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似乎越来越少人愿意写信了。
你还记得在自己第一次写信的时候吗?从各个文具店里寻找一个漂亮的信封,听着钢笔摩挲过洁白的纸张的“莎莎”回响,压抑着激动的心情把或厚或薄的信封小心翼翼地喂着军绿色的大邮筒吃下去,在焦躁和不安中等待远方的回应……这些零零碎碎的片段你还有印象吗?
可能这些心酸或甜蜜的记忆,早已成为了遥远的过去式。“邮局”作为一个实体意义上的名词,似乎已经慢慢地淡出我们的视线,取而代之的是方便快捷的在线邮件、即时通讯、短信电话,那种需要十天半个月才能收到远方回音的日子就如同乡下废弃的老水车一般,孤独地在荒野中枯败,只有偶然间有风吹来,才不情不愿地发出些许残响,让人想起之前嘎吱嘎吱转动着的劳动年代。
记得我第一次写信还是在三年级。当时住在城里的一位同龄亲戚写了一封信给我,将他在学校中的故事娓娓道来。我从他的信中,看到了和身边不一样的学习和生活。自然而然地,我也想告诉他,我日常生活的故事与感受。于是,在父母的鼓励下,我一个人逛遍了小镇里所有的书肆,找到了我认为的最好的信笺纸和信封,用着稚嫩的笔体,将自己的生活庄而重之地揉进信纸中。而去寄信的时候,也因为过于紧张而贴错了一次邮票,幸好邮局的姐姐笑着将它慢慢拆下,重新贴好。
之后自然是漫长的等待时间,在等待中遐想着对方收到信后的反应,担心着信件是否会中途丢失……少年人的想法总是向他们的行为一样活跃而不安分,这种忐忑而又期待的心情一直持续到再次收到亲戚来信的那一天。
后来写信的机会真的是越来越少,科技的发展无限地将人和人之间的距离缩短到面对面,我们只需要动动手指就能互通有无、分享心情。那种静下心来花一个午后去给远方友人写一封长信的情节大抵只能出现在小说故事里。
可我还是喜欢写信。
怀旧也好,做作也罢,一封手书所给予的庄重感和仪式感是即时通讯所远远不能及的。在素净的信封上,在洁白的信纸里,一行行墨迹似乎仍未干透的字,或遒劲或端庄中也透出执笔人书写时的感情和意趣。每一个字都能看作是执笔人的写照,看着远方的信,怀想远方的人,这才是真正的“见信如晤”。
古人在羁旅异乡之时,最渴望的便是家人朋友所寄过来的信,最期待的也是将自己对亲友的情感化成的串串散珠落玉托人寄送的那一刻,也无怪张籍有“行人临发又开封”的慨叹。而步入交通工具“送者未及返,君在天尽头”的现代社会,“秀才不出门,也知天下事”的现代社会,空间距离无限的缩短,“远方”浓缩成了一个唾手可得的地理概念,我们也不再会珍惜这种感情,书信给我们带来的欣喜也逐渐退却——仅在屏幕前点一点,对方就能和我们在线聊天,看似方便,但我们是不是也缺失了那份深情?
我始终相信,披衣挑灯亲自写出来的词句,远比屏幕前冷冰冰的一行行标准印刷体,有温度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