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三十六计可以加一计,我希望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终身雇佣制的时代已经过去,聘用制已经成为大流。
公司聘用员工的时候,往往会有笔试、面试和复试三个环节,通过这三个环节后提交信息属实的材料后有一个试用期,通过试用期后才有正式聘期的劳动合同,而聘期满了之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约。
公司之所以设置这么多招人要求,很大的目的是“疑人不用”。
相对的,员工在入职前也需要与公司谈好相应的待遇,一旦公司正式聘用了,就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从员工角度来看,最鼓励员工积极性的动力除了物质,更多的是“用人不疑”。
试想,如果你做的每件事都会被BOSS质疑,你还会有动力去开拓业务为公司争取利润吗?
反之,如果BOSS会放心的让你去开展业务,这种被赋予信任的模式反而更能让员工如开挂般的卖力工作。
而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辞职的经历大部分人都有,你对前公司的评价是怎样的呢?
工作原因遇到过一位工作经验很丰富的大姐,谈起某家前公司,她的评价是感恩的心态,只因前任BOSS的大气格局和对她的用人不疑,即使离职了还是会免费为原公司做兼职;亦曾遇BOSS不淑过,因为受不了对方的不信任而离职,即使自己有对方需要的资源也不会考虑助对方一臂之力。
大姐的经历让我意识到了同事联络网的重要性,正所谓多个朋友多条路,做不了朋友也不要做敌人。
啦啦啦,貌似有很多可以写,可是我困啦,先睡觉去吧,晚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