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不咎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宰我之谏,不合时宜。哀公已日落西山,策略再良也不足以救治。成就之事,则无需再说三道四;哀公的大势已去已成定局,则不需再谏。虽宰我不识时务,但夫子宅心仁厚,不再予以追究。

世上的事情历来如此,识时务者为俊杰。审时度势,才能对症下药,才能有功于事。已经时过境迁,再去画蛇添足,不但徒劳无益,还会被人贻笑大方。

从另一方面来讲,夫子随不满意弟子宰我的行为,但毕竟木已成舟,再责怪于宰我,同样也是于事无补。所以,夫子选择了正确的态度———既往不咎。

既往不咎,是一种理智的处事方式,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修养。当别人犯过错误,当别人伤害过我们,多一些宽容,多一些体谅,我们的内心也会多一份安宁。

当然,既往不咎绝不是纵容罪恶。对那些罪大恶极或死不改悔,必须除恶务尽。但生活中,人与人大多的过节,都是可以调和的。我们应该本着夫子“和为贵”的宗旨,过去的,就叫它过去。大大方方地说上一句,“既往不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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