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看了《脱口秀大会》,我才知道cos(余弦)的读音不是“扣斯”,而是cosin。
竟然是徐广胜,这个说笑话的纠正了我三十几年的错误发音。
我的英语口语差,是差到底子上的。
千禧年上下,在初中时我才开始接触英语,来小镇上教学的老师,基本上都是经过市级、县级几轮淘汰的,到了小镇上的水平算不上高。
从开始学习英语时,我就算输在起点上的那一个了。
数学老师将cos读成“扣斯”是情有可原的,非毕竟术业有专攻,当全班都“扣斯”这么读,英语老师也没有质疑过。
那时,英语老师都颇为自信,读起英语来,也不用普通话,当满口家乡味的英语说的顺顺当当,大家都觉得毫无违和感。
在我的家乡话中,儿话音很重,印象最深刻的是the的英式发音是“惹儿”,基本都是淡化“儿”的发音的,老师教出来是“惹儿”,我们的读出来是“惹儿儿儿…”,无限放大儿的发音。
这么长的“儿”字发音,老师听着也可能质疑过,但是,在那个小镇这不重要,能背出来,写到答卷上就算学好了。
当听到the的美式发音“瑞”时,我还反复纠正,这个应该读“惹儿儿儿”。
老师哪有闲情逸致去特别讲一讲美式发音呢?都是题外话,能少说就少说。可能她也不知道,无从考究了。
到了大学,同学都是天南地北的。需要用到口语时,我说出来的跟同学们说出来的相差甚远。
老师一读,才知道,我口语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自卑感油然而生。
以后见到英语就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