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想写在《组织行为中》看到的几个有意思的点。
一、沟通方面
1、“大多数人都愿意跟与自己同级或者比自己级别高的人沟通。”“可以预测到,如果员工的岗位决定了他不需要与较低地位的人沟通,那么员工的满意度会提升”
这点是与我实际认知不太一致的地方。我认为大多数人虽然都有向上的愿望,但是更多时候是恐惧压力的。与自己的上级或者平级沟通时,往往会因为能力不对等而产生压力,与下级沟通往往会舒缓很多。所以一个岗位如果不需要与比自己较低的人沟通的话,那压力就爆炸了,何来提升满意度这一说?
2、“在与其他文化的人沟通时,如何减少错误解读的现象呢?”“除非经过证明二者是相似的,否则就要事先假设二者就不相同,我们大多数人往往假设其他人的文化与我们相似,而实际并非如此。”
这个点是我之前没有注意到的。就拿煮活海鲜这个事,我听到同事评价太残忍时,几乎是震惊的,是因为这对我而言是家常便饭的事,我其实无形中已经假设了身边的人与我是相似的。但其实这是站不住脚的。南北、内陆与沿海,生长环境截然不同,自然会有很多文化、风俗、习惯上的不同,吃海鲜这种事是外现了,但可能生活中有很多没有外现的事会引起无形中的误解,须留心。
二、群体方面
1、“假设一个组织需要设立二十个由四人组成的团队。组织共有40具个高度责任心的人和10个不1太具有责任心的人,那么下列哪种方式是对组织最有利的呢!一、设立十个高度,具有责任心的团队;二、设立十个不太具有责任心的团队,在每个团队中都安排两个高度具有责任心和两个不太具有责任心的人。”
答案是第一种方式更有效。看到这个结论,会发现人们日常组建团队往往是通过第二种方式来进行的。高个子总要搭个矮不溜的来保证团队的平衡。但作为一个团队中相对有责任心的人来说,我其实是很反对日常这种团队搭建方式的。一个相对没有责任心的人除了影响自己应该完成的那部分,还会影响整个团队的气氛。
2、群体名义法
想要做群体的决策,除了用“头脑风暴”之外,还可以用群体名义法。群体名义法与头脑风暴不同的地方是,头脑风暴是各说各话,群体名义法是大家先把自己的观点写下来,然后群体每个人在对观点逐一进行解释,最后大家才对观点进行评判。
这点还是很实用的。公司开会偶尔是会用到头脑风暴法的,不过会发现说话的可能就那几个人,其他人的声音会被掩盖下去。
用群体名义法就是决策的时间会拉长,通过碰撞产生新思路的概率降低了,可能更适用于不那么需要创新、需要听到群体声音时。
三、权利政治方面
“如果你是一名希望获取更多权力的管理者,需要增加他人对你的依赖性,例如,你可以通过获取一些公司需要又没有替代者的知识和技能来增加自己在上司心中的地位,从而获取权利,但是,你独自一人是无法兼顾自己的权力基础的,以员工和同事为代表的其他人,也在试图增加你对他们的依赖程度,而你却试图减轻对他们的依赖,并增加他们对你的依赖。权利战争就这样开始了。”
我以前一直以为权利政治是很复杂很遥远的东西,但是观文后发现其实权力斗争是一件很自然而然的事情。在一群专注于做事情的人当中,“争夺”权利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资源总是稀缺的,而管理者能够分配资源,争取成为管理者或者获得管理者的肯定是“求好”的愿望。
这个点写出的人们如何进行权力斗争还是令人欣慰的,在根本上,是否拥有稀缺性仍然是获得权力的方式。所以,我们仍然是应该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方面下功夫。要注意的可能是,权力政治不是个体的产物,它存在于组织之中,没有“对立者”也就没有了权力(?),其他人对你的依赖也是你权力产生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