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在一起很久了,前几天俩人经常闹矛盾。一点小事就能吵起来,从这件事本身吵到以前的鸡毛蒜皮,然后就开始说 “那件事我做得怎么怎么样而你呢?”,这种话,找到以前的一个把柄就会开始互相指责。
当然吵归吵,事后完全没有影响感情。但是透过这样的吵架方式,我在思考一个问题,孔子曾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后来也有人据此提出过另一个相反的观点“己所欲,亦勿施于人”。今天想就着这情感问题聊一聊这个概念。
不知道你们在感情中会不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时候我们常常会自己对对方的爱而做出一些自我感动有时也能让ta感动的事,有时候ta很早就不再记得这么一件小事,而你常常会不停地翻出来自己感动自己,甚至有时候会成为你吵架用来道德绑架对方的 “有力武器”。觉得这件事自己能做到为什么对方不能主动想到做?
透过我自己的问题的思考,我逐渐知道出现这样的想法实际上是没有认清楚自己“做那件自我感动的事”的实质,说好听了这就是一件锦上添花的事,就是说可以没有,但有了也许会更好,但也许ta要的或者ta自己做的、关注的却是恋爱中或者婚姻中应有的、分内的事。可是很多人相比于雪中送炭更喜欢锦上添花,殊不知自己本分内的事可能还没有做得很好。
同时锦上添花是出自于你的自愿,不是你的义务,更不是ta的义务。
把它作为你要挟道德绑架另一半的武器常常是因为觉得自己的一片苦心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或者觉得ta做得没有自己做得好,实际上,这就是我们在感情中常说的患得患失,就是太过于计较付出与回报是否对等,殊不知你的付出有时候对对方来说并不是必须的,只有你在自我感动。
爱ta,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亦勿施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