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很喜欢吃米饭,很爱很爱的那种。含一口米饭在嘴巴里,舌头都不舍得动,那种味道太完美了,回甘让人着迷。我常用饭勺在电饭锅里转一圈舀一个完美的圆,放在圆圆的碗里面特别好看。我甚至有一点强迫症,和家人一起吃饭,一定要当舀第一碗饭的人,在平整的饭面上挖一个完美的洞,这让我特别满足。在冬天的早上,还未大天白亮,我会舀一碗饭然后离开餐桌的大灯,坐在一个小板凳上,对着蒙亮的天端起碗,看着热气往上冒,白色的热气让人很安心。有时也会闭上眼睛,让热气熏一熏眼睛再睁开,仿佛那样就能明目一样。我爱热热的饭。无论在什么季节,我都要想要吃热饭。滚烫的粥和冒着热气的饭让我安心,那是被呵护的温度,活着的味道。
越长大,吃饭似乎越来越没有仪式感了。在襁褓里,一日大概六七餐吧,我虽然对那时没啥记忆,但是现在从周围的小朋友可以看出,吃饭是件欢愉的事,吃到兴头上会手舞足蹈或是轻轻哼唱几句。给孩子喂饭本身就是一件很有爱的事,而孩子享受美食就更是一种莫大的幸福了。再接着上学,感觉自己从小到大都在吐槽食堂。但是我总是在上初中时说起小学食堂的番茄炒蛋特别好吃,在高中怀念初中食堂的宽敞明亮和二楼的小炒。时至今日,我总会在饭店看到某道菜时不由自主地说起我以前学校食堂也有这个,真的做的好难吃啊,可是我却再也吃不到了!上了大学,再也不会有人规定你的一日三餐。经常是吃了上顿忘了下顿,或是心一横,懒死,一头昏睡过去就过了饭点。我有时候在想我为什么怀念我家的饭菜?明明色香味都不佳。可是我想啊,我们大概就是迷恋一种认真端碗吃饭的仪式和一顿有爸爸使眼色调味,有妈妈唠叨下饭的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