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弓问子桑伯子,子曰:“可也,简。”仲弓曰:“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不亦可乎?居简而行简,无乃大简乎?”子曰:“雍之言然。”
仲弓问子桑伯子这个人怎么样,孔子说:“这个人不错,他办事简约。”仲弓说:“思虑严谨认真而办事简约不繁,这样来治理百姓,当然可以;思虑粗放简略而办事也从简,那样是不是就草率了?”孔子说:“你说的没错。”
在本章中,冉雍请孔子对桑伯子作些点评,孔子说桑伯子的成功主要依靠的是“简”,意在赞美其政令简明而不扰民,为人豁达而不拘小节。孔子对于桑伯子的评价只涉及到了为政方面,而冉雍的发问则是将为人处世的态度牵涉进去,孔子对此还是比较赞许的。
我们先来谈谈为政之简。所谓为政,就是官员治理国家或治理地方。表面上看,一个社会有着极为复杂内部结构,存在着种种利益冲突,其中的各种问题更是千头万绪,似乎需要极为复杂的治理机构来管理,但事实并非如此。秦朝崩溃以后,刘邦起义军攻入咸阳。为了稳定地方,刘邦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与秦朝烦琐细密的法律与数以万计的法条相比,刘邦的法令简单得不值一提。但是,这个简明法令却受到关中父老的热烈欢迎,得到了百姓坚定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正是得益于法令的简明和百姓的支持,刘邦最终夺得天下。约法三章之所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固然得益于特殊的历史条件,但是区区三条法令却能稳定已经陷于混乱的社会秩序,足以说明社会根本不需要太过繁密的法律条文。孔子之所以肯定“简政”,就是出于大道深刻认识。
官员做好本职工作的标准是减少社会运作成本,使社会利益最大化。显然,要达到这样的目的,符合这样的原则,必须忘掉个人私利,简化所有的办事程序。这便是“居敬而行简”。为了自己偷懒省事,对治下事务没有深层思考听之任之,这就是“居简而行简”,与“懒政”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