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信息时代背景下,自媒体极速发展,每个人都可以在网络上自由发声,分享自己的人生,手法多样或拍视频、或拍照片、或写文章;平台多样或发抖音、或发微博、或发头条。每个人都是参与者,每个人也都是见证者。更重要的是这次发展所带来的机遇,每次革新都带来了机会,善于抓住机会的人,自然趁势而起,成为自媒体时代的弄潮儿,所谓时势造英雄不外如是,更准确的说是时势造“有钱人”吧!但是!但是!注意了,很多人只看到了机会,没有看到自媒体催生出的恶俗!
所谓恶俗,是指某种虚假、粗陋、毫无智慧、没有才气、空洞而令人厌恶的东西,但是,有很多人竟会相信它们是纯正、高雅、明智或迷人的。
这句话出自保罗·福塞尔写的《恶俗》,恶俗一词早已有之,但是在保罗·福塞尔没写这本书时,恶俗还只是指丑陋的习俗,而当保罗·福塞尔出了这本书以后,恶俗的含义更为有深度了。他说的这段话虽然不是针对自媒体而言,但是可以说是一针见血的指出了自媒体高速发展所带来的弊端,为了流量,为了关注,现在很多所谓网络红人的自媒体人,毫无下限之作秀,制造了很多粗俗,鄙陋,欺骗大众的内容,糟糕至极,但是令人震惊的是很多人对这种作秀,这种无下限之行为,大加赞赏,直接的原因是因为网络传播的局限性,观看者容易被欺骗,还有就是审美之恶趣味,喜欢恶俗内容。
低级一点的比如美食达人,为了博人眼球,点一大堆在普通人眼里根本吃不完的食物,然后“吃光”,所谓吃光,不过是倒光罢了,高端一点的就是做慈善,打着帮助独居老人的名头大行其所谓的“慈善”之举。这写只是简单一些的欺骗罢了,谨慎一点就不会被其恶俗行为所欺骗。更令人难以接受的的是,很多垃圾人,为了关注,每天就拿着一个摄像机,去恶搞陌生人,这种行为,其实保罗·福塞尔已经指出了这种恶俗行为,单独再拿出来说是因为其行为比保罗·福塞尔说的更为恶劣,不仅要拍,还要恶搞陌生人,让陌生人在镜头下丑态百出,真是可恶!最后说再一种,这种才是我最痛恨的,他们把自己包装成感情大师,成功学大师,每天发一些垃圾言论,比如某抖音网红小鹿,每天更新一些极具负能量的爆棚的、曲解婚姻、曲解爱情、贬低男性、抬高女性言论,更可怕的是很多人对其言论深信不疑,回家就大吵大闹,加剧了家庭矛盾,这种垃圾思想输出是恶俗中的恶俗。
这些只是随便举得例子,自媒体中恶俗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只要细心观察一下,你就会发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