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毅乐学书院之学妹读经
《诗经》学习第86篇《郑风 狡童》
【原文阅读】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译文参考】
那个滑头小伙子,为何不和我说话?
都是因你的缘故,使我饭也吃不下。
那个滑头小伙子,为何不与我共餐?
都是因你的缘故,使我觉也睡不安。
【字词注释】
(1)狡童:美貌少年。狡,同“姣”,美好。一说为狡猾,如口语说“滑头”之类,是戏谑之语。
(2)彼:那。
(3)维:为,因为。
(4)不能餐:饭吃不香,吃不下。
(5)食:一起吃饭。
(6)息:安稳入睡。
【诗歌赏析】
这是一首女子失恋的诗歌。“狡童”的“狡”,一说通“佼”,亦即强壮俊美之意;如此理解,“彼狡童兮”,亦即“那个强壮漂亮的小伙子啊……”这就是骂中有爱,恨中带恋了。或者把“狡童”理解为“你这狡猾的家伙”,内含女子对自己喜欢男人的亲昵,为一种“戏谑”,则可断为男女调情诗。
所谓“若忿,若憾,若谑,若真,情之至也”(陈继揆《读风臆补》)。而两章的后两句“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则由前两句第三人称的“彼”,转变为第二人称的直面式的呼告了,从而把对“狡童”的恋慕期待之情表现得缠绵难割。
法国女作家斯达尔夫人说:爱情对于男子只是生活中的一段插曲,而对于女人则是生命的全部。确实,一个姑娘生活中最艰巨的任务就是反复证实小伙子的爱情是执著专一、永恒不变的。因而,许多恋爱中的姑娘永远没有精神的安宁。对方一个异常的表情,会激起她心中的波澜;对方一个失爱的举动,更会使她痛苦无比,寝食难安。
《狡童》中的这位姑娘就是如此,或许是一次口角,或许是一个误会,小伙子两个失爱的举动,她竟为之寝食不安,直言痛呼。
首先,通过循序渐进的结构方式,诗中有层次地表现了这对恋人之间已经出现的疏离过程。第一章曰:“不与我言”,第二章承之曰:“不与我食”,这不是同时并举,而是逐步发展。所谓“不与我言”,并非道途相遇,掉头不顾,而当理解为共食之时,不瞅不睬;所谓“不与我食”,是指始而为共食之时,不瞅不睬,继而至分而居之,不与共食。
爱情的小舟,遇到了急风狂浪,正面临倾覆的危险。与此相应,姑娘失恋的痛苦也随之步步加深。共食不睬,虽一日三餐不宁而长夜同寝尚安;而分居离食,就食不甘味,更寝不安席了。毋怪这位姑娘要直言呼告,痛诉怨恨了。
其次,诗篇通过直言痛呼的人物语言,刻画了一个初遭失恋而情感缠绵,对恋人仍一往情深的少女形象。
《诗经》中刻画了许多遭遇情变的女子形象;情变程度有别,痛苦感受不同。《中谷有蓷》中是位饱尝辛酸的弃妇,听她的怨诉,似闻重压之下,受伤的心灵在呻吟;《柏舟》中少女的爱情遭到母亲的反对,听她的哭诉,可感到哀怨中混合着绝望的呐喊;《狡童》中的这位少女只是初遭失恋,听她的呼告,能感觉在怨恨与焦虑中,仍对恋人充满了渴望与深情。
【《狡童》的反思探讨】
《狡童》解读视角的变化
此诗解读视角的差异,其含义全在对“狡童”的理解。若“狡童”为“小人”,则为讥讽时事之诗。 汉代经生认为这是讽刺诗,《毛诗序》云:“刺忽也,不能与贤人共事,权臣擅命也。”郑笺云:“权臣擅命,祭仲专也。”谓郑昭公忽不能与贤人共图国事,致使祭仲擅权,危害国家,故诗人作此刺之。后人多从其说。
不过,今人对于这千百年来的解读多认为是曲解。“诗必取足于己,空诸依傍而词意相宣,庶几斐然成章……尽舍诗中所言而别求诗外之物,不屑眉睫之间而上穷碧落、下及黄泉,以冀弋获,此可以考史,可以说教,然而非谈艺之当务也”(《管锥编》第一册)。钱先生对“《诗》作诗读”之旨作了淋漓透辟的发挥,读《狡童》然,读一切古诗均然。
钱钟书指出:《狡童》与《褰裳》、《东门之墠》、《丰》及《子衿》等对不同女子爱情心理的刻画,“已开后世小说言情之心理描绘矣”(《管锥编》第一册)。诗文小说,打通合观,实独创之见,会心之言。
不同的人从《诗经》中读出不同的内容。潘光旦译注的霭理士《性心理学》,附有《中国文献中同性恋举例》一文,即以《郑风》中的《山有扶苏》、《狡童》、《褰裳》、《扬之水》和这篇《子衿》为例。古书中固有“同性恋”的资料,但这几首诗还是写两性间感情上的葛藤。
古老的《诗经》,传达的是古今相通之情,只因语言简奥,才使初读者有艰深难解之感。《狡童》则不然,不仅少女的感情哀伤动人,少女的呼告也是明白如话,句句入耳,令人触动心弦。
【《诗经》学习的背景知识】
《诗经》与先秦诸子
《诗》与先秦诸子的关系十分密切,学界多有留意,近现代以来,更侧重于“文学”层面。但诸子是不折不扣的思想家,他们引《诗》、论《诗》,皆是为立论、辩说或说教,绝非纯粹的“作文”。
而今日之人文学界,又受西方“解释学”(Hermeneutics)的刺激,对诸子说《诗》的目的、方法和原则多有留意,而忽略了诸子“如何说《诗》”的上下文语境。而且,先秦诸子之说《诗》,皆不是单纯为了解释,而是把“引经据典”作为一种论说方式。同时,“引用”之中也包含了引申和发挥,而不是单纯作为依据。
《诗》是先秦诸子共同的学术背景。其中儒、墨两家尊崇《诗》、《书》,均以为《诗》、《书》是古代圣王的心血结晶,可以作为言行的依据和批判现实的标准。《老子》、《庄子》中的核心概念和《诗》有内在联系,其中《庄子》多以鸟兽鱼虫为喻阐明哲理,独与《诗》相契合。法家虽然严厉批评《诗》、《书》于耕战无益,甚至是扰乱人心的祸首,但也从反面证明他们意识到《诗》、《书》有强大的社会批判功能。商鞅时代的赵良连续引《诗》,批评商鞅变法的积弊,韩非子则引《诗》以证君主的绝对权威和不必事必躬亲的原则。
先秦诸子对于《诗》在总体上有各自不同的立场。儒家于《诗》,“多能明之”,但根据相关文献,这并不意味着儒家认为诵读《诗》、《书》可以替代孝悌仁爱。墨家对《诗》同样熟悉,却借《诗》以明天之意志与鬼神之实有,并批评儒家对于天志和鬼神的轻视,以及“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对于社会资源的误导。
《庄子》中“六经”并提,其对于经典和圣人不可等同的观点,以及智慧不可传授的看法和孟子所言“以意逆志”有互补之处。孟子之“以意逆志”是“称说”经典的原则,而非“解释”经典的方法。其“知人论世”之说和墨家以为古圣王有意把历史智慧“书于竹帛”的主张可以相互发明。
孟子据《北山》之诗的上下文以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诗句是指王臣抱怨王事繁杂,无暇侍奉父母,而不能用以证明舜以君父为臣。韩非子激烈反对“言必称尧舜”,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诗句可以证明舜的大逆不道。
韩非子之见或有曲解之处,但据《吕览》和《荀子》等文献,“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诗句就是描绘“富有天下,贵为天子”的情形,而且有可能是舜自作——即使不是,也可以推论它是流传已久的格言,则《诗》三百本身就是“断章取义”的滥觞。
《诗》于诸子,绝不仅是笼统的“背景”,也不仅是僵化的“依据”,而是其思想议题的承载者、表述者和引发者。
参考资料:
《〈诗经〉与先秦哲学》,张丰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