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文,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而若说到唐代最负盛名的,非李白杜甫二人莫属。
因为二人都是唐代文学上的两座巅峰,固然就有许多人争论孰优孰劣,但为什么一定要选一个,就像生命里常常充满两难,。但我们会因为阅历的不同心境的差异而对同一首诗有不同感受。 在我们的文化中,受赞扬的,往往是经过很多历练之后的成熟与稳重,而青春的热情浪漫往往会被忽视。在青春期的时候,自然喜欢李白,喜欢他的“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负,认同他“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得及时行乐他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浪漫,他的“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叛逆,他的在这个儒家支配的社会的出逃。历经了中年的沧桑后,才能明白杜甫的伟大,他把人放在社会中,把自己放在平民的角度去观察社会,“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李白的诗句中便不会出现家族文化,不会有“耶娘妻子”。
自然,没有看到过“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悲惨,也不曾了解“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生离死别,十五六岁,血气方刚,我更向往的是李白的潇洒飘逸,以及他对老庄思想的高度完成。
有人常说,李诗不可学,杜诗可学。因为李白的诗几乎出乎天性,写诗是他最自然的生命本质。换句话来说,写诗是是上帝为他开的那扇门。诗仙李白会用他瑰丽的,天然的想象力把我们带进了他的奇幻的世界,“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而李白与月亮似乎有不解之缘,从“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到“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从“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到“只今惟有西江月,曾照吴王宫里人”。家族文化概念似乎很少出现在李白的诗中,但他对月却情有独钟。月亮频繁的出现在他的作品里,与其说那个月亮是我们现在物理学中所解释的月球,不如把它理解为李白的一个知己,他“永结”的“无情”,这不也正好是一种李白出逃这个儒学笼罩的社会的象征。其实,他也有好大的自负和孤独,他与无情想结,其实是与有情的脱离。这就是诗仙,我们称李白为诗仙,杜甫为诗圣。李白之所以被称为诗仙,是因为他是一个浪漫的,不守人间规矩的人。李白自己建立起来的个人的生命风范,不能够用世俗的标准去待。“仙”是个人化的自我解放,“圣”是个人在体验生活中的自我锤炼,儒家对于一个人生命的意义与价值,一定是放在群体当中考虑。
很少有男性诗人在写诗的时候,会转换成一个女性的视角,但对于随性自由,将写诗看做自己爱好的人,他可以是《将进酒》的李白豪迈粗狂,写《长干行》却成为一个哀怨的女子,而且伪装的天衣无缝,从“妾发初覆额”,到最后“直至长风沙”,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非常期待丈夫归来的女性在叙述。
当然,李白除了写诗有天赋外,而且他生逢其时。开元天宝盛世,科举制的逐步完善,如陈寅恪先生所言“盖唐代科举之盛,肇于高宗之时,成于玄宗之代,而极于德宗之世”,全社会的重文人倾向形成,李白也罢,杜甫也罢,都很容易交结到志同道合的诗友,其中更是不乏权高位重的朝廷大臣。天宝元年,李白进宫觐见,玄宗皇帝可是降辇步迎,此后还以七宝床赐食于前,亲手调羹。这是何等的礼遇? 可一手好牌不会打,照样输得精光。李白不是杜甫,他骨子里还是带着从小练习剑术所形成的侠客精神。在官场里,他是一头无法驯服的野生动物,而玄宗也明白自己不是那位驯服野兽的人,他送走了李白,却铸就了李白《行路难》,《朝发白帝城》
当然,李白除了写诗的天赋,还有出走的精神,就是侠的筋骨,这是最吸引现在有太多束缚的我们。他爱好剑术,据说还在剑术上颇有造诣,段位仅次于唐朝首席剑客裴旻,自称是“十五好剑术”。《新唐书·文苑传》还曾说过,李白“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
李白年轻时,并非怀诗江湖,而是“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换句话说,写诗在李白只不过是爱好而已,成为侠客,才是他的人生理想,叫作“已将书剑许明时”。所以说写诗只是他的副业,混迹政界也只是他的人生经历一部分,或许是出于全社会的影响才走上仕途之路。他骨子里是侠,是《干将莫邪》中仗剑走天涯的侠。《将进酒》中,“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他忧郁的似乎不是自己的仕途,而是腰旁边的那把剑,那未实现的侠客传奇
在实现侠客精神的路途上,他完成了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完善,他保护好了他与生俱来的这种豪迈和文字的灵性,并注入了侠的元素赋予它新生。这便是李太白自己的风格。
论李白与杜甫孰优孰劣,实在是浪费时间。我们的喜欢是建立在了解的基础上,现阶段只能明白李白的潇洒飘逸,便可以去更好地感受他的世界。李白杜甫的生命分别抵达了不同的巅峰状态,如若非要比较,只会偏离对他们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