者比习俗的顺从者较为难能可贵,从历史看社会进化,都是靠着几个站在十字街头而能向十字街头宣战的人。这般人的报酬往往不是十字架,就是断头台。可是世间只有他们才是不朽,倘若世界没有他们这些殉道者,人类早已为乌烟瘴气闷死了。”不同于违逆天道规律的牺牲者,这些为天道而叛习俗的殉道者应被后代铭记。如为黑人争取人权的马丁?路德?金、为印度人争取权利的甘地、因维新变法而被处决的谭嗣同,如雪莱、卡莱尔、罗素等,他们都是十字街头的矮人群中的大汉,以其万钧之力将人类的习俗扳回规律的轨迹下。
马克斯·韦伯把人类社会划分为三个时代:传统时代、英雄时代和法治时代,我们还需要英雄,因为我们还足够顽劣,在庄子的天道理论中有“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一说,这终究还只是理想罢了。
在天道规律面前,我们需既是顺从者又是叛逆者,在这个人格分裂式的矛盾体中,神灵永在,我们需始终敬畏自然之法,我们紧紧追随的只是真理。
淮师经管学院1302班 刘红林
2013年11月23日于逸夫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