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就喜欢猫。喜欢它的软,它的柔,它的活泼,它的粘人。我觉得猫也喜欢我。
犹记得,那时我家养了一只猫,后来找不到了。我和妈妈围着村西头找啊找,唤啊唤,还是没有找到。几天后,妈妈说在一个废弃院子里找到了它的尸体,可能是吃了中毒的老鼠。妈妈怕我哭,没让我看,就直接给埋了。听妈妈说时,我还是哭了。它给了我那么多快乐,说死就死了。我坐在屋子里,给小猫写了一封长长的信,边写边哭。后来,学了郑振铎的《猫》,更体会到了作者对猫的喜爱以及冤枉猫后的深深自责。原来爱到深处,就不养猫。这是作者的心病。
小猫的死,让我难过了好一阵子。后来,结了婚。又养起了猫。黄白相间的,像只小老虎。脾气倒是很温顺。整日悠闲地很。吃饱了,就跪起前腿,趴在床头,眯着眼睛。趴累了,就打个滚,翻个身,侧翻着,腿都尽量伸直,拉得老长。你逗它一下,它伸出小爪,挠你,轻轻地挠,一下,两下,痒痒的。眼睛里有数不尽的温柔,也许于它,也是快乐的享受。我觉得,猫的温顺与否,全在于和人的相处。你亲近它,它就亲近你,而不必保持距离。冬天的晚上,等你睡着,它会偷偷的在你头边找个空隙,慢慢地往里钻。等你发现时,它已美美的睡上一大觉了。偎在你身边,可能是它觉得最幸福的事了。过年时,我把它带到我妈家。几天工夫,我妈说找不到了。我在较远的婆家,没办法,丢了就丢了吧。过了年,回到学校。忽有一日,它竟奇迹般地回来了。那种惊喜,简直无法言喻。我不知道,它是怎样寻寻觅觅,怎样兜兜圈圈,跑了三四里的路,找到家的。都说狗记性好,认家。猫也如此啊。也许是我们对它好,才让它念念不忘的吧,一定回来的吧。再后来,把它带到婆家,终究又没了,这次连尸体也找不到了。毕竟那里不是它的家,跑远了就找不回了吧。
再后来,又弄来一只黑猫,只有爪子是白色的。又把它养成了一只肥猫。眼睛贼亮贼亮的,黑毛也像缎子一样的光滑。最终,在婆家,又被狗追丢了。从此,不再养猫。
最近,心又开始痒。尤其看到有关猫的图片,真的想把它拥在怀里,摸摸它柔顺的毛,肉肉的脚垫,长长的尾巴。人,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养猫也是如此。日子久了,伤心不再了,心有开始蠢蠢欲动。
也许,有一天,猫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