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委编办“三步走三推动”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隆德县委编办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准绳,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机构编制工作总体布局,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在“学”上走出新路,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纳入编委会和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让“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入脑入心。二是将《条例》纳入党校主体班、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课程,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通过集中轮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三是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知识。结合深化改革、监督检查、专项调研等日常工作,积极向各单位开展《条例》宣讲并答疑解惑

      二、在“建”上走出实招,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一是及时修订完善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认真落实机构编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本级编委和上级编办报告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相关事宜。严格落实编办归口组织部门管理制度,确保机构编制部门始终与组织部门同向同行。三是按照常用性、有效性、简便性原则,全面梳理近年来中央、区、市三级机构编制政策文件,汇编出台《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选编》。

      三、在“用”上走出实绩,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一是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不定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调研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县重点工作任务体制机制保障情况和编制资源使用情况,分析研判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联合监督。会同纪委、巡察办、审计、财政及人社等部门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审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监督范围,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制度,合力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专项核查。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公示信息抽查机制,按照15%比例随机抽取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强化了机构编制的约束性。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为依托,比对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工资发放人员名册、社保参保信息和部门预决算等关联数据,切实做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建立各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及时调整部门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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