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参加了苏红老师和保平老师两个人的读书会,读的是许维素老师的《建构解决之道》,我参与进来已经读到第四章,接近尾声了,心里多少有些失落,我内心的期许是希望在重新读一遍,有幸的是今天是第四章的开篇,对SFS以及“督导”有了重新理解和探讨的机会。在读书的过程中,感觉两位老师的节奏是很快的,细细想来,可能两位老师学习焦点已久,看来我需要加把劲咯。同时呢,三个人的读书小组还是带来了不一样的收获,接下来整理一下自己今早的收获:
1、督导在本质上——关系性、评量性、时间性、提升专业能力、监控专业质量、守门员等特性。
2、督导的终极目的——确保所服务对象及整个社会大众的权益,对于受督者及其所代表的专业,亦有保障之作用。
3、督导即是一个通过督导者提供指导、反馈与经验分享的方式,来协助受督者将理论转化进入实务的专业历程。
4、督导者与受督者的关系——平权合作。
5、督导的方向是以可能性高且可改变的方向为主。
6、相信改变是无可避免且一直在发生的,督导者应积极辨认与扩展受督者及当事人的改变。
7、咨询师与当事人关系越平等,受督者会学习越好。
8、督导关系是有位阶性的,督导者因为拥有权里而能引导受督者,同时督导者要思考如何与受督者分享权力,避免炫耀自己有多懂多厉害。
9、督导发生在对话语言的脉络中,注意“督导对话如何构建着”。
10、督导的任务和功能——教导与评估。
11、督导者要同时站在当事人和受督者两方的立场看待事情。
12、督导过程中,尽量运用一般的、易懂的、开放性、尝试性的语言。
我的理解:
督导权力是高的,但是要尽量采取平等的态度,开放的态度,更多的引发受督者的思考,而不是教授,告诉你怎么怎么,在谈话的过程中还有一个责任,就是评估,评估的是受督者的专业水平、受督者的个人状态、受督者当事人的状态水平。
在聊天的过程中,目的是开发更多的角度去思考,就是一个智者一样,我已经知道前面是什么,就是对整体框架 的一个把握,但是我不告诉你,而是通过在关键节点引导一下,让走的更顺畅、走偏了就在拽回来,保证能达到目的地。
哲学理念是相信改变是一定会发生和一直在发生,需要做的就是做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去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