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小说像是一篇推理小说,文中一共有两个讲述者,“我”和尤金。
其实读完之后,觉得有点可笑,两个被大家怀疑是贼的人,两个都有嫌疑的人作为叙事者,不管怎么说,说的话大家总会保留质疑罢了。
当然这是后话,现在,我们该从头梳理一下。
本文主要以“松花江笔会”——“松花江笔会”后三十年——1989年初冬在文学培训班学习这样的一个时间顺序来展开。
松花江笔会上的主要人物有皮夹鼓鼓、满口跑火车的胡光年,《松花江》月刊的诗歌编辑武英杰,美丽的范兰妮,尤金和“我”。
武英杰不但是个抓蝇高手,还是有名的反扒能手。
他曾帮女记者抓到小偷,小偷剁掉自己的食指算是赎罪。为此,他写下了这篇“贼指花”送给女记者:
…
贼指开花
贼指花
有无可替代之美
…
这固然是首好诗,但读来总令人觉得后背发凉、毛骨悚然!
惬意美好的笔会因为胡光年钱包被盗一事蒙上了一层阴影,时间眨眼来到了三十年后。
在这里,“我”遇到了尤金,听他讲述了他和“法拉利”的故事。这时,“我”才得知,自己竟是他们认为的贼!
说实话,读过第一遍,感觉扑朔迷离,漏掉太多重要信息。
重读时,一点一点拨开眼前的迷雾,抓住蛛丝马迹,也不放过作者对武英杰的任何细微的描述,才明白:
他所说的“小偷存在论”,他身手了得,是否有别的意味?
在“松花江笔会”期间,他说法拉利是他表妹,范兰妮却执着地问被人抓摸得光滑如蜡的枝杈痛不痛,后又突然将脸伏到上面去……
后面她偷偷做了一个人流,又把胡东年的钱包扔进了江水……
“我”在文学培训班期间遇到一个戴着口罩、墨镜,身穿灰色风衣的高个男人,像个幽灵一样从楼梯上轻捷无声地,简直是滑了下来。恰巧招待所羊绒商人不见了三万元…
读到这里,贼的身份已经明了。
也许并不明了,尤金,“我”,都有可能。人是否都有着多面性?
人性的复杂从来都没有人能够弄明白。
题目“贼指花”,除了指范兰妮这朵高岭之花,是否还有别的解读?贼,指,是否也同样藏着更多的意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