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为了讲述》是解开《百年孤独》创作之谜的唯一密码。借助他的自传,我们能在文学的路上站得更高,走得更远。
不仅书中的祖母令人钦佩,马尔克斯的父亲也令人惊叹:“他一生与贫困为敌,屡败屡战,屡战屡败。”
读完了他的自传,我们发现两点,第一,马尔克斯并不是超级天才,他也是在前人踩出的小径上,一路匍匐前进的。第二,从经历看,魔幻现实主义,真的来自现实,再离奇的情节都发生过。
十九世纪时,阿拉卡塔卡鱼龙混杂,不仅有印第安人、白人,还有大量的混血儿。
这里种植香蕉,就是《百年孤独》里的香蕉村。
村里不断有外来人口,带来各种新奇的玩意儿,就像吉普赛人将千奇百怪的东西带进马孔多。1927年3月6号,马尔克斯就出生在这个充满故事的小镇,他出生的时候,重8.4斤,脐带绕颈,诞生得异常凶险,稍不注意就会被自己的脐带勒死在母亲的肚子里。
还是在老天的眷顾下,才母子平安。
马尔克斯的外祖父是个上校,有一座大房子,那座大房子充满许多传奇,就像《百年孤独》里布恩迪亚家族的老宅一样。
童年的时候,马尔克斯跟着外公外婆生活。外公家的那座老宅很大,屋后还有一座美丽的花园,百合、玫瑰、茉莉花等争相开放,蜜蜂和蝴蝶在花瓣上跳舞。
在花园的角落,坐落着一个银匠小作坊,上校一有时间就会去摆弄他的小饰品。老宅有很多空房间,每天晚上六点,外婆就叮嘱马尔克斯,千万不要乱跑,否则就会惊扰到姨妈和舅舅的美梦,他们就会从屋里走出来吓人。
外婆说的姨妈和舅舅,都早已去世。马尔克斯忐忑地看着四周,时刻担心着那些空屋里走出鬼来。
到了白天,他就告诉小伙伴们说,自己看见过死人和恶魔,死人有的在浴缸里,有的在火炉边,而恶魔总是在窗外瞪着眼睛。马尔克斯的外婆,是一个讲鬼故事的高手,一讲鬼故事,绘声绘色,仿佛鬼就在眼前。
傍晚六点以后,外婆就禁止马尔克斯在家中乱跑,因为亡灵受惊,就会走出来吓人。如果马尔克斯不听,外婆就神神秘秘地说:那边房间里的姨婆正在睡觉。还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那空房间。外婆绘声绘色地说,姨婆最讨厌不听话的孩子,还会把他们推倒,姨婆刚刚就在你身后,你没看到吗?她在冲你笑呢?马尔克斯一回头,啥也没有。
但听了之后,白天调皮捣蛋的孩子,晚上乖巧得像猫咪。一起上街,外婆就说,不要乱跑,指不定跑到哪个巷子里,你就会被哪个死鬼带走。
若大清早有送葬的人经过门前,她就赶紧叫醒还在睡觉的马尔克斯,让他坐起来,因为亡灵会把躺着的孩子的魂魄勾走作伴。
外祖父是立过战功的英雄,却也是个花心的男人,他竟然有九个婚外生的子女。但是外婆认了,把他们接回家,当自己的孩子一样来照顾,也没有为难他们,可见外婆的胸怀之宽阔。
这在当年的哥伦比亚,是很普遍的事情,马尔克斯的外祖父,用我们今天最流行的话来形容,就是一个典型的渣男。
外祖父是立过功的名副其实的上校,这么高的级别,在国内就是离休老干部,住小楼不说,晚年生活都是很有保障的。但是在哥伦比亚这样的国家,似乎也就只有一个大房子可以让他维持温饱罢了。
外婆说硫磺的味道里有恶魔的存在,还说黑蝴蝶如果飞进家里,就会克死家里的人,另外,不能把盐撒在地上,否则会带来厄运。听着外婆的鬼故事,马尔克斯一天天长大。从4岁开始,马尔克斯就喜欢上画画了,他什么都画,地上、墙上、门板上到处都画,他最喜欢画猫、马和玫瑰。看着他画完了,外婆又好气又好笑地说:等你画完了,我们就可以办一场漫画展了。
6岁的时候,他几乎就能画出所见到的一切。上学时候,他的画画天赋连老师都惊叹不已,认为他长大以后会成为一名画家,可是长大之后,他的兴趣变了成了一名作家。但是画得好,说明马尔克斯在童年时期就显示出了很好的观察力,这种特殊的能力为他后来成为作家奠定了基础。
九岁之前的马尔克斯不止喜欢画画,还喜欢阅读。
悲惨的是在他童年生活的小镇上,根本没有图书馆,连书店都没有,他只能看一些连环画和漫画,而这些读物大多是马戏团为了吸引观众而免费赠送的。
马尔克斯在杂物间里找到一本破烂不堪的书,他痴迷地读着里面的故事,一边读一边感叹,这世界太神奇了。后来他才知道,那本书叫做《一千零一夜》。有时候他也会自己编故事,然后给大人们讲,外公和外婆就是他最早的听众。
1936年的冬天,马尔克斯离开外公外婆,回到了父母身边,这一年他十岁,开始了更加穷苦的生活,他也不能继续讲故事了,因为父亲觉得,那都是胡扯。
在十二个孩子的家里,马尔克斯是老大。他下面有六个弟弟和五个妹妹。因为孩子太多,刚回到父母家的马尔克斯经常会把弟弟妹妹们搞混。
有一件小事可以说明他的贫困程度,那时,让他最苦恼的事情就是头上的虱子,无论他怎么洗头,虱子们依然顽固地守着自己的阵地,就是不肯离开。每当其他孩子说只有死人身上才有虱子时,马尔克斯就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小学毕业时,老师将一枚枚奖章挂在他的胸前,回到家里,他就将奖章随便丢在某个角落,然后拿起一本书,忘我地读起来。但是父母看到那些奖章还是蛮欢喜的,这些奖章使父母对他的希望与日俱增。
《金银岛》《基督山伯爵》等名著,使他沉醉其中。
马尔克斯写字也写得好,他帮别人写告示来赚取米钱,比如“关门歇业”“明天照常营业”“圣诞前半价优惠”等。为了帮家里赚钱,他会上街叫卖东西,才12岁的他,就开始帮着父母支撑那个穷困潦倒的家。
他讨厌学校的铃声,讨厌在铃声的操纵下生活,更讨厌地窖一样的学校。这一点和福克纳一模一样。很多作家都如此,从不曾认真读书。
中学时代,马尔克斯性格孤僻,不苟言笑,发型一成不变,也从不违反学校规矩,看起来很成熟。同学们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小老头。课余时间,他要么画画,要么躲在学校花园的梧桐树下读书。看着看着,写作的冲动就压不住了。
他拿起笔,开始写诗。16岁时,马尔克斯戴着一顶几乎盖住了眼睛的毡帽,提着一口破破烂烂的大木箱,如同提着一口搁置许久的小棺材,到外地求学。
在路上,他哼着自己写的歌,对即将到来的生活,一无所知。
马尔克斯有自己想考的学校,可后来才知道,那所学校是贵族学校,学生基本都被内定了,于是他不得不考了另一个学校。
在学校里,他就像一块海面一样,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他几乎将上课之外的所有课余时间都用来阅读。那时候,学校的每个安静角落,都能看到他埋头苦读的身影,他被书中的故事迷得神魂颠倒,学校图书馆的书读完了,就找老师借。
读书多了,情书也写得好了,别的男生要给女生写情诗,就找马尔克斯代劳。
他也尝试小说创作,讲述一个姑娘突然之间变成蝴蝶,然后以蝴蝶之身开始冒险,这篇小说得到老师的赏识,也得到了校长的肯定。
上大学的时候,医生、律师是当时最有地位、最有前途的职业。但他都不喜欢,他想学文学,可是父亲希望他选择以上相关专业。最终,马尔克斯选择了和文学比较接近的法学。
尽管如此,还是没办法继续学下去,在他眼里,无论是民法还是刑法,都太繁琐了,根本没办法专心学,太枯燥了,比起这些死记硬背的专业知识,他更喜欢看自己喜欢的书。
出于对专业的讨厌,他迟到、早退、翘课,找漂亮的女生搭讪,还经常向老师请假,理由是生病。今天是肺炎,明天得结核病,后天是“梅毒”,总之,他把很多病都得了一个遍。
请假了去干嘛呢?喝酒,醉了就睡,第二天起来蓬头垢面的就去上学。
有老师怀疑他装病,可是看他无精打采,不修边幅,面色不佳,又打消了怀疑的念头,因为在老师看来,这样的生活状态,想不生病都难。
有一天,朋友送给马尔克斯一本卡夫卡的书,他翻开书:一天早晨,格里高尔从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
读了第一句他就惊呼一起来:“竟然还可以这样写。”
”真正促使我接触文学的人,是卡夫卡和他的《变形记》,他讲故事的方式与我外婆一模一样。“
读了《变形记》,马尔克斯惊喜地发现,原来写小说可以跟讲鬼故事一样。
一个下午,他就看完了《变形记》,就开始写《第三次无奈》,写完之后,看到尤利西斯主编的《观察者报》的征稿启事,马尔克斯将小说装进信封,寄给了尤利西斯。
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他在报上看到了自己的小说。
备受鼓舞的马尔克斯,就在那个时候,决心要成为一个伟大的小说家,他看到了曙光,也看到了自己的潜力。
从那以后,这个二十岁的少年,把讲故事当成自己的事业,一生都在为讲好故事而努力。
实际上,马尔克斯天生就是会讲故事的,他围绕着死亡、孤独、命运,讲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成为文学界的一颗新星。
大学没毕业,他就辍学离开了学校,成了一名入不敷出的记者。他没有钱买换洗的衣服,为了避免浅颜色显脏,他将裤子和鞋子都染成了黑色。此时的他,由于生活落魄,眼睛像灯泡一样凸出,整个人骨瘦如柴。
1948年,他就打算写一本叫做《家》的长篇小说,主角叫做布恩迪亚。由于人物很多,体系庞大,年纪尚小的马尔克斯,无法完成这样的鸿篇巨著。
但写作照亮了马尔克斯的生活,让他在最艰难的日子也没有放弃,工作之余,同事们就听马尔克斯讲故事,马尔克斯边抽烟边讲,烟没了,他下楼买烟,几个人还跟着他。晚上下班回家,他就开始写小说。
如果贫穷的难以忍受的黑暗,那么梦想就是这黑暗中的一盏灯。有时候,他穷得没有钱交房租,他就把自己的稿件抵押出去:这些稿子是我最重要的东西,我想抵押出去代替一个半比索的房钱,明天我有钱了就还给您。
因为他是记者,当铺的老板就相信了他,他也言而有信,有钱了就立即赎回来,没钱了又抵押出去。
有时候,他不得不兼职做副驾驶,赚一点点日常的饭钱。父母希望他回去继续完成学业,他说:我这辈子只想当作家,我一定会成为一名出色的作家。父亲气得双眼冒火恨铁不成钢地说:你最后会只剩纸可吃。马尔克斯不管,继续写作。
集聚了多年心血的小说《枯枝败叶》完成了,可是并没有打动出版社,被无情地退稿了。但马尔克斯并没有因此丧失信心,他开始反思,并且去体验生活,开始了更广泛的阅读。
一个朋友将《老人与海》摆在他面前,读完之后,海明威成了他的偶像。
作为记者,马尔克斯的名气越来越大,曾经被拒绝的《枯枝败叶》,也正式出版了,好评不断。说到这里,我们发现,千万不要被拒稿吓到,编辑的眼睛跑偏的时候也很多。
后来,《恶时辰》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等作品,相继完成了。1945年圣诞,马尔克斯回到家里,见到了一个不到13岁的女孩,他大喊:“梅赛德斯,嫁给我吧。”13岁的女孩,红着脸跑开了。这个女孩,后来成为他一生的伴侣。
三年后的一天,正在和朋友喝酒的马尔克斯一看手表,猛地站了起来,“坏了,我要错过飞机了!” 然后火急火燎地走了。朋友问他干嘛去?
他说“我赶着去结婚!”丢下一句话,一阵风似的离开了,留下朋友目瞪口呆。
他结婚的新娘,正是梅赛德斯。那一年,她的未婚妻十六岁了。
结婚后,马尔克斯暗下决心,一定要在40岁的时候,完成一部杰出的作品。
1961年7月2日,马尔克斯一家人到达了墨西哥,此时他身上只有20美元。
找工作很不易,连续很多天,他都沮丧着回到家。最后不得不向朋友穆蒂斯寻求帮助。
一天早晨,马尔克斯穿着一双开裂的鞋子,噼啪响着去参加面试,那是一个朋友推荐的工作,为此,他不得不提前半小时到达,以免别人看到他的裂开的鞋子。面试结束后,马尔克斯等人走远了,才起身离开,脚下的鞋子随着他的步子又发出一阵噼噼啪啪的声音。
他的工作,是担任《家庭》和《社会事件》的社长,《家庭》是女性杂志,而《社会事件》专门报道暴力留学和八卦事件,是人们眼中的低俗杂志。新官上任后,积极整改了这两本杂志,使销量不断上升。
工作有了提升,生活得到了改善,小说《恶时辰》也在比赛中获得头奖,奖金3000美元,马尔克斯拿到这笔钱,给自己买了一辆车。
当时,马尔克斯对影视怀着巨大的热情,他进入了影视圈,很快成了一个知名大编剧。可是对他来说,小说才是最终的选择。(这一点同福克纳很像)他又开始写小说,那部从18岁起就开始构思的小说,终于有了最终的形态。
马尔克斯钻进书房,写下了最初的开头。
“许多年以后,布恩迪亚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想起父亲带着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马尔克斯写作有一个习惯,就算是草稿,也不允许出现一个错误,只要错了一个字,他就把这张纸撕掉,然后重新开始。他决定开始写百年孤独时,便辞掉了工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创作之中。
在他的计划里,6个月就可以完成这部作品,所以他将那时的全部积蓄5000美元交给妻子梅赛德斯,这是六个月的生活费。可是6个月后,小说没有完成,但钱已经花完了,马尔克斯卖掉了汽车,还是不够,梅赛德斯为了让马尔克斯专心写作,默默地将自己的首饰全部卖掉,可是她把一堆首饰拿过去,当铺的人仔细一看,耳环上的钻石、项链上的祖母绿、戒指上的红宝石通通被丢回来,那人说:“全是假的,玻璃的。”
接着,家里的电视机、收音机、电冰箱,最后只剩下做饭用的厨具和吹头发的吹风机,还有马尔克斯书房的小型电暖炉,简直就是破釜沉舟,砸锅卖铁的阵势。可即便是这样,马尔克斯写作用的纸张也从来没有断过,妻子梅塞德斯对全家发话:“断什么都不能断马尔克斯的稿纸!”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开始了借钱度日。
梅赛德斯算了算账,不动声色地对房东说:
“我们想,房租六个月后一块儿付。”
“对不起,夫人,”房东对她说,“您知道那是多大的一笔数目吗?”
“我知道。”梅赛德斯依旧不动声色地回答,“您放心,到时候一切都会解决。”
房东答应了。买肉的时候,老板知道梅赛德斯的困难。对她说,可以赊账,以后再付。
《百年孤独》创作完成,马尔克斯惊讶地发现,他们家已经欠了12万比索。
可以说,马尔克斯之所以如此伟大,离不开妻子梅赛德斯的支持和成全,据马尔克斯自己说,写作《百年孤独》,光买纸就花掉了六个月的稿费。
1966年8月,马尔克斯和妻子拿着《百年孤独》的稿子去邮局,书稿打印在普通稿纸上,共590页,包成一个大包裹。
邮局工作人员称了重量后计算出价格:“82比索。”
马尔克斯和妻子将钱包里的钱仔细数了数,才53比索,翻遍了所有口袋,也没找出更多的钱。
于是,只能将稿子分成两半,先寄一半给出版社。剩下的一半,怎样凑钱寄过去,马尔克斯也不知道。寄完回家,才发现寄过去的竟然是小说的后半部分。
但为时已晚,只能赶紧凑钱将前半部分也寄过去,但钱还没凑齐,出版社方面就迫不及待地想看前半部。这样,差点倾家荡产的马尔克斯终于得到了解救。
马尔克斯写作,并不是闭门造车,他经常根据自己的需要查找资料。
写到要出海,他就查找航海者的文章;写到炼金术的部分,他就研究炼金术士的文章;写到整个马孔多小镇得了失眠症,他也去查找;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进行战争,他就去查找描述战争的书籍;家里还有一堆菜谱,和一整套《大英百科全书》。
1967年5月30日,《百年孤独》出版,首印8000册。
由于之前的作品销量都很一般,马尔克斯对能否卖出去8000本,心怀忐忑。
但是没过多久,书就卖完了,又不断加印,到如今,已不知道卖出去了多少个八千本了。
拿稿费的时候,马尔克斯提出了一个要求,把所得的30000比索和3000美元全部换成小票子,比索要面值50的,美元要10元的。
他将钱铺在床上,然后抓起一大把钞票放在早餐盘里,再拿起一支娇艳的玫瑰放在上面,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到妻子面前说:“亲爱的,你现在可以去买你喜欢的任何衣服了,假如钱不够,你回来告诉我,我再去写一本,保证比《百年孤独》还好。”
马尔克斯经常和朋友讨论他的故事,他先将故事讲给朋友听,随着故事的深入,朋友们都被他吸引了,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后续,他的思路也随着讨论越来越清晰了。讲到《百年孤独》里飞起来升空的故事,有朋友问:“升空是真的吗?”马尔克斯答道:“他喝的是西班牙热巧克力,不是茶。”朋友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马尔克斯的朋友们,也经常上马尔克斯家来看他,知道他穷,每次来都会带一堆吃的东西。
还有一个朋友,听过马尔克斯讲完故事,就跟另外的朋友讲了那个故事,可是等到书出来,发现和马尔克斯给他讲的差别太大了,朋友抱怨马尔克斯:“你也太滑头了。”而事实上,这是马尔克斯精益求精的写作精神所导致。
墨西哥文化局邀请马尔克斯去演讲,他在台上,不演讲,开始朗读他刚创作的章节。整个大厅里,只有马尔克斯朗读的声音,他看着面前的人聚精会神地听着,朗读完,会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妻子梅赛德斯上前仅仅地拥抱他,眼神里充满了骄傲和崇拜。
因为写的时候入戏太深,当写到上校在10月份的阴雨天里死去时,马尔克斯痛苦不堪,当时妻子正在午睡,他躺到妻子的身边,开始小声哭泣。
妻子醒来问他:“天哪,你这是怎么啦?”
他说:“就在刚才,我杀死了奥雷里亚诺上校。”
1971年,马尔克斯的好友聂鲁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朋友圈是多么重要。)聂鲁达在记者面前的第一句话是:我想,最应该获得这个奖的人是马尔克斯。
聂鲁达邀请马尔克斯夫妇一起共进获奖后的晚餐,马尔克斯说:“我只能坐火车。我一直不敢坐飞机,担心飞机会掉下来。” 可那边传来聂鲁达沮丧的声音:可是这样你就赶不上晚餐了,因为庆祝晚餐还有其他人·······就这样,马尔克斯不得已乘坐了飞机,飞过去赶赴聂鲁达的庆祝晚宴。
11年后,马尔克斯也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在得知获奖消息的时候,马尔克斯转头看向妻子,半晌才说:“我完了。”消息传开,一大堆记者赶到马尔克斯家门口,道路拥堵不堪,警察只好在街道两头设置了路障。
朋友们看着街上混乱的景象,忍不住说:“天哪,马尔克斯完了。”
他的父亲曾说他讲故事是说谎,他获奖后父亲却骄傲地说:“很久以前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这么看马尔克斯和他的父亲在吹牛上都有一拼。
母亲很迷信,担心马尔克斯拿了奖之后不久就会死去,于是试图让他不要领奖。马尔克斯也很调皮地告诉母亲,黄玫瑰会阻拦厄运,带来好运。
于是,他拿着一朵黄玫瑰,领奖去了。
领奖台上,穿过人群和灯光的时候,马尔克斯嘀咕着:“天哪,我感觉是在参加自己的葬礼。”马尔克斯一生不可无黄花,尤其是黄玫瑰。有了黄花,他才有安全感,才觉得不会遇上倒霉事儿。黄玫瑰使他心神安宁,使他呼吸平稳。
如果没有玫瑰花,马尔克斯居然写不出东西:“有好几次,他坐在那儿老不出活儿,什么也出不来,废了一张又一张的稿纸。
于是抬头看到了花瓶,原来少了一朵玫瑰花。他喊了一声,让人把玫瑰花给送来,此后,一切又都顺利了。
父亲死后,马尔克斯开始关注死亡和爱情。
于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诞生了,一对20岁的青年男女陷入了热恋,却因为太年轻而无法结婚;当他们到了八十岁,又因为年纪太大无法结婚。
《霍乱时期的爱情》完成后,马尔克斯把它献给了自己的妻子。
马尔克斯还是不断讲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讲得很精彩。
就像他自己说的,他努力讲好一个故事。
故事讲好了,人生也老了,“死亡就像是在漆黑的夜晚突然关掉所有的灯。”
有一天晚上,马尔克斯正在读书,突然想到,死亡有一天也会降临在他头上。
那一瞬间,他就好像掉进冰窖。
那年,他70岁。两年后,他被确诊淋巴癌,在疗养和写作之中,他的生命燃烧着。
他问朋友:我是不是写得够多了?读者应该不会对我感到失望吧?
有时候,他闷闷不乐,因为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所有一切都已经走到了尾声。
80岁生日的时候,马尔克斯发表了一个演讲,他谈到写作,还感谢了那些曾帮助过他的人。那次演讲,很多听众都在小声哭泣。
马尔克斯说:其实我也在哭泣,我是在心里哭泣。他对朋友说:幸好你在这里,你就可以告诉其他人,这个故事并不是我们编造的。
2014年,87岁的马尔克斯去世。
音乐诗人李健特别喜欢马尔克斯,他这样形容过自己的偶像:
马尔克斯是那种很活跃、很开朗,偶尔会爆几句粗口的老顽童,即使是描述死亡和最阴冷的场面,都隐约能感受到后面的宽厚和温度。
马尔克斯不会冷冰冰地板着脸,他经常会讲很多笑话,如果他去讲相声,估计不会比郭德纲差多少。
马尔克斯对很多作家的影响有多大呢?
莫言第一次看《百年孤独》,拍案而起:
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
等到后来一写作,就不自觉地流露出《百年孤独》的气息,写《红高粱》时,开篇第一句话写来写去都像马尔克斯。
莫言被称为中国的马尔克斯,为此他和马尔克斯“搏斗”,就是为了摆脱马尔克斯的影子,搏斗了二十年,莫言说:我是中国的莫言,不是中国的马尔克斯,因为我将魔幻和现实的题材处理得和马尔克斯不一样了。莫言说这是摆脱了马尔克斯,也是真正的靠近马尔克斯。
陈忠实写《白鹿原》,也受了《百年孤独》的影响。
王小波讲故事,受到马尔克斯影响,还有很多很多作家,都受到马尔克斯或多或少的影响。
马尔克斯在自传《活着为了讲述》中,为我们打开了天眼,让我们瞥见他那非同寻常的奔放人生 。由此,我们豁然开朗,为什么他写出了《百年孤独》这样优秀的巨作。
毫无疑问,马尔克斯已经成为作家们的楷模,他的作品不仅为普通读者打开了一个新奇的世界,更重要的是为每个简友的写作之路找到了参考地图。
表面看作家叙述时气定神闲,但是我们还是可以看出,从福楼拜以来的很多优秀作家,都会精心安排句子的韵律、情节的布局,把小说颠来倒去地特别安排,以期瞬间抓住读者的注意力,这些都影响了马尔克斯的写作风格。
马尔克斯早年起步时,就是靠着反复模仿并从中提取写作技巧,具体做法是反复朗诵、培养语感,拆分结构、前后分析。《达洛卫夫人》就是他模仿过的重要作品。
马尔克斯最优秀的作品,都发表于写作生涯的中期,那是他创作的鼎盛时期,比如《百年孤独》、《族长的没落》、《迷宫中的将军》,现代主义技巧了无痕迹地融入马尔克斯式的魔幻现实中。
他在自传中,一边回忆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一边对写作的过程进行了袒露。他仿佛吸收了各派武功绝学之后,领悟出一套马尔克斯式的独特招式。
从《百年孤独》中,可以看到卡夫卡“与传统背道而驰”的语气、福克纳南方小镇的气息,还有《佩德罗•巴拉莫》中的诡异人物、气氛,包括交叉的时间表述,这一点在早期作品《枯枝败叶》中都很突出。说到时间上的表达,马尔克斯认为那是自己最严重的缺陷。
福克纳是对马尔克斯影响最大的作家。在阅读福克纳的时候,马尔克斯用了一个非常耸人的比喻:“我读得很细,好比用剃须刀一点点刮,谨防出血,就怕日后再读,发现他不过是一个敏锐的修辞学家。”这个评价,可以看出马尔克斯认为自己与福克纳是同一类人,他最崇拜福克纳创作上的成熟和文字上的精妙。
读过这本自传,我们才发现,原来《百年孤独》的叙述视角,其实是一个好奇的男孩窥探大人世界的视角——他觉得那个世界光怪陆离,但充满神奇、诡异的色彩。
他不喜欢有些作家的故事,但其中的奇思妙想和句子的精巧比喻却能引发他的兴趣。于是,他就当做教科书来学习这两样东西。
在气味描写方面:马尔克斯可谓世界上最厉害的作家之一。
“那个腐败的气味穿过棺材,在墓地上空久久驱之不去,后来有人在墓地筑了厚厚的水泥,才不再继续熏人。”
”美女散发出天然的香甜气息,透过房顶,使那个偷看她沐浴的外乡人坠下来摔死了。“
事实上,马尔克斯在最初发表了几篇小说之后,就进入了低谷期,那段时间他只写报刊文章,对曾经发表的小说很不满意。他说,这些旧的小说中只有几句话差强人意。直到他和母亲回老家,才真正走上了属于自己的作家之路。
1990年,马尔克斯来到中国,钱钟书等人接待了他。
钱钟书请马尔克斯吃北京烤鸭,然后一起逛书店,结果他看到了书架上的《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盗版书籍。
马尔克斯气得脱口而出:“在座的各位都是盗版书贩子。”
他放话:“死后150年内,不会授权出版中文书。”
1992年,中国加入了《世界版权公约》,很多出版社都瞄准了马尔克斯的书,可是马尔克斯倔强得很,不管出多少钱,就是不授权,他仍然在为以前的事耿耿于怀。
到了2002年,十年过去了,他还不松口,这时,一位出版界的年轻人开始给马尔克斯写信,马尔克斯坚持不回,年轻人也倔强,他坚持不断地写。
连续写了好几年,他在一封信里说:
“正如当年您在巴黎隔街深情喊着'大师!'向您的偶像海明威致敬一样,我们正隔着太平洋竭尽全力高喊着'大师'向您致敬。我们相信,如果您听到了,您一定会像海明威一样挥一挥手,大声喊道:'你好,朋友!”
想起当年遇见偶像海明威的情景,马尔克斯终于被打动了,才答应授权出版。
到了2011年6月,正版的《百年孤独》终于在国内出版了。
2013年6月,在北京朝阳公园南湖边上,一座马尔克斯的雕塑落成了,上面刻着一句话:
“我想做的只是讲一个好故事罢了。”
我以马尔克斯的一句话来结尾“:名气对我的个人生活来说是一场灾难。就好像你可以通过周围众多的人群来感知自身的孤独一样。围绕你的人越多,那种渺小感就愈发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