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百年孤独》胡思乱想

问:“十一长假做什么了?”

答:“重读了二十多年前读过的盗版书,当年在新华书店,兴冲冲买了这本文学经典,多年后方知是盗版——《百年孤独》。”

说来,重读这本书,竟缘于“小强”。假期在五星酒店用自助餐,在摆置提拉米苏、奶酪草莓蛋糕、巧克力派的甜点餐台发现了一只贪心的“小强”。环顾四周,这家名扬海外的酒店服务生穿梭在来自国内各地乃至各国的宾客间,只得一把抓住

“外来的和尚”(这家酒店餐饮部聘请的意大利总厨)试问。

当时,他正和一桌“老乡”东拉西扯,被我脱口而出的“cockroach”一词打断,他立马涨红了脸,胖手掏出眼镜,一边戴,一边冲向甜点台。

这样,那被我深恶的生命力极强的“小强”令我想起了马尔克斯的巨著《百年孤独》。

回家,到书架,拿起24年前购置的这本书,浙江文艺出版社,黄锦炎、沈国正、陈泉译的《百年孤独》(1991年12月第1版),泛黄的扉页上注明是94年入手。


图片发自简书App

当年,读罢,被百年家族同名的七代人弄得天旋地转。年少时,没有深究思索的阅读习惯,就如同吞了迷魂药,确信是部奇书,不敢再打开,印象深刻的竟是对“蟑螂”的描述:

“蟑螂是一种地球上最古老的有翼昆虫,在《旧约》中就替代人们喜欢用鞋子拍打它们,但作为昆虫的一属,它们永远不会被任何灭种方法所杀绝,因为它们的一千三百零三个品种曾经抵御过人类从其出现开始从未对任何其他生物使用过的最长久、最坚毅、最无情的迫害方法,这种迫害到了这样一种程度,如果说人类有繁衍后代的本能,那么还应该有另一种更明确、更急迫的本能,就是灭蟑螂的本能。蟑螂之所以能逃过凶狠的人类,是因为它躲在黑暗中,人类天生害怕黑暗,所以蟑螂就变得不可战胜了,但反过来说,他们在中午的日光中却变得不堪一击,因此,无论在中世纪还是现在,还是在永久的将来,唯一有效的灭蟑螂办法就是晒太阳。”

于是,长假,再次读这本书,感觉如中毒一般,一旦打开,就迫切需要进入书中的幻境,想在尘封的孤独中,沉浸在马贡多小镇,看这个家族七代人的生生灭灭。如同,读过《红楼梦》的读者,会反复回味大观园。不同的是,大观园有中国文化贵族的荣华富贵,而马贡多昔日的繁华是南美洲宁静祥和的牧歌式田园。

尽管评论家、比较文学研究学者一再探讨马尔克斯的创作影射。但作为读者,我更相信马尔克斯本人的观点,这部书为作者童年所经受的全部体验找到了完美归宿。

夜晚,当失眠症从书中蔓延到我的枕边,开始胡思乱想,一段书中的文字蹦到眼前:“失眠症最可怕的是会失去记忆,当一个人昼夜不眠,就开始从记忆中抹去童年的印象,然后会忘掉事物的名称和概念,最后会认不出人,失去自我意识,变成一个没有过去的白痴。”我一边数着楼梯的台阶,一边梳理着书中的人物,画起人物家族图谱,霍塞·阿卡迪奥们是否都延续香火,奥雷良诺们呢?为什么反复演绎姑侄恋?

这样,在梳理线索的同时,想起书中那位加泰隆尼亚学者关闭书店回到故土后给马贡多的青年朋友们寄来的信:“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一切遗忘的春天是无法复原的,那最狂乱而又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那么,对于普通人的平淡日常,也就无所谓遗忘了。我放心地继续在不眠之夜回味着这本奇书。

文学的魅力之一,也许在于把那些病态的人由现实搬到纸上,再还原给读者。然后,再勾起读者心底某个不敢正视或从未发觉的念想。这同样符合心理学对人的本能的研究。这也解读了,为何所有触动灵魂的艺术作品都会唤醒人心底的矛盾撞击。

合上书,看后记,得知英译本十分出色,决定入手一部,又害怕诱发失忆症。又知,马尔克斯说,这本小说最好的读者是一位上了岁数的妇女手抄这本书,问及这位妇女手抄书的缘由,竟是:“因为我想知道究竟是谁真正发了狂,是作者还是我,我认为,唯一的办法是重新再把这本书写一遍。”

我松了口气,与最好的读者相比,我不过是享受作品而已。期待漫漫琐碎生活中,每日品读几页英译本,脑海中是俏姑娘雷梅苔丝升天与被黄蝴蝶折腾的梅梅与巴比罗尼亚的私人空间。

周边不乏学习外语的年轻人,遗憾的是,学习捷克语的不少同学不知道哈谢克,更没听说过赫拉巴尔;学习西语的姑娘们用不屑的姿态谈论ZARA,却没听说过马尔克斯,认为塞万提斯不过是学习西语的机构。学习的终极,不过是上名校、获取更高级的物质享受。

相形之下,文学享受真是无用。那就暂时把自己封闭起来,阅读“百年孤独”,享受片刻孤独……人以群分,不入流的人如不能“众乐乐”,暂且“独乐乐”也是福分。毕竟,文学永远是边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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