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
我们一家都在宠爱当当,我想,当当肯定是知道的。
最直接的根据就是,我不管走到哪里,她总想跟着。我躺在床上睡午觉,她就躺在床脚下;我坐沙发上看电视,她就悄没声的钻到我的脚间。有时候我们忙别的,她就得意洋洋,躺在地上,四脚朝天,扭动着粗长的身子,高兴极了。
女儿经常说,当当的嘴巴上有笑意,生养在我们家,应该是她狗生最大的幸运了。当当的高兴,是很有兴奋点的。她听声辨意,最敏感的一句话就是“出去玩”。每当我们出门,她总是静静地蹲在地上,看我们穿戴停当,只一声“玩去”,她便兴奋的躺在地上,使劲扭动,做着属于她的舞蹈。如果听不到,她便落寞地离开。我甚至觉得,当当能够熟知我们的生活规律,什么时候上下班,什么时候放假。什么时候她可以跟我们出去散步,什么时候只能独守空房。
当当个子不大,但很有力量,油光水滑的。这成了她在外横行霸道的资本。面对身材同样大小甚至比她高出一截的狗狗,她毫无怯意,敢于撕咬。有时候甚至敢于打到人家家里,逼迫对方签署城下之盟。
就在前几天,我牵着她遛弯。偶遇楼前刘大哥也带着自己的护卫犬出行。也许是前世冤孽,一言不合,当当便与之战在一处。只见当当闪转腾挪,上下出击,几个回合下来,对方狗头鲜血淋漓。我赶紧扯开当当,连声向刘大哥道歉。老刘讪讪地说:“我觉得俺家狗子身大力不亏,没想到你家小狗更厉害!”
在我们小区,当当的厉害是比较出名的。虽然她只是一只不知道父亲是谁的串串,但我猜想她一定有猎犬的基因。她喜欢到草地里捉蚂蚱,更喜欢吃活鱼。小区旁边就是一个很大的水库,平日里钓叟云集,当当最喜欢跑到人家身边,眼巴巴的看着人家,碰到好心人,也会顺便改善一下伙食的。小区后面种满了树,我名之曰“后园”,那里鸟雀众多,刺猬仓鼠也不少。我亲眼看见当当猎杀过好几只老鼠。遇到刺猬,她甚至敢于咬上一口。可怜那笨笨胖胖的刺猬,毫无招架之功,只能缩成一团,听凭当当发落。
孩子读大学,每天回家,我和妻子的一大乐趣,就是看当当用什么姿势在门口等我们。开门的一刹那,她一定是晃动着小脑袋,使劲摇晃着粗大的尾巴,满脸笑意的等着我们。偶尔,她也会有趴在地上含情脉脉,作淑女状;有时候也会伸着长长的懒腰,表示她刚刚睡醒。
小时候的当当,是吃了几天狗粮的。到了后来,就享用和我们一样的饭食了。每次吃饭,当当其实是把自己当做餐桌旁的一员的。起先,她是蹲在地上,实在忍不住了,才两只前爪扒着餐桌,呆萌萌看着我,流口水。她太相信我了,只要入嘴里的东西,她都觉得是美味。所以我家当当吃过好多的东西,生黄瓜生西红柿甚至生菜花她都狼吞虎咽过,没有任何的违和感。
以前,她会把吃不完的东西藏起来,今年她再不藏私房了,也许她自己已经懂得了,每天都会有新鲜食品,何必东藏西藏呢?太费劲了吧!
有时候我想,无论多么美好,当当只是一只狗。后来,我日渐觉得,当当其实是会表达感情的。有时候,她会默默地看着我,棕色的眼睛里都是柔情蜜意,然后就过来,把头枕在我的脚上,安然的睡去。有时候,她也会用舌头温柔的舔着我的手,用牙轻轻咬我的脚。当当最温顺的时候,身体都软绵绵的,柔软得像是一个布娃娃。
当当对香味有自己的选择。她似乎很讨厌花露水的味道。夏天晚上,为了驱蚊,我常常喷些花露水在身上,此时的她会很不情愿的扭过头去,不再亲近我。但在野外,她会找到自己钟情的香味,在上面不停的翻滚,擦拭,弄得一身异味回来。对于这样的味道,我们也很不喜欢,于是牵她进洗手间,知道洗干净了才放她出来。
时至今日,当当陪伴我们已经三年半了。我自信人间有爱,没有了爱我们就没有办法通过黑夜的道路,我们就没有办法到达黎明。当当无言,有时也无意,她的所感所想其实都是我们附加在她身上的,也恰恰因为此,我们收获了许多快乐。
其实,世间事世间人也一样。往事如烟如风,知己也许陌路,但记忆还在,曾经发生过的事实不会改变,相知相爱的美好也会不朽。
我不贪心,这一段时光走过,我感谢当当,感谢她带给我们的累与快乐。我能记住,夏日大雨滂沱,妻子看看窗外,幽幽的说,当当还没出去撒尿呢!炎炎烈日,妻子说,不管多热,我得去遛遛当当啊!北风呼啸的周末,当当哼哼唧唧的叫两声,我们就得起来,开门出去。
我想,这就是生活。生活意味着责任,意味着爱。所谓家,不就是简单的爱与责任的组合吗?每个不曾爱的日子,其实都是对生命的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