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华大地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重要会议,不仅深入分析研究了当前经济形势,明确了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重点方向,还审议通过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彰显了党中央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定决心和深邃思考。这一系列部署,不仅是对历史使命的勇敢担当,更是对亿万农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深情承诺。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外部环境,乡村振兴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更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压舱石。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不仅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一步,更是实现共同富裕、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乡村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可以激活乡村发展潜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内容。会议强调,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抓好农业生产,努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不断创新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要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为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议提出,乡村振兴离不开现代农业的支撑,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效能,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村民自治活力,推动乡村法治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崇德向善、风清气正的乡村新风尚。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乡村振兴的“绊脚石”。会议审议通过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旨在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发他们投身乡村振兴的热情和创造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这一规定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上,引导广大基层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群众观。
“雄鸡一唱天下白,攻坚克难振中华。”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要求,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实现新时代伟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