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贫农家的孩子,长得并不算漂亮,早年,政府没收了我们家的一切,原因都是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因为政府的黑暗,只能忍气吞声。
我发誓,此仇我将来一定要报。我一个人,来到了那个官员家里,不知是太自信还是什么原因,他家没有把守的人,我偷偷溜进了大院,找到了他的房间。他和他的妻子,躺在床上闷头大睡,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匕首,割断了他的喉咙,他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死去了,看着仇人鲜血直流,真是痛快。我又在他身上补了几刀,然后偷偷溜走,老板果然没骗我,迷魂烟真管用。第二天,他妻子就被控为谋杀亲夫,判处死刑。
后来的日子里,我认识了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和他比起来,我只是一个小角色,而他,才是真正的喋血狂魔,真是小巫见大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一山还有一山高,如果大人物是历史刮过的一阵风,那我们充其量也不过是随风而起的轻烟薄沙。我不甘心为别人做嫁衣,却又深深的被他所折服。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不去畏惧他,没有人不被他所折服,没有人会不去爱上他,又没有人会受得了他的残暴。我要为民除害,尽管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我不忍心一下子就杀死他,毕竟他是我的爱人。我每天在他的食物里放下少量的毒液,由于毒量过少,他不会感到有一丝的痛苦,更不会发觉有任何的异样,但随着天长日久,毒液在身体内的增多,会导致他的死亡。多少次的徘徊与不安,多少次的恐惧与不忍,终于下定了决心,天下最毒妇人心,你可知道,我是多么的爱你,愿随你共赴黄泉路,奈何桥上不忍你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