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阿甘讲述的他的一生——其实不能称之为一生——从他开始上学预料詹妮到詹妮去世。主要讲述的阿甘与詹妮、布巴、丹中尉之间的故事,其中阿甘与詹妮的故事穿插始终。
阿甘的妈妈为了培养阿甘长大成人,突破学校的规定,智商只有75的阿甘去上正常公立学校(要求学生的最低智商为80)。因为詹妮是学校里唯一愿意和阿甘一起玩的同学,所以自然而然的,詹妮和阿甘成了好朋友。他们一起上下学,一起和坏同学对抗。后来他们上大学分开了,詹妮上了女子大学,阿甘上了男女生都有的大学。在大学里,阿甘因为跑步超快而加入了橄榄球队。因为橄榄球很好而顺利毕业。詹妮因为上学期间拍了较为暴漏的照片而被退学,而后在烟花之地唱歌演出。阿甘毕业之后应征入伍,参加了越南战争,在入伍的时候碰到了愿意和他一起的朋友布巴,布巴唯一的愿望就是买一条捕虾船。在越南,阿甘碰到了丹中尉——他的上司。因为一次突袭,布巴牺牲了,丹中尉失去了双腿,而阿甘只是屁股上受了伤。阿甘回国后获得了荣誉勋章。在部队里,阿甘因为乒乓球技术高超而被作为中美外交的使者,参加中美的乒乓球比赛,因为表现突出被邀白宫出席活动。后来阿甘服役期满,退役后的阿甘回家看望了她最爱的妈妈,然后带着布巴的梦想去了布巴的老家,在哪里他买了一艘捕虾船,实现者布巴的梦想。后来,无处可去的丹中尉也去了,在那里,阿甘和丹中尉一起捕虾,但总是捕不到虾,直到一次飓风袭击港湾,阿甘的捕虾船成了唯一幸存下来的船只,他们捕捉到了很多的虾,也买了好多艘船,他们的捕虾事业不断发展。后来,阿甘的妈妈的癌症去世了,阿甘就留在了自己的家乡。丹中尉替阿甘打理着捕虾公司,同时也帮阿甘投资水果公司,阿甘成了百万富翁,但是阿甘还是很想念詹妮。后来詹妮回来了,和阿甘住在一起,那是阿甘最快乐的时光。但是,后来詹妮还是离开了阿甘,不告而别。于是阿甘开始跑步,跑遍了他所在的小镇,区和州。阿甘就一直跑啊跑,跑着跑着竟然也成了名人,在跑了两年三个月零十四天以后,阿甘觉得有些累了,于是就不跑步了。直到后来,阿甘收到了詹妮的来信,阿甘去找詹妮。阿甘被告知,詹妮的儿子就是自己儿子。突如其来的消息让阿甘有些惊慌失措。在阿甘接受这个事实之后,阿甘向詹妮求婚了,詹妮也答应了,这样他们结婚了。结婚之后没多久詹妮就去世了,剩下阿甘照顾着他们的儿子。
至此,我能记起的整个电影的大致内容基本讲完了。电影给我的感觉就是,边哭边笑。有时觉得阿甘的行为举止有点搞笑,但笑完之后就是感动,因为阿甘真的很单纯善良。人性的光辉被阿甘诠释的淋漓尽致。阿甘对未来充满着希望与热情,即使生活时不时的会打击他。
这也是我喜欢这部电影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