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到东莞社保局厚街分局复印一份工商认定书的送达回证,用于行政复议中证明文书的送达时间。当我出示授权委托书的时候,厚街分局竟然以授权委托书未经过公证为由,拒绝向我提供材料。
我当场要求和负责人沟通,认为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正的程序公正不合法、也不合理。当时,分管档案的工作人员回应我的意见时,有两个说法印象深刻:一是“这是我们上面领导说的。”;二是“法律也没禁止我们作出这样的规定。”
听到这两个说法,我挺无奈。既是无理,也是对立的观念。
昨天,我到东莞社保局厚街分局复印一份工商认定书的送达回证,用于行政复议中证明文书的送达时间。当我出示授权委托书的时候,厚街分局竟然以授权委托书未经过公证为由,拒绝向我提供材料。
我当场要求和负责人沟通,认为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正的程序公正不合法、也不合理。当时,分管档案的工作人员回应我的意见时,有两个说法印象深刻:一是“这是我们上面领导说的。”;二是“法律也没禁止我们作出这样的规定。”
听到这两个说法,我挺无奈。既是无理,也是对立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