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如惊雷破晓,自颁布以来,其深邃精神内涵与刚性约束力深刻重塑了党的肌体、净化了政治生态。作为市委组织部一员,在深化学习、躬身实践中,我愈发体会到:八项规定不仅是铁律戒尺,更是新时代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根本遵循与力量源泉。其核心要义,在于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党风政风根本好转凝聚党心民心。
一、以“试金石”淬炼政治本色,筑牢思想根基的铜墙铁壁
八项规定精神绝非仅仅约束行为举止的条条框框,其深层要求是党员干部在灵魂深处树立起牢固的政治自觉与价值坐标。回望十八大之前,公款吃喝、文山会海、铺张浪费等沉疴积弊,如同阴霾侵蚀着党的公信力与战斗力。八项规定以雷霆之势“徙木立信”,其成效之显著、影响之深远,堪称新时代管党治党的重要里程碑。作为组织部门的党员干部,我们更应深刻认识到: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贯彻八项规定精神是检验对党忠诚度、政治敏锐性的“试金石”。我们要带头将学习八项规定精神与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领悟贯通起来,深刻把握其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夯实“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与思想根基。唯有思想防线固若金汤,才能在形形色色的诱惑与考验面前岿然不动,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以“磨刀石”砥砺实践担当,锻造组织工作的硬核本领
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上肩负着特殊而重大的责任。我们必须成为最坚定的执行者、最有力的推动者:
(一)严把选人用人“作风关”。在干部考察选拔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将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硬杠杠、硬指标。不仅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察其效。仔细甄别干部是否真正做到了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是否坚决摒弃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虚浮作风。要善于从群众口碑、工作实绩、生活细节中精准识别干部的作风“成色”,坚决将那些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干部挡在门外,确保选出的干部作风过硬、群众认可。
(二)织密干部监督“防护网”。将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深度融入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体系。充分运用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措施,对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要显著加大作风建设的权重,让“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导向在作风建设领域同样鲜明有力。尤其要警惕和严肃查处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四风”新问题,比如“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违规收送电子礼品卡等,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
(三)夯实基层减负“奠基石”。组织部门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协调推动力量。我们要带头精文减会,优化检查考核方式方法,坚决砍掉不必要的“责任状”“一票否决”事项,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一线抓落实、服务群众解难题。同时,要大力倡导和推动组工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在联系点、蹲点调研中听真话、察实情、解民忧,使组织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温度,真正成为服务党员、服务干部、服务人才的“连心桥”。
三、以“压舱石”锚定长治久安,涵养风清气正的组织生态
作风建设不可能一劳永逸,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地生根,关键在于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机制,使其真正成为组织部门政治生态的“压舱石”。
(一)坚持制度固本。要不断总结提炼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将其上升为制度规范。比如,健全完善干部作风纪实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中强化作风情况查询;完善因公出差、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堵塞制度漏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强化刚性约束。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组织部门要带头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无论涉及到谁,都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要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三)涵养文化自觉。在组织系统内部大力培育和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引导全体组工干部自觉将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价值理念和行为习惯,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堤坝,使崇清尚俭、务实担当成为组织部门最鲜明的文化标识和行动自觉。
八项规定精神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壮丽序章,更是我们组工干部修身律己、履职担当的永恒航标。我将以此次学习为新起点,时刻以八项规定精神为镜鉴,反躬自省、锤炼党性,以“吾日三省吾身”的清醒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担当,在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中淬炼过硬本领,为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贡献全部组工力量!让八项规定所引领的清正之风,如源头活水,永远奔涌在组织工作的血脉之中,汇入党的事业壮阔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