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华杉讲透】:“「刑」,是法度。『惠』是利益。君子念念不忘国家的法度,唯恐自己犯法而成为有罪之人。小人念念不忘的都是利,所以脑子里就装不下法度,啥都不管了,为什么我们说有的人法律观念淡薄,因为他利欲观太强了,把脑子都胀满了,就没地方留给法律了。君子和小人的区别,不只在道德标准和人生追求上,还有思维方式。君子做任何事,都会先考虑避害,小人则见小利亡命,甚至没有利他也要亡命,没有避害的意识。”
要时刻切己体察。
君子和小人的区别在于面对「利欲」时的选择,这个选择体现在行动层面,也就是在一些事面前,不要听怎么说,而是要看怎么做。
我最近渐渐体会到,头脑层面的理解跟行为层面的行动之间的差距是庞大的。做到是一个过程,而且是一个不断选择的过程。之前做不到可能是意识不到,当知道了之后,意识到了仍然没那么容易做到,需要每次面对同样的情况时想一想,然后做出不顺从自己惰性的选择,在这一次次选择和行动的过程中,神经层面慢慢建立起了新的回路,可能才会逐渐不需要再进行选择,成为无意识的习惯。
「利欲」真的是这人世间对人性最大的考验。法律只是一种约束行为的手段,归根结底还是内心的「仁德」发挥主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