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跟邓玉梅相遇纯粹属于偶然。但就是这个偶然让他们擦出了必然的爱情火花。你还甭说,他们还真是不打不相识,不是冤家不聚头。
那天晚上,邓玉梅穿着还算保守的高开领杏黄色春秋衫,腰围一件紫红色包臀裙,大长腿上很性感地包裹着一层肉色长丝袜,足蹬那种浅帮子黑色靴鞋。她这一身打扮很时髦。其实她脱去衣裳显得很有肉,穿上衣裳却显瘦,她属于那种脱去衣裳,哪怕穿上简单的泳装,也显得身材要多好看有多好看的青春靓丽的女子。她不是模特,胜似模特。模特根本没有她这种超凡入圣的气质。
邓玉梅在这个好再来酒吧一出现,就亮瞎了好多男人猥琐的眼睛,有他们那种垂涎欲滴的卑鄙龌龊的嘴脸为证。然而,如果他们当中嗑那啥瓜子的人知道她就是一枚敬言花,那么打死他们也不会那样不知死活地涎皮赖脸地紧盯着她看的。因为这不科学啊,他们明知故犯地看人家敬言花姑娘,这不是打着灯笼进卫生间——找死吗?
有个家伙简直愣的不怕横的,不要命的不怕愣的,他居然伸手想去摸在桌边坐着的邓玉梅的胳膊。邓玉梅的胳膊长得那叫是致命的诱惑,从上到下逐渐变得又细又圆,还很孔武有力的样子,整个地显得那真是只想远观,不可就在附近亵玩焉。
但就在那个红头发的小混混即将得逞的时候,邓玉梅好似漫不经心地一闪,就闪过去了。而那家伙身子倾斜得太过了,竟然一下子失重跌倒在地上,肯定是跌了个啃狗屎啊,还能是怎样。
这一下子就惹得这个红头发小子,从脚底焰腾腾地升起一股无名火。他肺都气炸了,他心想,这小贱人漂亮是漂亮了些,但在本大少爷伸手想抚摸她时,她不应该躲避,她不知道,在这一亩三分地上,是他说了算,本大少爷能够看上你,是你的荣幸。可你竟然还一副拒人千里的样子,装什么清纯。看来不给你一点颜色瞧瞧,你就不知道马王爷究竟长了几只眼睛了。
他边想边立马从地上爬起来,气急败坏地指挥着他的手下,马上就把邓玉梅包围了起来。邓玉梅倒也不怕,这不仅因为她身手了得,而且在离她不远处,还有她的同事,真要是她出现啥意想不到的状况,他们不会袖手旁观的。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邓玉梅的冤家陈良(她压根儿就不认识他)出现了,而且他还三下五除二地帮她解决了危机。尽管酒吧里有人发生争执是常有的事,也不会引起那些嗑啥瓜子的怀疑,并没有搅破他们顺藤摸瓜的计划,但为了装得像,她和她的同事还是想办法把陈良和几个有代表性的小混子,带到外边借一步说话。
可是后来悄悄把陈良带到局里问话时,陈良面对着邓玉梅那一副对待做错事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尽管后来邓玉梅把他放掉了,他还是对邓玉梅耿耿于怀,两人由此开始走上了他们不同寻常的爱情之路。