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类爱人

爱情是同类人的游戏
(摄像机打开,对着白色墙壁前的桌子。)

呃……我想我还没准备好,先让我理理思路。

(一只手把摄像机关掉)

得找张纸,清晰地写下来,我就会知道从何说起了。

我在地上翻出一个袋子,拉链坏了一半,里面掉出几只笔,半张纸,纸的背面是个残缺的报表。管它呢,我得先写下来。

城郊的旧公寓。被车碾成两段的我的猫。褶皱的黑色风衣。乱七八糟的卧室。塌方的床。用了半盒的避孕套。崎岖的胸膛。满地的碎玻璃。血染的衬衫。毛茸茸的眼睛。从头顶飞过的红灯。午夜的风声。可乐味的烟屁股。尖锐的笑声。拳头的闷响。涌着鲜血的嘴。温暖的尸体。瑟瑟发抖的便利店。几罐啤酒。寒冷的脖颈。天台的篝火。沉眠的城市。凌晨的雾。锋利的手指。

我写完了,有人对我耳语:“你是我见过最肮脏、最纯净、最丑陋、最漂亮、最疯狂、最温顺的女人。你才是他妈的疯子,疯——子——”

我默念了一遍纸上的词汇,确认没有什么要添加的,然后笑了笑:“不,你是疯子,秦致。”

爱情就是两个人在一起玩垃圾
(摄像机重新打开)

(一个女人缓缓坐在桌子前面,穿着黑色吊带,头发如同一窝蓬草,眼眶乌青,脸颊上有几道结痂的伤,低着头,手里夹着一根烟。)

说实话,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起这件事。或许我不应该说出来,但是,有些事情需要一个解释,就好像,有人需要为我的猫给出一个解释一样,它为什么会被车碾断。同理,我为什么非要录这个视频?我为什么丢了工作,丢了男朋友,还变成现在这个,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我为什么,为什么要剪了头发?为什么黑白颠倒?我的房子怎么成了垃圾场?我身上的伤是哪来的?秦致是谁?我又是谁?

好吧,其实,答案都很简单,答案只有一个所以很简单。我的猫在楼前那条路上被碾断,是因为秦致;我丢了工作,男朋友,朝九晚五的生活,爱情,是因为秦致;我的头发,鬼一样的脸色,满身零碎的伤痕,一屋子的垃圾、废墟,是因为秦致;秦致。秦致就他妈是一个疯子,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至于我嘛,我跟一个疯子生活了将近一个月,做好了也被当作疯子的准备,秦致老那么说,说得我都烦了;他老是跟我说,你才是个疯子。他老叫我别装了。我恨他恨得牙痒痒。

好,回到开始,回到该死的半个多月前。我跟M先生大吵了一架——不用管他叫什么,他是我的前男友,我得承认,他真的很体贴,可是我们吹了——然后我从他的公寓里搬出来。其实我是在赌气,我知道他应该也是在赌气。我准备回到郊区我那套旧公寓楼里住,我把我的猫也带回去了。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我就是打车回去取第二趟行李的工夫,我的猫怎么就被车撞了?那个男人穿了一件旧风衣,都是褶子,捧着我的猫跑过来,问我说:“他们说这是你的猫?”操他妈的!是我的猫啊!我的猫碎成了两截,只剩下断断续续的肠子、皮肉……连接着……我根本没管周围有没有人,抱着风衣男就开始哭。我哪知道我男朋友就在身后,看着我抱着一个男的哭,他直接一转身就把手里的合照扔进了垃圾桶。

管他呢。猫死了以后,我难受了几天,那个风衣男——算了,就是秦致。秦致帮我埋了它,还自己做了块墓碑,说真的,那块墓碑做得实在太他妈蠢了。但是我挺感动的,这片的邻居基本上都搬走了,他倒是奇怪,自己搬来了这片旧公寓。其实我那时候就该知道,他根本就是个疯子,正常人谁会搬到那儿去啊。

有一天他请我去他家里,我抱着点儿心思去的。会有人理解我的,我刚分手,需要安慰,身心上的。他的家具什么的摆满了屋子,没处落脚,卧室又脏又乱,床头搁着拆了封的避孕套。他居然懂调酒,可是我不懂,总之他调了杯酒给我,喝完了之后我们就开始……开始做爱,啊,对。我不得不说,他的那张破床,动作稍微一大就会塌下去一块,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和若干个女人用完半盒避孕套还没换一张床的。他的习惯是开着床头的台灯做,我的习惯是没有习惯。一夜情我是新手,所以我对那个夜晚,记忆犹新。我们刚要进入正题,窗外传来野猫的嘶叫,像是即将饿死的婴儿的哭声。这下子我可没了兴致,我推开秦致,起身点了根烟。

他把避孕套随手一丢,从床底下捞起我的枕头。

“你又在想了。算啦,猫死不能复生啊。”他从我的手里捏过烧了一半的烟,自己仰头吸了起来。我拍拍被子上的烟灰,从身下摸出他的内裤甩给他。他夹着烟的那只手绕过来,卡住我的脖子。“来杯酒吧。”

我说:“好。”

他光着身子扭着大约是十九世纪的古怪舞步朝厨房走去,端来一杯淡蓝色液体。

“这杯酒叫什么?”像酒精灯的火苗,像神的瞳色。

“‘爱人’,它叫‘爱人’。”

我将“爱人”一饮而尽。他欺身而来,咬了一口我的下嘴唇,我感觉嘴里腥甜。

我问他:“你怎么一身是伤?”

他没有回答。

我们直到凌晨才睡,睡梦里,他把手盖在我脖子上,像是随时准备掐死我。

纵欲、厮杀、蒙骗

(仰起头,吐出一个烟圈。然后重新正过头,并且把镜头调得近了一些。)

看见没?这个烟圈,秦致教我的。

我刚才说到哪了?让我看看……噢,对。那天晚上挺开心的。结果第二天早上我一睁眼,他穿着拖鞋,裸着上身站在我枕头边,手里拎着一根棒球棒。我问他干什么,他说:“搞破坏啊。”然后一挥手把窗台的双层玻璃打碎了。我叫了一声,光着身子翻到床底下,他低着头,笑得还挺开心的。

“你也来啊。”

我还没开口,棒球棒朝我飞来,我躲了一下,它就呼啸着把床头灯击碎了。疯子!我胡乱穿好衣服,跟他挥手想说再见。他一把扯住我的手臂,拽着我就往客厅走。

他客厅的东西真的太多了,他妈的,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乱的客厅:成堆的没洗的碗碟,三五个落地灯,穿衣镜,陶瓷花盆,玻璃茶几,唱片机,电视……他抡着棒球棒,发疯似的砸碎所有能看见的东西。

我发誓,我当时完全吓呆了。我甚至觉得自己还没睡醒,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屋子已经一片狼藉,地上全是碎玻璃碎瓷片,他喘着气,趴在我耳边说:“这下我自由了。”

我目瞪口呆。他在我的额头吻了一下,从一地废墟里打捞出一件白衬衫穿上,那衬衫皱皱巴巴的,胸前袖口都有血迹。我冲上去,对,就是踩着地上那堆东西……那么冲过去,揪着他的领子问他是谁。

他把手放在我的脖子上,做了个要掐死我的动作。“我是秦致啊。”他眯着眼睛笑得像只狐狸,我真想给他一拳,真的。

(把烟熄了,突然沉默,若有所思。)

可能我真的是个疯子,所以才没有跟秦致断了联系。准确说来,我一直住在他的房子里。就是这间,看到了吧?这就是他的、遗址一样的、脏乱的、黑暗的房、子。我把我家里的台灯拿来用,可是线不够长,我们将就着把灯放在床上。有的时候一不留神就会压在身下,或者砸到脸上,但是我们被激情遮蔽着,偶尔腾出一只手把那盏破灯推开。

秦致的人生哲学听起来狗屁不通,仔细体味一下反而有些道理。举个例子,他坚持声称在马路中间做爱会更有感觉,于是有一天零点的时候,他非要带我出去兜风。他开了辆脏得像从沼泽里开出来的越野,连闯了将近十几个红灯,车速快得几乎平地起飞,最后停在了一条没人的马路中心。

他把咬在嘴里的烟屁股送到我嘴边,我吸了一口,大概他刚刚喝了可乐,所以那是带着可乐味儿的一大口,然后他用两个手指捻灭了它。

他说:“看来你一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

我尖笑起来,像只嘲鸫。这时候必须承认,关于在马路中间做爱的那个结论,我很同意。我们在一条宽阔的街上,街两边是高楼大厦,这车里面汽油味是刺鼻了一些,但是大风足以吹散这些味道。他吻我,很耐心。

我说:“小心中风猝死。”

他笑了,把车窗摇起来。好吧,我早知道说那些也没有什么用。事实是,那天我们在马路上折腾了挺长时间,直到冷得受不了,才开车回家。

(微笑了一会儿,然后低头看纸上的字。)

在彼此的身上刻满吻痕和刀疤

然后我就得说说他快杀了我的那件事儿了吧……等等,我看一下……

不!对了,对了,我得说说为什么他身上总是有伤,总是有血。

还是先说说我之前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吧。我在一个编辑部,每天审上百篇稿子。我从不掩饰对这个工作的厌恶,每当我读到那些絮絮叨叨的文章的时候,我就像喝了一斤过期牛奶一样恶心。有的时候我真的很想给每个人发一封邮件,告诉他们不要再继续写了,省下时间和精力多去吃点喜欢吃的东西更实际。去消遣于人于己都是愉快的,把不知所云的文章投给我就太损人不利己了。极其偶尔,我会收到一两篇不错的文章,不过,我的主编视之为垃圾。

主编长得有点像梁朝伟,除了眼神都很像。但是他极其庸俗,让人恶心。他会把那些像吃了别人的呕吐物然后写出来的文章拿出来发表,并且让我多给他提交一些类似的文章。

人总得活着,活着就得做恶心的事情。这就是他妈的人生。我为了交每个月的房租而把恶心的文章提交给他。我承认这份工作很恶心,但是我必须得做。

该说秦致了。秦致经常出去打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真的。我说了,他有他自己的一套生存哲学,不管我跟他睡了多少个晚上,我也理解不了。

有一天晚上,他邀请我出去打架。不要问我为什么答应他。总之我去了。那是个废弃的工厂,一群人聚在门口,男的女的都有。秦致就像他们的阿尔法羊,他一到达,一群人立马沸腾起来。然后他们二话不说,进入了战斗状态。一群人围观两个人打架,其中一个就是秦致。他穿着带血的衬衫,和一个人厮打着。

一个穿着鼻环的女人拍了拍我的肩,给我点上一根烟。

“一会儿,咱们俩一组。”

我不知道她说的什么意思,含混地点点头。

秦致压在另一个人身上,仍然挥着拳,他也面目全非了,眼睛以下全是血。他们打完了以后,刚才那个穿着鼻环的女人走到人群中,把外套脱了,向我抛来一个媚眼。

我说:“什么?”

秦致看了我一眼,笑了:“去吧。”然后搡了我一把。

那场架打得莫名其妙。那个女的把我的头发当锁链,把我的头撞向墙垣,又用膝盖攻击我的肚子。几个来回,我跪在地上,觉得内脏碎了一些,吐出一小口血。周围的人群在欢呼,我抬起头,秦致抱着肩,朝我咧开了血盆大口。

这种情况我没法满腹疑问而不反击。先绊倒她的腿,抓住她的拳头,拧过她的手臂。咯跶一声,我可能用力过猛了,那只手臂的主人惨厉地叫了一声。我翻滚起来,压在她身上,连续肘击柔软的腹部。

很痛吧,我没有停下来。她的指甲抓破了我的脸,我舔了一口流下来的血,味道鲜美,真是好样的。我照着她漂亮的太阳穴来了一拳。

头很晕吗?还有点儿生气吧。我又给了她一拳,手指头都麻了。她把两条腿一夹,钳住我的腰,狠命捶我的胸腹。我学着秦致对我常做的,一只手钳住她的脖子,另一只手继续挥拳。

拳头打在头骨上,听不见一丁点儿回响。那声音为什么闷闷的,脆脆的呢?跟刚刚我撞在墙上那下是不是一样的呢?

我钳住的女人开始发笑,她笑得让我兴奋。我挥着拳,她则笑得断续,她早放弃了反击,我却刚尝到快感,在她的笑声里,我听见了,有种生而为人的耻辱。原来,打架,如此,美妙,我,无法,无法,停下。

(无意识地用指甲叩着桌子,应和着讲话的节奏。)

你,还要,跟我,一组,吗。

杀了她!杀了她!啊——!杀了她!

听见,了,吗?

杀了她!杀了她!上啊!继续啊!杀了她啊!

说,话,呀。

人潮作鸟兽散,一颗牙齿跌在地上,无声无息,它沉入了血中。我歇了歇,亲吻地上那张死了的嘴唇,它的主人很温暖。我起身投入秦致的怀抱。我们坐在工厂外面的钢管上,钢管里流出的是不知哪年的废水,有股酸味儿。秦致搂着我,我们俩的脸被血染得看不出轮廓。

秦致说:“你是我见过最疯狂的女人。”

我用一拳砸在他胸口:“就没有夸我的话吗?”

他说:“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人。”

我捏着他几乎被打碎的下颌:“还有呢?”

他说:“你是我见过最肮脏的女人。”

我揪着他裂开的耳朵:“还有呢?”

他捧着我的脸,说:“你是我见过最肮脏、最纯净、最丑陋、最漂亮、最疯狂、最温顺的女人。”

“秦致,你他妈就是个疯子,疯——子——”

“不,你才是疯子。”

(突然大笑,笑得太剧烈,又开始咳嗽。)

烧掉一切挡路者,把死亡当作婚礼

也许听起来不太真实,但是确实发生了。那天半夜,我听从秦致的建议,去抢劫了一家便利店。我以为秦致终于破天荒地为我们的未来稍作打算,谁知道他站在柜台前,有一搭没一搭地用刀子顶着那个大学生店员的脖子,指挥若定:“拿两罐啤酒。”

我把货架上的所有啤酒都收进他的背包里,然后,我们,主要是我,仓皇逃窜,爬上了金融中心的大楼天台。十五层,我站在护栏边上,几乎看到了另一个城市的轮廓。

我说:“这儿好冷啊,要不然咱们回去吧。”

他从背包里掏出一堆不知道是纸还是什么的东西,点了一个小火堆,招手让我过去。

我蹲在他脚边,心里有种奇怪的感情。也许没人能懂吧,总之那一秒,我想和秦致过上一辈子这种垃圾生活。我们整日做爱,飙车,砸碎家里的所有东西,抢劫便利店,杀人放火,无法无天。总而言之,我他妈真喜欢这种生活啊。

秦致根本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他拈起我脖子上一缕被血黏住的长发,说:“你相不相信,我可以用手扯断你的所有头发。”

天哪,他总能有奇怪的点子。“我不管相信不相信你都会做的,不是吗?”

他揪着我头发的两端一扯,果然扯断了,我连头也没歪一下。

“我留了好几年的头发呢。”我锤他的腿。

他却正经地当成一项事业了,俯下身,一缕一缕地扯我的头发。

我揶揄他:“不用抢劫了,你改行去理发,连剪刀都不用。”

他没有说话,我听着头发被扯断的声音,就像身体里有无数根橡皮筋一根一根地绷断了,哈,竟是种难得的舒心,我的脖子几年来第一次感受完全的自由与寒风。不过,等他竣工之后,我才发现没阻止他真是个错误的决定,狗啃的都比他捯饬的好看。

秦致突然说:“你知道吗,你的猫是我杀的。”

我蹿起来,掏出水果刀就朝他捅去。“秦致我操你妈,你再说一遍?”

我把他的风衣划开了,衬衫也划开了,手臂“呲”地一下冒出血。他没有再说一遍,我想他是觉得我听得足够清楚了。

他轻而易举就夺过我的刀,将我的背贴在胸前。他的手臂箍着我的脖子,越来越紧。他的身体很坚硬,很温和,凝固的血散发出一股腥味儿。

你一定很恨我吧。

秦致扼住我的喉咙,温柔就像每一个夜晚的爱抚。“不,我爱你。”

火已经灭了,我的身体被窒息和冷雾侵蚀,传说人在死之前都会看到走马灯,传说诚不欺我,可是这走马灯上全是遇到秦致以来的一切。我张着嘴,嘴里灌风,说不出话,眼前一片朦胧,又一片光怪陆离,好像无数的人们,无数的灯光,正在乱舞,正在打架。人人手里都端着一杯淡蓝色的鸡尾酒,朝我大声地呼喊着。

一分钟像一生般漫长,在我濒临死亡时,走马灯骤然炸裂成满地烟花,秦致突然放开了我,就那么任由我趴在地上,像只被救活的落水狗,用力呼吸。我从来没觉得呼吸是如此幸福的一件事。

秦致拎起他的背包,在我眼前掠过。我在天台上躺着,直到雾把脸上的血都揉化了。

(抱起肩膀,目光凝固。)

在通往地狱的路上飙车
已经一个星期了,我仍然没有见过秦致。他从没回来过,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我也没去上班,挺奇怪的,主编也没问我怎么回事。

我喝着冰箱里过期的可乐,没有回过我自己的公寓。

地上的玻璃碎片和垃圾还是维持原样,只有我走过的时候,它们稍微翻个身。

我不觉得难过或者是……这不是一场失恋,嗯,我不知道。秦致还会回来吗?

我给自己刻了一枚十字架,就在……肚脐下面。

(站起来,把镜头调低,调近,对准肚脐下面的十字架。)

那把刀,我们常常用来切水果,锋利到了割下去前五秒根本感觉不到疼的地步。我自认为刻得还不错,瞧,伤口很整齐,也很深,正在结痂,很痒。

我有点儿怀念那杯“爱人”的味道,如同喝下一团火焰。

从那天被秦致差点掐死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缺氧,我总是记性不太好,这两天我总觉得有什么话没说出来呢。

算啦,可能秦致又跟人打架去了。管他呢,我可还没原谅他杀我的猫。

(把手里的纸团起来扔掉。)

应该就这些了,我想就是这些。如果还有什么……没说到的,也是一些琐事了。

如果有一天……嗯?等一下。

(猛地转过头,画面外响起轻微的门声。)

(一只手伸过来,蹭花了镜头。摸索了半天,才找到开关。)

(咔。录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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