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绘就美丽中国新画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锚定了方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更是奏响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激昂乐章。当下,各地区各部门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砥砺奋进,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阔步前行。但在前行的征程中,既有繁花相送,亦有荆棘阻拦,唯有深化改革、破除梗阻,方能让生态文明的曙光普照华夏大地。
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宛如大厦之基,是整个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根本支撑。总书记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的论断振聋发聩,为生态保护工作立下了规矩。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虽已具雏形,但仍存在短板弱项,亟待通过深化改革来完善。
一方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厦门市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得益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环评批复高效落地,项目推进得以 “快马加鞭”。这一制度将各类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精准融入 “一张图”“一清单”,实现空间上的精细化、差异化管控,恰似在发展与保护之间划下清晰界限,让二者相得益彰。如今,我国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落地开花,近 4.5 万个管控单元各就各位,未来还将朝着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目标持续奋进,为经济社会发展铺就绿色底色。
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各项基础制度势在必行。法律规划类、监测监管类、产权管理类等基础制度构成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 “四梁八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如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等,将促使这一体系更加成熟稳健。同时,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号角已然吹响,这不仅能整合现有生态环境法律资源,更将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坚实的法治屏障,让生态环境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