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老子 李若水译评
6个笔记
第二十九章 无为无执,无败无失
>> 将欲取[1]天下而为[2]之,吾见其不得已[3]。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是以圣人无为[4],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夫物或行或随,或嘘[5]或吹,或强或羸,或载[6]或隳[7]。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注释
[1]取:为、治理。
[2]为:指有为,勉强而为。
[3]不得己:达不到、得不到。
[4]无为:顺应自然,不勉强为之。
[5]嘘:轻声和缓地吐气。
[6]载:载,安稳。
[7]隳(huī):危险。
译文
想治理天下而强行为之,我看他达不到目的。
天下是神圣的,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治理。
勉强而为,必然失败;勉强执行,必然失去天下。
故而圣人无为而治,所以不会失败;不强力执行,所以不会失天下。
天下万物,有前行和后随,有轻嘘和急吹,有刚强和羸弱,有安居和危殆。
所以圣人去除极端、奢侈和过度。
>> 本章再次强调了无为而治,不能勉强有为的道理。只有顺道而行,顺其自然,才能无为而无所不为。相反,如果勉强为之,就是背道而驰,必然招致失败灭亡。
>> 天下万物,相反相成,只有适其性,顺其道,才能适其时,从而取得水到渠成的无为之治。
>> 天下万物,皆有所属,有其本末始终,有其局限性;事物的发展都有规律可循,有其度其分,不能过度过分,否则就失去了平衡,要讲分寸。
>> 老子所说的“为则败之”,并不是要人真正被动地无所事事,守株待兔地等待时机,不再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而是强调事物的发展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必须遵循,审时度势,适时出击,这样才能使之前所有的努力产生效果,自然而然地成功,而不是徒劳地勉强为之。
>> 万物以自然为性,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循而不可执也。物有常性,而造为之,故必败也。物有往来而执之,故必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