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敬泽
据说,十几年前,世界各国的宗教领袖、伦理学家和哲学家齐集纽约,场面壮观如武林大会,他们决心完成一项伟业:为全人类确立普遍的道德真理。
“普遍”是条大鱼,几百个聪明人首先讨论怎么捞到它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不知经过几天几夜,他们终于想出一个最简单的办法,类似于初级数学中的求取公约数。不同的人群有无数各不相同的道德律条,在有的地方对人眨眼都不道德,那么就把各种文化、一切人群中通行的条文筛选出来,就像找到一个数,除尽全人类。——这种事其实小学生也能做。
后来,他们庄严宣布,有结果了。结果是什么呢?
不可杀人。
不可偷窃。
不可说谎。
等等,就是那么几条。
我想全世界的人都会感到欣慰:就像灿烂星空笼罩着所有生命,人们在所有不同的地方看到了人之为人的共同界限。但同时,如果说我们终于确定了某种普遍常数,这个数却小得令人沮丧:除了各民族人文始祖留下的某些基本训诫之外,我们在人类生活的广阔领域中、在无数问题上都不能达成道德上的共识。
那么,这次道德盛会本有可能真的开成武林大会。因为每一个谈论道德的人都满怀说出“真理”的激情,他们是真理的“保镖”,他们会为了捍卫各自的“真理”互相施展语言暴力和肢体暴力。
如果真的这样,人类的不可救药就算得到了最后证明。所幸与会的道德家们还确定了另外一条根本界限,就是尊重他人的真理。承认人和人相同之处甚少,不同之处甚多,在各自的复杂境遇中,人有各自言之成理的道德实践和道德体验,对此我们倾听、理解或者沉默。
也许事情还有另外的办法,就是少数服从多数。社会在道德问题上的公众舆论其实就是由此形成。一个人如果大声疾呼地反对婚外情、反对同性恋,他就选择了安全系数最高的道德立场,他因为背靠着大多数而义正词严、正气凛然。于是我们所面对的就不再是道德问题,而是力量问题,哪边人多势众哪边就有道德;这种计票器式的“道德”最终诉诸人的畏惧和怯懦,即使它成功地把少数收服进了多数,也难免有人忍不住要问:这件事本身道德吗?
如果有一种关于道德的数学,它决不是为了分出多数和少数,相反,1就是它的起点和目的。在道德问题上,1是一个人,他不可再分,让每一个人独自面对他心中绝对的道德律,就像当年马丁·路德让每一个信徒独自面对上帝。当每个人都能发现和说出他的真理时,我们才能真正在生活中分享和遵循普遍的真理。
其实以现有的“普遍真理”衡量,人类也还远未达到“人之为人”的道德境界,以战争的名义,人在心安理得地杀人;公共财产的看守者可能正在偷窃;我很想断言自己从不说谎,但那等于又说了一回谎……所以,我很好奇,人们哪儿来的那份信心和精力要把某种划一的道德尺度推行到别人的私生活中、别人的卧室里甚至床上?
点评:
很有意思的论调。普遍真理很明显就是一个伪命题,所谓普遍最多也只是局部适用,这就凸显出一个问题:真理究竟是掌握在多数人手中还是少数人手中,什么又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