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口综合征是一种慢性病,发病率90-120/10万,一些报告称其发生率高达18%。发病随年龄增长而增加,尤见于60-69岁的女性。女性发病率是男性的7倍。年龄是一个已知的危险因素,平均诊断年龄为59岁。30岁以下的患者较少。
目前尚无统一的诊断标准,主要根据疼痛症状做出诊断标准:
①基本条件:疼痛为每天发生的双侧(口腔)深部烧灼痛,持续至少4-6个月,1天内持续存在或加重,也不影响睡眠;
②补充条件:伴有味觉障碍和口干、感觉或化学感受器改变、情绪和精神病理学变化。另一方面,在做出灼口综合征诊断前,口腔黏膜须正常,并除外其他全身或局部病因。
在诊断灼口综合征之前,应检查口腔,排除其他疾病,如鹅口疮、口腔疱疹、复发性溃疡和引起口腔黏膜明显改变的炎症性疾病。口腔过敏也可引起间歇性疼痛、瘙痒和口腔肿胀。口腔过敏通常与新的口腔护理产品、最近口腔治疗或食用水果等特定食物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