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习了一个很重要的公式,汉德公式:B<PL。B指为了避免意外所采取措施的成本,P指发生意外的概率,L指发生意外带来的损失。
当为了避免损失所要付出的成本过大时,在边际效用上看是不值得的。往深里去考虑,对一件意外事件,谁付出的成本更低,谁就更有义务去避免这种意外,也就是谁的责任会更大。
第二个概念是“意会”的概念。所有的条约都具有不完备性,因为条约是对未来的一种预期(当把条约或者合同当做一份资产时,他是有现值的),既然是预期就有不确定性,不确定带来无穷无尽的可能后果,不是条约或者合同法能全部涵盖的。这个时候,意会这个概念就能发挥很好的作用了,当一份合同或者条约签订时,双方都有一份期许,或者预期,当出现矛盾时,这份预期可以当做合同的一部分,来确立双方在合同中未体现的内容。在签订合同的当下,双方的预期,能够提现合同没有写明的意思,就是意会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