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考点八:函证的评价
1.评价回函的限制性条款
要点 | 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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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可靠性 | 影响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或注册会计师能够依赖其所含信息的程度。例如: (1)本信息是从电子数据库中取得,可能不包括被询证方所拥有的全部信息; (2)本信息既不能保证准确也不能保证是最新的,其他方可能会持有不同意见; (3)接收人不能依赖函证中的信息 |
不影响可靠性 | 格式化的免责条款可能不影响所确认信息的可靠性,或其他限制条款与所测试的认定无关。例如: (1)提供的本信息仅出于礼貌,我方没有义务必须提供,我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担保; (2)本回复仅用于审计目的,被询证方、其员工或代理人无任何责任,也不能免除注册会计师做其他询问或执行其他工作的责任 |
2.积极式函证未收到回函的处理
要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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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思路 | 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收到询证函回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必要时再次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如果未能得到被询证者的回应,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
替代程序的要求 | 注册会计师应对所有未回函的样本项目实施替代程序,而不能选取部分未回函样本项目实施替代程序 |
无法替代的情形 | (1)注册会计师可能识别出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且取得积极式询证函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这些情况可能包括: ①可获取的佐证管理层认定的信息只能从被审计单位外部获得; ②存在特定舞弊风险因素,例如,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员工和(或)管理层串通使注册会计师不能信赖从被审计单位获取的审计证据。 (2)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取得积极式函证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则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注册会计师所需要的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未获取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意见的影响 |
3.对不符事项的处理
(1)注册会计师应当调查不符事项,以确定是否表明存在错报。
(2)某些不符事项并不表明存在错报。例如,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询证函回函的差异是由于函证程序的时间安排、计量或书写错误造成的。
(3)如果以抽样方式实施函证,对样本中识别出的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调查错报的原因,并根据样本错报推断总体中存在的错报。
在评价函证的可靠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1)对询证函的设计、发出及收回的控制情况;
(2)被询证者的胜任能力、独立性、授权回函情况、对函证项目的了解及其客观性;
(3)被审计单位施加的限制或回函中的限制。
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收到询证函回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必要时再次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如果未能得到被询证者的回应,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如果管理层不允许寄发询证函的原因不合理,可能导致审计范围受限,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注册会计师应对所有未回函的样本项目实施替代程序,而不能选取部分未回函样本项目实施替代程序。
核心考点九:分析程序的目的
分析程序的目的(运用环节)包括:
(1)运用于风险评估程序;
(2)运用于实质性程序;
(3)运用于总体复核。
环节 | 风险评估 | 实质性程序 | 总体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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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分析程序 | 实质性分析程序 | 分析程序 |
适用性 | 应当运用 | 可以运用 | 应当运用 |
主要目的 | 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 识别重大错报 | 确定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与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一致 |
数据特征 | 汇总性强 | 颗粒度细 | 汇总性强 |
是否形成预期值 | √ | √ | √ |
是否针对认定提供实质性保证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