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车来车往的街道上,几条红色的横幅,很是抢眼。
我记住了其中的两条:
第一条:响应政府号召,不乱焚烧垃圾 (看了后无感)。
第二条:焚烧垃圾是违法的(看了后,陡然一惊)。
这两条政府的宣传语,相比之下,我觉得第二条的效果更好。因为很多人,并不知道,焚烧垃圾是违法的,这一条,对于受众看来,是非常入心的。
所以,也应证了写文案的一些原则:标题要击中用户的好奇心、恐惧心理、获得心理……
焚烧垃圾是违法的,则利用的是受众的“恐惧心理”,还真怕自己哪天在不知法的情况下违了法,同时,这也是对一种常识的普及。至少,绝大多数良民,在看了这一条后,是不会随便焚烧垃圾的。
说完大街上的政府宣传语,再来说说电梯里的海报广告。
不得不说,电梯,真是一个打广告的好地方,被迫阅读率特别高。
今天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一家烤肉店的电梯广告,直接将店铺照片放在了海报里,虽然影响海报的整体美感和色彩协调,但我仍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因为对比文字,画面更容易让人记住,也更容易让人产生购买冲动。
这解释了,为什么许多的产品安装说明书,一定要用图片,让人一看即懂;若你换作文字,则让人无比抓狂。
也解释了,为什么当商家在开展促销活动时,如果有赠品,一定要将赠品的图片也放在海报上,所见即所得嘛!
再说一个电梯广告的例子:“不到1成首付弹个车”。
这个广告是我两个月前看到的。当时就觉得这句广告不够精简。“不到”两个字完全多余的。原因如下:
第一,1成首付,价格足够低、足够引人注意力,“ 不到”两个字,纯属锦上添花,而非标新立异。
第二,从文字的节奏感和广告语的传播效果来看,“1成首付弹个车”,更有助于传播,多那两个字,读起来实在是别扭。
不过,巧的是,前两天,再次看到这家公司的广告时,“不到”两个字竟然真的去掉了,就剩下“1成首付弹个车”。
所以,少即是多,是有道理的。
不管是做文案的,还是从事其它岗位工作的,言语的精练,真是一门需要修炼的技艺。
这世上,如果有什么东西,最容易引发你的思考,那一定是你每天看到的各种各样的广告、标语。
如果你仔细看、认真品、深思考,你会现背后的东西,真是别有洞天。
人,最感兴趣的,除了钱,就是人了,套在各种角色里的人:如恋人、消费者、患者、粉丝、老板、上司、同事、员工、亲戚、配偶……
所以,此生可为之事何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