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一!商品定价的底层逻辑是什么?
1、在一个充分自由竞争的市场中,企业能获得的利润是非常有限的。如果一个行业的利润过高,就会有更多人加入其中,直到把这个行业的平均利润拉下去。
2、我们不用刻意去促进社会利益,相反,通过追求自身的利益,我们往往能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3、想要挣钱多,就必须从事复杂的劳动,而且要成为熟练工。
先讲一个生活中常见的例子。网上可能经常看到这样一类吐槽:
“苹果手机的硬件拆成元器件,计算一下成本,才500美元,它却卖1000美元,显然是暴利。”
“迪士尼的玩具,成本最多也就20、30块钱,却要卖好几百,赚的是黑心钱。”
这种蹭流量的内容总是层出不穷,说这种话的人,在这个问题上的表现,要么是坏,要么是蠢。坏的且不论,说他们蠢的原因是,他们根本不懂得商品的价格由什么来决定。
以苹果公司为例,它的产品当中不光包含硬件,还包含软件,那也是要计入成本的。此外研制的花费摊到每台手机上也不少,这还不算场地和资金的成本费用。如果我们实事求是地去探究,会发现苹果公司的利润率其实只有20-25%,远没有大家想象得高。如果再考虑到它每过几年还会有些一次性投入,实际挣的钱还会更少一些。因此,简单以原材料成本判断商品价格的想法其实并不符合逻辑。
那么,物品的价钱到底该如何决定呢?这其实是一个很古老的问题,自从有了比较成熟的商业之后,人们就开始思考了。
最早系统性研究价值与价格问题的人,是古希腊的学者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第一次区分了商品中所包含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他认为,每种货物都有两种用途:一种是货物本身所固有的、可以满足人们需要的用途;另一种是可以用来进行交换的用途。
进而他指出,不同商品之间在价值上可以建立起一种等价关系,这是它们能够交换的基础。而这种等价关系,又通过价格体现出来。《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写道:“一切物品都必须有一个价格;这样才会始终有交换,因而才会有社会。事实上,货币就像尺度一样,使物品可以通约,从而使它们相等。因为没有交换就没有社会,没有相等就不能有交换,没有可通约性就不能相等”。
不过,亚里士多德没有发现物品内到底什么是相等的,换句话说,他并没有发现价值的本质是什么。而这个问题,就留给了一千多年后的托马斯·阿奎纳。
阿奎纳是亚里士多德之后又一位全能学者,也是古代世界最后一位全能型的学者。我们知道阿奎纳的第一个身份是神学家,那他为什么要研究经济学的问题呢?这是因为到了中世纪,基督教遇到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给拥有财富这件事情,赋予一个正当合理的理由。
在早期基督教的教义中,对财富是厌恶的态度。比如耶稣曾经说,富人进入天堂就如同骆驼穿过针眼那么难。当时相信基督教的大多是穷人,大家不觉得这个说法有问题。但是到了中世纪,王公贵族们都信了基督教,教士阶层中的上层也都是有钱人。按照耶稣当初的说法,这些人都上不了天堂。于是,人们就要给赚钱和拥有财富,找到一个正当的理由。
最初思考这个问题的是德国哲学家和神学家阿尔伯特•马格努斯(Albertus Magnus),而建立起完善理论的是他的学生阿奎纳。师徒二人指出,商品之间的价值来自于它们当中所包含的人类劳动。既然人们在创造商品的过程中付出了劳动,那么通过商品挣钱就是合理的。这种思想,就是后来经济学当中劳动价值论的雏形。它也回答了亚里士多德的问题:商品之间到底什么是等价的?就是劳动。
不过阿奎纳的理论还比较粗糙,也缺乏经济和贸易数据的支撑,因此它无法解释为什么很多商品存在暴利现象。也就是说,制造那些商品所花的时间似乎并不多,但是价格却很高。阿奎纳简单地将这种现象归结为人的贪婪,认为它是不合理的,应该限制。但是,暴利商品的价格显然不是理论家想限制就能限制的,还是需要对这个现象进行合理的解释。而这个问题,则是由经济学的开山鼻祖亚当·斯密完成的。
亚当·斯密在他的代表作《国富论》中一上来就开宗明义地指出,劳动创造一切价值,他说:“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他还指出,假设不受市场状况影响,一般商品价值的多少取决于生产者投入的劳动量,两者必须成正比。
然后亚当·斯密举了一个具体的例子:狩猎民族捕杀一头海狸所需要的劳动,如果两倍于捕杀一头鹿所需要的劳动,那么,一头海狸当然换两头鹿。顺着这个思路,亚当斯密给出结论:一般地说,两日劳动的生产物,它的价值是一日劳动的生产物的两倍,这是很自然的。
到此为止,似乎亚当·斯密的理论还只是阿奎纳理论更准确的表述而已。但是再往后,亚当·斯密的观点就比较新颖了。
亚当·斯密与“看不见的手”
亚当·斯密在探究利润与价格的底层逻辑方面,有着较为深刻的洞察力。
首先,他把劳动根据难度做了区分。比如,狩猎要比种田艰苦、制作钟表要比制作农具复杂。因此衡量它们所创造的价值时,要考虑到这些因素。再比如,一小时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等同于两小时简单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同一工种,不同熟练程度的人单位时间所创造的价值也不同。
为了便于比较,亚当·斯密以不熟练工人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作为基数,而熟练工人,则可以获得额外的收益。这就给一些人用同样时间,能够挣其他人好几倍的钱这件事,赋予了理论依据。
其次,亚当·斯密认为,在扣除资金、劳动力成本和其它成本之后,商品的价格还必须剩一部分给企业本身,这就是利润。而这部分利润,由雇主支配。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老板会比员工有钱。
那么为什么企业还要有利润呢?它的伦理依据在哪里呢?亚当·斯密指出,这一方面是因为企业主需要与提供资本的人分享这部分财富,另一方面他也要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做先期投入。
当然,今天的宏观经济学理论指出,在一个充分自由竞争的市场中,企业能获得的利润是非常有限的。因为如果一个行业的利润过高,就会有更多的人加入,直到把这个行业的平均利润拉下去。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亚当·斯密通过“看不见的手”这个比喻,解释了为什么商品实际售价会偏离它所包含的价值,也就是人类的劳动。关于看不见的手的理论,大家都不陌生,我就不再介绍了。这里只强调两点。
其一,由于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大家不用担心商品的价格长期偏离其价值。如果一个行业的利润率过高,就会有新的企业加入其中,增加产量,最终拉低价格和利润。反之亦然,如果一种商品大家都挣不到钱,就会有人退出竞争。因此,看不见的手其实是在有效地不断重新分配社会资源。
其二,在商业上,动机通常是自私的、利己的,而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结果通常是公益的、利他的。亚当·斯密是这样描述这种现象的:
“我们的晚餐,不是来自屠户、酒肆或面包店的施舍,而是他们追求自身利益的结果。”
“我们每个人,既没有促进社会利益的初衷,也不知道我们的所作所为是否能促进社会利益。我们只是追求个人利益,而在这一点上,就像在其他许多地方一样,却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牵导着,去促进一个我们无意追求的目的。”
“我们不用刻意去促进社会利益,相反,通过追求自身的利益,我们往往能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亚当·斯密理论的进一步完善
亚当·斯密的理论相比之前,已经较为完善。但他依然有很多问题没有解释清楚,比如“为什么一种特殊的、独占性的技术会形成利润垄断”,再比如“资金、土地、生产资料对于商品价值的贡献该如何计算和分配”,还有“市场波动的风险该如何计算到价格当中”,等等。
后来,大卫·李嘉图等人不断完善了亚当·斯密的理论,让我们对商品的价值和价格有了更准确的了解。我把这些理论概括如下:
第一,决定商品价值的因素,除了劳动力,还包括资本、生产资料(厂房设备)、土地等等。其中,除了土地是天然物,其余的其实都是之前劳动所创造出的财富。换句话说,商品的价值不仅包括具体制造它的劳动,还包括之前的很多劳动。至于土地的价值该如何度量,我们在之前介绍李嘉图租金理论的来信中已经讲过了。
第二,商品价格除了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还受市场风险、交易成本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举个例子,假如在某个市场上,卖了东西货款经常收不上来,商人就只好通过涨价来维持收益。再比如,像白菜这种容易腐烂的商品,流通环节的各种损耗都会被加到价格之中。
第三,商品内被赋予的劳动价值,是按照劳动量,而不是劳动行为计算的。换句话说,那种出工不出力的劳动,不仅没有价值,甚至可能是负的价值。
最后,我总结一下劳动价值论对我们个人的启示:
很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控制的,但下面两件事情是我们能够控制的。一是,我们能提供的价值就是我们的劳动量,它让我们能够换回需要的其他价值。注意,我说的是劳动量,不是劳动行为。二是,想要挣钱多,就必须从事复杂的劳动,而且要成为熟练工。不要为自己想赚钱的动机感到不好意思,挣钱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商业是最好的慈善。
知识点二:讲逻辑的人如何表达思想?
1、经济真正的本质,就是人类的劳动和价值的互换。
2、劳动是人们创造价值,并交换资源的唯一途径。但是每个人每天的劳动量是有限的,能换来的东西也是有限的,因此必须对需求进行价值排序,最终获得的就是权衡收益的结果。
3、当每个人都按照需求进行价值排序,并且优先获得自己最需要的东西之后,在市场上就反映为一种强大的需求,于是就会有人出于赚钱目的,满足大众的这种需求。站在上帝视角来看,就是合理利用资源。
在知识过载的今天,大家常常会有一个问题,我们到底该信谁的话。关于这个问题,简单的回答就是,谁讲理,我们就信谁。而所谓讲理,核心是讲逻辑。
通过一个例子,带你看看讲逻辑的人是如何表达他的思想的。选择的人是奥地利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穆瑞·罗斯巴德,我们来看看他是如何论证一个社会必须严格保护每一个人的产权的。
罗斯巴德是美国的犹太裔经济学家、政治和历史学家,以及自然法理论家。他的经济学观点属于奥地利经济学派,他在经济学上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在政治学上主张古典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古典自由主义和今天美国的自由主义是两回事,它其实就是英美保守主义。
由于罗斯巴德大量地介绍了奥地利学派的大师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的工作,因此一般认为前者是后者的学术继承人,但实际上罗斯巴德走得更远,甚至有些极端。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在自由派经济学当中的地位,他和米塞斯、哈耶克一道,被认为是奥地利学派的三大代表人物。
什么是产权三原则?
罗斯巴德经济学思想的核心,就是要绝对保护每一个人的产权,它的经济学理论都是基于这个前提条件的。那么他的这个核心理论是如何得出的,靠谱吗?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他是如何论证这件事的。
除非是公理,任何结论都需要从站得住脚的前提推导出来。而前提本身,也需要从更原始的前提得出,这样层层递进,最后就要归结到一些不证自明的公理了。在各种知识体系中,数学就是如此建立的,其实今天的经济学和法学也是这样建立的,它们当中都有一些非常站得住脚的公理。
罗斯巴德是一位自然法理论家。著名的罗马法就是以自然法为基础,通过逻辑一步步建立起来的。所谓自然法,是指自然界本身存在的、非人为制定的法则,比如每一个人都有生存权、动物和我们一样有生存权等等。古罗马人通过这些简单的、类似于几何学公理的基本道理,演绎出了整个罗马法。而罗斯巴德则根据一些最基本的自然法则,演绎出了他的经济学理论,其中核心内容是被称为产权三原则的三个简单命题,具体是指:
第一,自我所有权。每个人都拥有人身自由权,因此任何人不能奴役别人的身体和想法。
第二,先占先得。对于尚未界定所有权的东西,本着先来先得的原则;而它们的所有权一旦界定了,任何人不得侵犯这项权利。
第三,互不侵犯产权。由以上两条推知,对于任何已经有主的物品,其它人想要获得,需要与其主人协商。
第一条就是自然法则,它是一条公理,其正确性毋庸置疑。虽然在古代还有人试图奴役别人,但是在现代社会,这种违反自然法则的做法是不被允许的。因此,对于第一条几乎没有人有异议。
第二条也是罗斯巴德整个理论体系的公理。大家可能会问,为什么对于未界定产权的东西,谁先拿到就是谁的呢?其实根据生活常识,人们也是这么做的。大家采集野果,谁采到了,就是谁的;去打渔狩猎,谁打到了,就是谁的。
但是,这样一来似乎第一个人太赚便宜了,我们能不能做点修改呢,比如让所有在场的人分享?答案是不能,道理也很简单,因为那样的话就没有人冒险去打猎,或者耗费体力去采野果了。
当然,人们也可以选择其他的原则作为公理,那样就会得到不同的公理系统。比如说我们把这条规矩改成,给最后一个人,或者给个子最高的人,或者给最漂亮的人。虽然公理可以这么制定,但这样就会带来一系列灾难性的结果。比如给最后一个人,那永远会有新的一个人来。今天最后来的一个人拥有了那份财产,第二天又来一个人,他就得把财产给后面那个人。类似地,给个子最高的一个人,或者最漂亮的人,永远会出现更高、更漂亮的。
因此,如果你把各种可能的所有权授予方式都列出来,逐一考虑,就会发现先来者获得,是最好的设定。当然,先来者未必能不费代价地获得,因为这不是随地捡个钻石那么容易。真想第一个获得钻石,是要付出劳动和其他成本的。
第三条是罗斯巴德从前两条公理得到的推论,因此它不能再算是公理了,它相当于是数学当中的定理。
有了这三个基础的结论,再用逻辑一步步推导,就能得出很多新的结论。比如“常有理”,后面简称小常,在海边捡到一颗珍珠,他就拥有了这份财富。如果“梅有据”,简称小梅,想要这颗珍珠,她就得和小常商量。可能小常会提出让对方用两份冰激凌来换,如果小梅同意,这交易就达成了。至于小梅的冰激凌哪里来,她可以通过劳动获得报酬买来给小常。
罗斯巴德认为,所谓经济,就是人们的行动和互动。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今天很多人以为,经济是资源、生产资料、企业或工作机会等等,但其实它们都只是经济的表象。经济真正的本质,就是人类的劳动和价值的互换。你看,我们从产权三原则出发,就得到了对于经济的理解。
两类破坏规则的想法
罗斯巴德理论,是对于产权保护做出最好解释的理论。当我们承认了他的原则后,保护产权就是很自然的结论了,这一点任何人都驳不倒。但是,总有人会因为别人的财富比自己多而感到不爽,于是他们总想找出一些让自己占有他人财富的理论依据。通常他们的做法和想法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想法,简单地讲就是抢和强迫,它否定每个人都拥有人身自由权这个公理。在历史上,总有一些具有强权的人,要掠夺别人的财富,甚至剥夺别人的人身自由,让他们为自己劳动,创造价值。我们知道这是强盗和奴隶制,这种做法不仅不道德,而且无法保证财富不断被创造,并且积累起来。因为当强盗碰到贼爷爷时,他自己就成为了被抢劫的对象。
当一个社会能够随便奴役他人时,就有可能别人奴役他们。于是大家都生活在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里,人们的精力都花在财富的掠夺上,而掠夺的过程中,经常会导致财富被破坏。中国古代两千多年的王朝社会,就是这种情况。今天,这种强权或者奴隶制已经没有市场了。
第二种想法在很多人看来颇有道理,就是财富均分,这显然破坏了罗斯巴德的第二条原则“先占先得”。古今中外,一直有人把“均贫富”作为理想社会的标志,最后的现实无不证明这种想法是错的。我打一个比方,大家就能明白其中的道理了。
假如在一个课堂上,同学们,特别是成绩较低的同学都要求取得平均分数。怎么办呢?一个简单的做法就是把高分同学的分数分给低分同学。但这样带来的后果是,用不了几次,班上的平均分就会直线下降。事实上,美国一些大学还真做过这一类的实验,结果真的就是平均分越来越低。因为每一个人都知道,即便自己不学习、分数低,也可以从高分的同学那儿匀过来一些分数。
在社会经济中,如果有一种制度让你能够随便分别人的财产,那么你的财产也是保不住的,因为总会有人跑过来继续分你的财产。而这种做法的本质,其实就是把第二条公理“先占先得”设计成了“后到者拥有财富”,结果就是大家都没有财富。
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理论
从罗斯巴德的第三个命题“互不侵犯产权”出发,我们还可以得到今天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它的核心可以概括为有限需求、价值排序和权衡收益。
人类的需求是无限的,但是资源和技术手段却是有限的,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而解决这个矛盾能做的,就是把无限的需求变成有限的,这就是按需索取。我们在之前的来信中讲过,劳动是人们唯一能够创造价值,然后交换到自己生活所需资源的途径。
但是每个人每天的劳动量是有限的,能换来的东西也是有限的,因此就要对自己的需求进行价值排序,为了获得一样东西而放弃掉另一样东西,最终每个人所获得的,就是权衡收益的结果。一个人这么做了,他就做到了可持续发展;一个经济体这么做了,也就是可持续发展。
我们再往前推一步,价值排序和权衡收益,也给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做了注释。当每一个人都按照自己的需求进行价值排序,并且优先获得自己最需要的东西之后,在市场上这就反映为一种强大的需求,于是就会有人出于赚钱的目的,满足大众的这种需求。如果站在上帝视角上来看待这种行为,就是“合理利用”资源。
如果前提为真,论证的过程有效,那么结论也为真。事实上,奥地利学派的几乎所有结论都是这样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