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二十年前的老友的一封来信,信中说道自己罹患癌症时日无多。年逾花甲的男人哈罗德踏上了跨越几乎整个英格兰的看望老友的旅途,一个人的朝圣。
一路上回忆不断涌现,关于老朋友奎妮,关于妻子莫琳,还有已故的儿子戴维。哈罗德是一个从小就没有得到爱的人,结婚生子后用自己笨拙的方式羞怯地向自己的妻子和儿子表达自己的爱意。但是更多时候,那些爱仿佛凝固在了他伸出的手的指尖上,没有人除了他自己知道它们的存在。尽管他的心里有那么地想帮助已经深陷毒品日益堕落的儿子,有那么地想劝劝他,有那么地想哪怕抱一下他…可是他没有。后来戴维去世了,莫琳把一切怪罪在哈罗德头上,搬出了他们的居室。二十年来,他们形同陌路。哈罗德也日渐麻木,仿佛这正是自己应得的。
踏上这路途,或许是哈罗德一生中做出的最重要的决定。一个软弱平庸,无能麻木的男人,要跨越整个英格兰!途中反反复复他想要放弃,他追问自己这一切的意义,然而依靠那双早已磨平了底的帆船鞋和那胸膛中颗逐渐跳动起来的心脏,他跨越万水千山,终于来到了奎妮的床前。彼时奎妮已经失去意识,只知道要活下去等一个人来…而莫琳也在没有哈罗德的日子里明白了这个被自己冷漠对待了二十年的男人对于自己的意义…
这本书或许是被过誉了,一个三言两语就能讲完的故事被扯的很长很长,难道作者只是想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也体会到这趟朝圣的不易?她似乎在追溯一些人性的弱点,但在我看来有些适得其反,它们在不断的被提起,不断的被放大之后逐渐弱化了自身的意义。
哈罗德的身上或许有每个人的影子。我在他的身上看到了一个软弱反复的自己,一个不愿表达的自己,一个从未有过贯穿全身全心的情感的自己……
就像那个知乎作者乔维里对电影《爆裂鼓手》的评价,这部电影曾让他在深夜痛哭。
“因为羡慕,因为我从来都没有那样炽烈的热爱,别说是爱,很强烈的恨,很绝望的悲伤,很无奈的沮丧,我都没有。
看完我真的哭得跟傻逼一样,
起床翻箱倒柜找烟,
翻到了几个安全套翻到了两张挂科的成绩单翻到了上海世博会的纪念章,就是找不到烟,一根都没有。
我蹲在厕所哭,
厕所特臭,
我不想张嘴哭,就低着头,声音特别像奇怪的笑。
就好像即使那天晚上我莫名其妙地哭完之后,擦擦眼泪,还顺便对着镜子照了一下有没有多长痘痘,还顺便打开了厕所的排风扇,
然后我问自己,因为什么哭啊?真的有必要哭吗?
好像,也没有吧。
好像,怎么样,也都可以过下去吧。
就这样过下去吧。”
没有那场朝圣,哈罗德也是一样,不管怎么样都能过下去的吧。而这场朝圣之后,他又会有怎样的改变呢?或许,还是这样吧。
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