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我讲了新三板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报材料,股转受理这一流程。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受理后,股转的审查程序。
全国股转公司主要通过问询以及中介机构回复的方式进行审查。
(一)问询及回复
精选层挂牌审查重点关注事项:
1.申请人是否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申请人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规则》《分层管理办法》及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则规定的进入精选层的要求;
3.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是否就申请人符合股票在精选层挂牌的要求逐项发表明确意见,且具备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4.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
信息披露审查重点关注事项:
1.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是否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2.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是否包含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程度是否达到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所必需的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充分、全面披露相关规则要求的内容,是否充分揭示可能对申请人符合股票在精选层挂牌的要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
3.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是否一致、合理和具有内在逻辑性,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数据是否勾稽合理,是否符合申请人实际情况,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是否相互印证,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核查依据是否充分,能否对财务数据的变动或者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存在的差异作出合理解释;
4.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披露的内容是否简明易懂,是否便于合格投资者阅读和理解,包括但不限于是否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是否言简意赅、通俗易懂、逻辑清晰,是否结合申请人自身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
(二)首轮问询及回复
首轮问询时间:
受理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
首轮问询发出前不得接触审查人员:
在首轮审查问询发出前,申请人、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与审查人员接触,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审查工作。
对相关主体要求:
1.解释和说明相关问题;
2.补充核查相关事项;
3.补充提供新的证据或材料;
4.修改或更新信息披露内容。
对问询问题咨询:
首轮问询发出后,邮件咨询或邮件预约当面沟通
问询回复时间:
自收到问询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预计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的,保荐机构应当在回复截止日前提交延期回复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及预计回复日期,延期一般不超过二十个交易日。
(三)继续问询
继续问询时间:
收到回复后10个交易日内。
继续问询适用情形:
1.发现新的需要问询事项;
2.申请人及其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回复未能有针对性地回答审查问询,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就其回复需要继续审查问询;
3.申请人的信息披露仍未满足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要求;
4.全国股转公司认为需要继续审查问询的其他情形。
(四)当面问询
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申请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当面问询的,相关人员应当在约定时间和地点接受问询。
(五)调阅资料
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审查需要,要求调阅相关资料的,申请人及其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提交,确保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修改或损毁。
(六)主体审查
挂牌审查过程中,发现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存在重大疑问且申请人及其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回复中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对申请人、保荐机构等主体进行检查。
(七)出具《审查报告》
审查机构收到问询回复后,认为不需要进一步问询的,出具审查报告并提请挂牌委员会审议。
好了,以上就是全国股转公司审查新三板股票公开发行需要关注的问题。
(作者:徐朋基,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挂牌上市法律事务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