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景泰县实验小学 卢美希
又是周末,吃过早饭,妈妈没有去追剧,也没有出门,而是拿出笔记本,准备和我一起学习,我很好奇,妈妈到底要写什么呢?我还没有来得及问,就见妈妈拿来了一本书,红色的封皮,上面印着一个金色的国徽,还有十个大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妈妈打开书,开始抄笔记,我也赶紧开始写作业,弟弟画画,爸爸练字,好久没有一家人一起这样学习过了!
什么是民法?带着好奇心,我在写完作业后,打开了这本《民法典》,一看全是一条一条的规定,像学校的规章制度一样,里面的内容有的直接看不懂。我问妈妈,看这个有什么用呢?妈妈说 ,民法可以保护我们的权利不受侵害。我还是一头雾水,妈妈说,我给你举个例子吧!
”你把家里的电脑在爸爸妈妈不知道的情况下拿出去买了,爸爸妈妈是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把电脑追回来的。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表人同意、追认。妈妈让我读了法条,我了解到我每天都嚷着自己已经长大,原来我只是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了解了什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了解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我读完后,高兴的告诉妈妈:我有权利支配自己的压岁钱!妈妈看着我,无语的笑着。
我问妈妈,还有哪些是我能读懂的,妈妈推荐我读第四编《人格权》,我认真的读了一下午,读完后,妈妈问我,有什么想法吗?我告诉妈妈,原来我有这么多的权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件事,妈妈曾经对我提过的:我有一张照片照得很漂亮,照相馆的老板便把它挂在了门口,直到有一天再次去照相的时候才发现,妈妈当时就说,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我却很高兴照片被挂在那里。今天才知道,原来照相馆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我的肖像权。照片早已被取下,我却才意识到:原来法律一直离我们这样近,一直在我们身边守护着我们。
读了大半天,我知道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原来我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继承权、受教育权、正当防卫权等等。我也知道以前有些行为是不对的,比如给同学起绰号等等,我以后也会改正的。妈妈说,民法典里的内容很多,不着急,以后可以慢慢看,妈妈说我们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真正当家做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曾经读过这样一句话:真正的自由是自律的自由。只有守法才能更好的享受法律的保护。愿大家都能知法守法,我们的社会会变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